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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食品监管汇报材料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县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去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源头、保平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动,建立机构,切实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力量到位
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和目标、整治时间和产品种类、工作机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局“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各分线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专项执法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辖区监管责任小组。 为加强领导,局专门召开中层会议,要求统一认识,充分重视,就“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具体工作进行讨论,落实部署,到位责任。我局还在全局会议上传达了国家局、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宣读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四个结合”即监督与服务、整治与建设、治劣与扶优、打击与治本相结合,狠抓源头,标本兼治,严格执法,使“治源头、保平安”食品专项执法整治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我局对这项工作精心安排,严密部署,按照调查摸底、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治理三阶段进行。及时召开辖区监管小组负责人会议,搜集了台质监发〔2004〕101号《转发关于开展挂面等8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质量指数代表品目录、相关取证产品类别、申证单元及小类等资料,并制订了《关于科室在“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整治办、监管小组、各科室职责,并将以上资料发给各监管小组负责人,使工作目标和内容更为清晰。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针对产品种类多,抽样方案难以确定的问题,整治办立即叫业务人员进行标准搜集,确定了各类产品的抽样方案,使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我局十分重视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电视上有图像、报纸上有文章、电台里有声音,以引起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关注,形成了浓郁的舆论氛围。
二、分片包干,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我县食品企业基本状况
我局在这次整治中,突出工作网络的建设,就是分片包干,全面推行监管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镇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严格奖惩”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责任制。以乡镇区域为基本单位,划分7个责任区,设立责任小组,确定负责人和责任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各监管小组对责任区内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将有关信息和专项执法行动每月统计报表报整治办。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528人次,对我县纯净水、饮料、黄酒、水产品加工,豆制品等食品的200多家生产加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现已查明,我县有22种类18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按类别分有:纯净水17家;米面9家;番薯丝1家;食醋1家;年糕9家;挂面7家;果脯蜜饯6家;茶叶2家;食用油1家;肉制品2家;卤制品3家;饮料6家;味精3家;罐头食品2家;果糖饼干2家;水产加工品32家;啤酒2家;蛋糕22家;月饼11家;豆腐制品25家;黄酒白酒16家,葡萄酒1家。按监管小组地域分有:城关48家;楚门26家;清港26家;坎门39家;陈屿19家;龙溪干江鸡山12家;芦浦沙门海山10家。按照台质监发〔2004〕101号《转发关于挂面等8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挂面等8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普查整顿,此类企业有33家。已获食醋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1家,2家白酒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第二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15家。
今年以来,我局共对38批次食品产品实施了省级定期监督,其中:白酒3批次,黄酒8批次,果味饮料5批次,啤酒2批次,味精2批次,食醋1批次,饮用纯净水13批次,含乳饮料4批次;对7批次食品产品实施了日常监督检查,其中:黄酒1批次,酱油和醋6批次。其中12家企业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对此,我局对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处罚,对6家企业进行立案,3家企业还正在调查处理中。此次专项整治中,我局共对34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其中:白酒6批次;饮料2批次;果脯蜜饯6批次;罐头食品2批次,黄酒1批次,挂面4批次;饮用纯净水5批次;冷冻水产品8批次。截止目前,白酒、饮料、罐头食品、黄酒,饮用纯净水5类食品的检测结果刚刚出来,其中:白酒6批次中2批次不合格,饮料2批次中1批次不合格,罐头食品2批次全部不合格,黄酒1批次合格,饮用纯净水5批次全部不合格。对于以上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正在开展中。
根据省局关于“治源头,保平安”专项执法整治统一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7月28日和29日这两个全省联动日,共出动36人次,对饮料、白酒和米醋等17家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查获无证生产白酒企业3家,现场封存了查获的372坛白酒,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这3家企业的6批次白酒全部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只有玉环县城关酒厂1家企业的2批次白酒不合格,现检验报告正在送达中。同时查获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醋企业3家,执法人员当场封存了164坛和12桶食醋半成品。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局严格操作规程,对03年省定检不合格的玉环县金海岸食品有限公司和玉环县龙生水产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复查,结果复查又不合格,据此,我局对这2家企业发出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要求其停产整顿1个月。同时,玉环县东海海鲜加工厂生产的醉泥螺03年省定检不合格,我局对该厂开展整顿复查工作,目前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玉环县叮咚响纯水有限公司有1家纯净水生产企业已连续2年省定检不合格,整治期间对该公司检查时,又发现其违反生产工艺要求,水未经过过滤就直接进行灌装,我局对其进行了抽样,结果又不合格,为此,我们考虑把这次抽样和2年省定检不合格一并进行行政处罚,到时移交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县城关生物食品厂是我县现唯一1家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企业,(另有2家白酒生产企业已经通过认证,但还没有正式领到证书),该厂于今年4月份取得许可证,我局于6月份和8月份先后2次到该厂检查,填写了《涉及许可准入企业检查记录》,及时跟上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
三、分类指导,突出监管,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对企业的分类指导意见,我局各辖区监管小组坚持“疏导、扶持、帮助、规范”的八字方针,将已调查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经调查,现已查明的22种类18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中:列入A类企业的3家,其中城关1家,坎门1家,芦浦1家;列入B类企业的122家,其中城关40家,楚门18家,坎门26家,龙溪干江鸡山5家,清港15家,陈屿15家,芦浦沙门海山3家;列入C类企业的55家,其中城关7家,龙溪干江鸡山7家,楚门8家,坎门12家,清港11家,陈屿4家,芦浦沙门海山6家。据统计,55家C类企业中,无证无照的有37家,有证无照的有6家,无证有照的有12家。按照“疏导、扶持、帮助、规范”的八字方针,我局实行分类帮扶,扶优限劣,向工商局发出(浙玉)质技监建字〔2004〕001号建议书,建议对43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予以取缔等处罚,发出(浙玉)质技监建字〔2004〕003号建议书,建议对连续两次省级定期监督不合格的**县叮咚响纯水有限公司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向卫生局发出(浙玉)质技监建字〔2004〕002号建议书,建议对12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予以取缔等处罚。
四、狠抓源头,严格打假,产生了较强的社会震慑力
