食品办“十一五”规划编制调研材料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近段时间来,各大媒体先后曝光了劣奶粉喂肥大头婴、粉丝掺假添加有毒化学肥料等一系列假劣食品害人事件,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食品安全警钟频频敲响!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质监部门加强食品监管,履行职责,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是在贯彻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上先进性的体现,也是在落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上先进性的体现,更是在解放思想,理清工作思路,创新举措,打造队伍上先进性的体现。总之,职责就是神圣的使命,我们食品办将全力以赴地做好食品监管这件不负人民重托的大事。
一、 十五期间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
狠抓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源头监管质量的长效机制。具体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县政府批转了我局上报的相关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05〕40号)和《关于印发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工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2005〕41号)文件。县政府与各镇乡(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加强食品监管目标责任书;11个乡镇(办事处)与全县311个行政村居(社区)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146个行政村居(社区)与371家食品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控体系,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机构,监管到位。落实了“二三四”的人员结构,即二名专职食品执法人员,三名专职食品监管人员,四名专职食品检测人员。认真落实“三员”工作:根据玉政办[2005]40号、41号文件精神,我局与人事劳动局联合发文,明确了11个镇乡(办事处)22位同志为质量安全监督员;各镇乡(办事处)发文落实了各自行政村居(社区)的质量安全协管员,现全县311个行政村居(社区)共有质量安全协管员312名;全县371家企业共有企业检验员371名。
三是扎实普查,核查到位。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普查工作,我们于5月19日举办了局食品办人员和11个镇乡的质量安全监督员普查培训会;并将于6月中旬就如何做好源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再次举办培训会。普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我局指导,镇乡(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的。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力求做到企业数量、企业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质量体系“七清楚”。在普查基础上,我们对所有企业进行了核查,并建立了企业档案。我县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71家,其中证照齐全企业177家,无证照企业143家,证照不齐全企业51家,共涉及近23类96种产品,涉及28类QS认证产品的企业99家。
四是清理标准,管理到位。对我县食品产品企业标准进行全部清理,在报纸上公布2001年前的已废止食品企业标准150只。并清理2002年到2004年的食品企业标准100只,其中20多只已废止,其余都在审查中。同时,对全县现有食品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普查,录入动态管理。
(二)加大食品打假执法力度
一是突出巡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办共出动200人次,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0家,重点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制订《玉环县食品及食品用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目录》,对全县所有食品及食品用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行高危、中危、低危分类,并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分类开展巡查。
二是落实责任。我局出台《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责任落实方案》,建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辖区监管责任小组,明确职责。出台《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食品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建立打假、监管和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辖区责任小组,落实打假、监管和监察奖罚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回访预警制度,确定了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辖区,全面实施监管责任制。
(三)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参与制订《玉环豆制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方案》,同时制定了《玉环县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管理规范》和《玉环县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细则》,配合做好全县各种豆制品生产和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的摸底工作,初步建立全县豆制品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的资料库。6月10日下午召集全县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召开豆制品整治宣贯会议,将在普查摸底基础上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全县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整治。同时,参与制订《玉环饮用水生产企业整治活动方案》,同时制定了《玉环县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卫生管理规范》和《玉环县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细则》,为饮用水整治做好计划准备。
(四)认真开展各类食品检查
一是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局关于严厉打击用工业染料生产加工茶叶
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台质食监函[2005]9号)要求,我办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在各乡镇(办事处)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居(社区)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配合下,对生产加工茶叶企业进行了调查,对一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根据市局《关于要求对塑料奶瓶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县塑料奶瓶生产企业进行紧急普查,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在各乡镇(办事处)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居(社区)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配合下,对塑料奶瓶生产加工企业排查扩展为对全县所有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普查,目前共发现我县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9家,并对产品进行了抽样。
(五)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在“帮”字上下功夫,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的形式帮助这些中小企业了解市场准入制度,明确申报准入的条件;二是在“建”字上下功夫,积极为企业在产设备的设计、选购、安装,为生产工艺的提高上严格把关;三是在“审”字上下功夫,对企业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严格把关,热心帮扶,把握年度审验关,确保取证企业持续保证生产必备条件;四是在“管”字上下功夫,建立回访制度,建立完整的回访工作档案。
目前,实施市场准入首批食品企业中,我县有1家食醋生产企业获证,第二批我县涉及企业30多家,已有2家企业获证,7家纯净水生产企业和1家饮料生产企业通过现场审核。第三批食品市场准入目前也已经开始启动,已经召集相关企业进行了宣贯。
二、 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 工作任务
1、整治内容。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2、整治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
3、整治重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重点整治产品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品种,涉及到QS的28,尤其要加强对饮用水、豆制品和被省政府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水产品的整治。
(三) 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素质,努力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一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其他宣传工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有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拒绝不合格食品。二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群众举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管理者和消费者的互动。同时,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跟踪报道力度,曝光一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三要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从源头上保证食品产品质量。四要加强投诉建设,及时调处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投诉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群众安全消费。
2、突出重点,加强引导,深入开展展食品行业集中整治。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加大打击和加强引导相结合,通过二三年不不懈努力,切实提高我县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一要常抓不懈,经常性地选择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安全隐患严重的食品及环节进行重点整治,以重点整治带动面上监管的深入和强化,推动食品行业质量安全的全面提升。二要重点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各职能部门既要搞好其他行业的监管,又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向食品监管方面倾斜,特别要重视内部人员的合理有效调配,不能一味依靠外部帮助,切实增强自身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量,努力解决监管力量薄弱问题,为推进食品行业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3、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一要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并将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进行集中销毁,扩大食品安全执法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成效。二要加大打击力度。一方面要根据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实际,用好、用足行政手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突出整治生产经营环境和产品不合格企业,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各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加大惩处力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
4、突出巡查,强化监管。一方面全面实施巡查工作。制订相关的巡查监管办法和巡查计划,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四定工作。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制订《专职监管办法》。另一方面要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力度。首先结合巡查工作,加强取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的生产条件。其次是加强查处工作,严格要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取缔。再次是加强第三批QS产品的宣传,积极为企业做好宣贯、申报等工作。
5、加强检测,改进服务。制订检测计划,保证实现对各类风险登记产品的检测要求,并尽量对更多食品品种开展检测工作,努力提高检测覆盖率。同时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建设,积极构建满足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需要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改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引导和指导,积极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技术,主动采用先进的食品标准,积极发展优质精深加工食品的生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分片式定责制监管;对出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并被国家、省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及对本边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规行为隐瞒庇护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能承担相应只责的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机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和重复执法。
3、从严整治,严厉打击。集中力量,切实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及时处理涉及面广、数额大、影响恶劣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关闭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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