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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的调查报告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的调查报告

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2002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开启了新的局面。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仍十分严峻,需要我们对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质监部门工作的有效性。近两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每周质量报告”等栏目,屡屡曝光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涉及XX等区县。虽然还未涉及我区企业,但我们还是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为了积极应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真实状况,我局从一年前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针对调查中掌握的一些情况,积极寻找应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一、 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
(一)我区食品企业目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状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量多,知名品牌少。我区目前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家,在国家推行的市场准入的28类食品中占24类,这个数字是个动态变化的并且有增加的趋势。虽然企业数量多,但是目前没有任何企业的产品获得国家或XX市名牌产品。
2、工艺简单、档次低,技术含量低的一般产品多,具备规模、高效益的少。在这 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员工总数在10人左右的占到近70%,近三分之一企业属于小作坊性质,设备陈旧简陋,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素质低,生产环境脏乱达不到食品生产企业所应具备的生产条件,这种企业往往流动性很大,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3、企业规模小、执行标准不严格、不按标准生产、管理水平低的多,执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少。
大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但是通过我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以及每年定期监督检验结果显示,许多企业手中握着产品标准,却不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生产过程随意,原料配比更是信手拈来。
(二)目前我区食品质量状况
通过近几年我局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以及国家和市级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等多方面情况来看,我区食品监督检验合格率呈现上升的趋势,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结果,但是从具体数字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区食品质量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源性危害:即食品污染严重,一是大量农药、化肥、兽药、生长调节剂等的使用,尤其是滥用国家早已禁止使用的农药,从源头上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二是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处的环境污染严重,厂房、车间、库房简陋,设备陈旧,给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带来二次污染,食品质量安全难以控制。三是有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生产直接入口的食品,不按国家的要求采取卫生防护措施,而是直接与生产人员的身体接触,造成食品卫生指标不合格。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企业不能按照产品标准要求操作,出厂检验设备人员跟不上,或者根本就不检验,致使食品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缺位。如:有的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细菌总数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就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原料控制没有得到保障,出厂检验形同虚设,所以造成这种严重后果。二是企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用化学添加物而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在日监督抽查中,发现有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超标几十倍的现象,有使用工业盐加工肉制品,使用工业级碳酸钠生产食用泡打粉等现象,这些现象有的是因为企业投料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是企业利欲熏心故意使用低价、非食用原料降低成本以谋取暴利。
(3)违法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由于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法律意识淡薄,更有良知丧失的问题,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也相当严重。如用有毒甲醛发泡海产品,用化学品处理水果保鲜,往食用油中掺杂液体石蜡,用病死鸡制作成熟鸡销售,陈大米添加有毒矿物油抛光冒充新大米销售,银耳、馒头用硫磺熏蒸增白,泔水提炼加工成食用油等等使消费者难以识别的现象。
二、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和措施。
(一)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全国的食品安全的总体形势出发,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04年9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将采取的重要措施。
(二)国家质检总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措施。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国家质检总局一方面积极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对策,着手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手段,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形势,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重要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02年7月1日开始陆续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等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以上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文件审查、生产现场审核,确认其具有生产合格食品的水平和条件。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三年以来,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秩序,推动食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
(三)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及要求。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务院《决定》要求,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国务院决定在各级政府中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协调组织机构。我市及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成立之初,制定了“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已达到完善监管,预防、减轻乃至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奉献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三、我局根据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和上级要求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我局执法人员利用各种形式,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及时公布新发现的造假手段、方法,公布国内近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提高消费者防假辨假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档案。
在2004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档案,准确掌握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主要产品、经营业主、生产规模、执行标准、检验能力、质量状况及食品中禁止添加物的禁用情况,准确掌握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统一管理、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层级负责”的监管要求,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质量安全的能力按照具有较强、一般、较弱和不具有能力来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A级企业定期抽检和巡查,对B级企业增加检查的频率和定期检验的频次,对C级企业除增加检查的频率外,对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对D级企业不搞简单的一打了之,要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帮助其制订产品标准,改变落后工艺,设立检验程序,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履行承诺义务,促进质量安全。
(四)积极推进大米、肉制品等15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提前开展糖果等13类食品的调查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2年以来,我区有需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近80家,截至目前在大米、肉制品等15类产品中共有获证企业33家,涉及8类产品,18个取证单元。通过近两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对QS认证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QS认证的重要性有了足够的认识,但是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QS取证前景并不乐观,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和细则要求相去甚远,企业老板固守原有的生产经营模式,不肯投入,致使有的企业根本就不具备QS认证的基本条件。
大米等老5类食品已结束发证,我局各执法科室加大了对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对于不能持续保持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一律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加严检验。
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其中我区企业共涉及肉制品、冷食、饮料等 类食品,以上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都能积极申报,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共有30家企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7 家企业通过现场核查,14 家企业正在受理当中。我局工作人员在受理企业申请时,能够急企业之所急,对企业在整改中提出的工艺及技术问题,及时与审查组沟通,帮助企业整改,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控制能力,力争在2005年12月31日前使我区所涉及企业全部通过。
按照市政府《XX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糖果等13类食品要在2006年上半年结束发证。针对我区食品企业数量多的特点,我局制定了“查处老5类、受理新10类、推进后13类”的工作方针,让几项工作同时进行,力争按要求完成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区共有13类食品生产企业27家,涉及糖果、可可制品等 6 类食品。
(五)继续推进辖区打假责任制,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要纳入辖区打假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将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各科室负责人在辖区内负有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事宜。
(六)落实强制检验和委托检验制度。
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严格实行强制检验制度,明示产品质量状况,保证消费者放心消费。同时对其他食品要加大委托检验的力度,督促企业自觉遵照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实行产品出厂检验或委托检验,保证产品检验合格率逐年上升。
(七)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落实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
由于职能的划转,质监系统增加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能,由于生产现场的卫生条件对食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关于企业生产现场的卫生要求,以及食品卫生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关。
(八)加强技术机构的硬件建设,丰富技术手段,为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一是要增加必备的检验设备,随着食品种类的不断增多,产品标准不断修改,新的食品添加剂的不断出现对检验设备有了更高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充实更新设备,才能提高自己的检验能力,不断拓展承检范围,对更多品种的食品开展质量控制。
二是要培训技术人员,完善微生物实验室。有了更好、更先进的设备,还需要有高素质的检验人员操作。为此我局将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以适应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需要。
(九)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挥打假监督员和协管员的作用。从去年开始,我局已在镇、街、乡和村(居)民委员会聘请了41名打假监督员和267名协管员。为发挥他们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我们将组织他们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常识的培训,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监管能力,同时采取调动监督员、协管员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作用,真正实现全民打假,让造假制劣行为无处藏身,形成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围歼之势,在我区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
(十)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及奖励机制。
严格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程序,对每起投诉、举报都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同时,落实好我局24小时接待制度,认真执行市局规定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以上是我局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作调查的一些情况。我们将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秩序为手段,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苦干五年争第一,建设XX新城区,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XX市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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