我局在这次专项整治中,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食品、建材、电工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的整治;二是突出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的整治;三是突出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的整治,重点查处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1360人次,检查企业2086家,其中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15起,主要是葡萄酒、黄白酒和饮料,移送公安机关1起。在整治期间,我局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统一执法行动,保持食品执法检查高态势,掀起了执法整治的高潮,先后查获了无生产日期黄酒3656坛,**县东海蜜饯厂生产假冒路桥华明蜜饯厂的红绿丝227箱(每箱10kg),上述产品现已就地封存,并由稽查队正在立案处理当中。同时,还对4家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纯净水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县城关双马酒行进行检查,查获标“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 烟台中粮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厂址 山东蓬莱市长成路1号 红色庄园高级干红葡萄酒1998 净含量:750ml”45箱(6瓶/箱),还有散箱的3瓶和20只空瓶,另有120箱上述葡萄酒已销往温岭泽国的也已被当场追回,以上产品因涉嫌假冒被异地封存,估计货值在3万元左右。之前,也先后在玉环百家利酒水服务中心和楚门镇南兴西路246号地下室发现了标“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 天津市水辰区津围(兴淀)公路旁”王朝干红葡萄酒共43箱(6瓶/箱,750ml/瓶),由于以上葡萄酒外包装箱上都没有箱号标志,拆除包装箱,发现每瓶葡萄酒瓶口上的喷墨数字都一样,且数字边“王朝”两个字比较模糊,以上葡萄酒因涉嫌假冒被封存。我局已致函给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该公司出具了鉴别报告,判定其为假冒产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我局根据县人大关于“加强对散装猪油管理”的提案,对我县市场上的食用猪油进行执法检查。在楚门小蒲田的李香球经销点查获标无标识的食用猪油178桶。经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站等技术机构检验,这批食用猪油都因过氧化值和酸价严重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由于此案涉及金额大,货值5万多元,又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且当事人很不配合,我局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追究当事人李香球的刑事责任。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五、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建立长效食品监管工作机制
我局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制订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责任落实方案》,建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辖区监管责任小组,明确了各责任辖区的责任领导、责任组长和责任人员,明确职责,把打假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各打假责任辖区的重点内容包括:抓好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产品、重大案件及重点区域的打假工作。重点行业及产品主要是汽摩配、阀门、食品、建材、电工类等产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本行政辖区发生的生产、加工、藏匿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进行调查、检查和依法处理;对本行政辖区内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3C认证产品以及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监管,查处无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本行政辖区内发生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应及时掌握,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治意见,向责任领导汇报;对查处已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或打假中发现企业遇到标准、计量、质量、认证、安全监察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及时帮助,协调有关方面给予切实解决;上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辖区查办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案件,要予以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三个制度:一是建立打假奖罚制度。对认真落实打假辖区责任,全面完成本方案八大责任内容,监管有力,打假工作出色的责任小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年度工作总结时予以大力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发生的生产、加工、藏匿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执法不力,听之任之,工作松懈,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要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落实打假责任,贵在严格督查。局打假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辖区责任小组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工作要严加督查,出现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的,要通过大会、书面等形式进行通报,责令整顿,加大打假力度,确保本辖区内相关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和消费环境。三是建立回访预警制度。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还必须作到以防为主。一方面要建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本辖区内有生产、加工、匿藏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迹象,打假办公室要迅速报告各责任小组,通过调查、蹲点等办法,做好监督打假工作。另一方面要建立回访制度,对受处罚的企业要进行回访,即要详细了解其整改落实情况,又要认真了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表现情况,以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加工、匿藏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动态和打假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把打假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存在问题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我局现有机构、编制、装备、经费保障、检测能力与日益繁重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不相适应,存在着基础不扎实、机制不健全、体系不完善、力量严重不足、工作不够到位、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由于监督检查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高密度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跟不上市场发展的步伐。现在,我局已经向县编委打出关于批准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所的报告。
二、由于人员力量有限,且各职能科室配合不够契合,我们在执行省局“疏导、扶持、帮助、规范”八字方针过程中,工作还比较多地停留在对企业的检查整治层面上,而没有从打扶结合、扶优扶强的高度全面整体地开展工作。
三、食品生产企业低、小、散的现象仍十分严重。不仅严重制约着食品质量的提高,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四、在我们的食品监管工作中,有关部门的配合力度还不够,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下一阶段措施

一、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对于调查摸底、抽样结果及对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动态报道,尤其是要曝光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同时要大力加强食品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结合质量月“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这一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使食品专项整治成为群众赞誉、社会关注、政府支持的大事件。
二、对不合格企业坚决加强后处理工作,该整改的就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就停产整顿,该吊销执照的就吊销执照,坚决关停一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堵源截流,以促进我县相关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
三、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对于A类企业及B类企业,我们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其在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指导,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引导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扶持其发展壮大,向行业龙头强势企业靠齐。
四、加强长效管理,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区域性质量预警机制,探索建立相关配套方案和制度,提高我局的应急反映能力和防范能力。二是签订执法打假责任状,辖区责任小组与局领导签订打假责任状,同时我们将探索设立乡镇打假协管员,探索建立辖区打假责任巡视制度,定期对各辖区进行监督抽查,努力形成辖区打假责任制和职能工作纵横交错的管理体系,杜绝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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