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贯彻执行《计量法》情况汇报
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副县长 ***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
按照《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县政府,将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情况,向市人大贯彻执行《计量法》执法检查组作出以下简要汇报: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计量法》施行20周年,开展贯彻执行《计量法》执法检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计量工作是经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涉及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安全等各个方面。经济越发展,越需要计量工作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工作。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统一计量单位和确保量值准确可靠是《计量法》立法宗旨,促进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是实施《计量法》的目的。20年来,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执行《计量法》及其配套法规,有效地保证了全县法定计量单位的推行和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一、贯彻执行《计量法》的基本情况
(一)、广泛宣传,强化计量法制观念
《计量法》实施以来,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文字、标语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计量法》的宣传。按照不同对象,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教育宣传方式,一是加强计量监督人员和计量技术人员专项教育培训,使之能够依法进行计量监督执法和计量检定;二是培训企业计量管理人才,上世纪九十年代,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托计量大专院校的师资力量,帮助我县国有企业培养了一批计量管理人才,去年,他们又组织了工业园区的12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了“工业计量与增效减耗”的专题培训;三是针对消费者和个体经营者的消费经营特点,通过集中宣传,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重点宣传计量知识,让广大消费者了解计量常识,避免了失准和不诚实测量的侵害,同时,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二)、深入开展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工作
根据《计量法》第三条“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的规定,我县在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普及法定计量单位基本知识;二是对企业计量定级考核中,以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为必备条件;三是在公文、统计报表、技术标准等方面全面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此项工作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已全面完成。
(三)、加强计量器具产品的监督管理
根据《计量法》第十二条规定,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质监部门加强了对制造、销售和使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据统计,质监部门共收缴无许可证或不合格计量器具产品达53台(件),有效地规范了计量器具经营行为。
(四)、全面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我县共有1家供水部门内部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家电力部门设立的授权电能表计量检定机构电力计量室,质监部门依法设立了法定检测机构——计量所,承担全县的衡器、压力表、燃油加油机、天平等量值传递工作。依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检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程,对全县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定期强制检定。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属于强检工作计量器具6项22类共计1852台(件),其中用于贸易结算的占总量的97.2%,用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的占总量的2.8%,我县目前检定能力可承担其中的72%,县计量所占检定量的62%,其余电能表的检定由电力部门计量室承担,水表检定由供水部门依法承担。从种类上可承担力学衡器、天平、流体计量、血压计和电能表等五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定检率达70%.
(五)加强计量监督执法
为了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我县在贯彻实施计量法的过程中加强了对计量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首先,加强了计量执法的基础建设。在机构上,对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升格,由《计量法》颁布前的计量所升格为正科级“标准计量局”,该部门随着发展,已经更名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工作是其职能的组成部分,同时在计量主管部门内部设置了执法专职机构。在队伍建设上,根据《计量法》第十九条设置计量监督员的规定,全县已考核任命了23名计量监督员,而且计量部门还在企业里聘请40多名义务计量检查员。在政策支持方面,给予了计量部门政策倾斜,支持计量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使我县计量执法工作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上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加强了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计量法》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自《计量法》实施以来,县质监部门的计量执法机构共适用行政处罚520余件,没收违法计量器具360台(件),罚没款约64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计量违法行为。根据《计量法》第二十一条关于仲裁检定的规定,计量部门受司法、仲裁机构委托,多次进行仲裁检定,均获得满意结果。
总之,《计量法》实施以来我县贯彻实施《计量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计量工作的地位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
(一)贯彻实施《计量法》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因此也相应地加大了计量监督执法工作的任务量。可是人们对计量监督执法工作仍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一些企业未给予应有的重视。比如生产企业的计量工作,质量控制过程中量值传递的准确,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而有些企业只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计量器具校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还在使用一些过期淘汰的计量器具,严重地影响了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还有的部门,为了顾及本部门的利益,拒绝计量检定人员对其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这样的行为严重地危及了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了:计量法律观念淡薄,尤其是少数企业和部门的领导计量法律观念淡薄,影响了《计量法》的贯彻实施。
(二)、全县强制检定手段和条件建设不到位。
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计量器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切身利益。目前,我县尚有30%以上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没有实施定期检定,其中大多是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方面的。部门间各自为政,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计量监管力度不到位,计量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通过连续多年计量监督执法,我县的计量秩序有所好转,但计量欺诈行为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监管力度不到位,打击计量欺诈行为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贯彻实施《计量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很多并涉及到社会各方面。今后,我们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改进和加强计量法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计量法律意识。
今后,《计量法》的宣传要走上经常化、形象化的轨道,要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计量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加强对计量工作的宣传对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工作都会产生良好的效果。宣传部门和计量部门都应大力配合计量法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法律意识。
2、继续抓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的落实。
强制检定是计量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的一部分,必须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要继续抓好和完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建立健全计量标准和量值传递”这三个重要工作环节,尽快完成计量检定工作向规范化管理的过渡。同时,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千方百计地解决强制检定手段建设问题,为全县强检计量器具定检率达到100%的目标奠定可靠的物质基础。
3、继续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全面落实计量法规定的各项任务。
计量工作的特点之一是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忽视计量工作,各行各业的工作都会受到影响;而要搞好计量工作,必须取得各行各业的支持。在今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计量法》的过程中,计量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实行开放式管理。特别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强制检定和计量认证等项工作中,要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共同抓好这几项工作。要继续搞好计量标准的授权工作,加强授权检定的监督,充分发挥计量检定、测试能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要继续发展义务计量检查员队伍,建立健全计量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最近,全国人大正在对《计量法》修正案进行审议,新的《计量法》即将出台,这对于我们的计量工作又有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充分把握契机,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掀起贯彻执行《计量法》的新高潮。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法律意识,推动《计量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同时,在工作中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改善和加强计量行政执法工作,以适应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和加速**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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