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奥运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奥运期间辖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近期我科通过调查摸底、加大巡查、强化抽查等形式,全面加强了对辖区内进入奥运比赛城市食品质量的监管工作以及其他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
一、 严格落实奥运食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调查摸底,我科对产品销往奥运城市所在地的3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奥运食品安全告知书和承诺书。为了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科对辖区内65家获证企业都一一签订了奥运食品安全告知书和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在此过程中,我科发现“无锡金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也销往北京、上海。一方面,要求企业签订奥运食品安全告知书和承诺书,另一方面,我科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 加大监管力度
为了进一步确保对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的质量安全,我科于7月29日召开了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会议,4家产品销往奥运比赛城市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该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并向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关于加强对产品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及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备案表。督促各企业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
三、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生产现场巡查工作。加大对原料采购验收、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以及成品出厂检验等环节的检查频次,尤其是对企业的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进行严格检查,必须保证成品每日每批检验合格出厂(必须有检验原始记录),不合格品每批去向可查。同时,加强企业原辅材料进货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进货台帐、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等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全程跟踪。
二是严格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小作坊产品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严防违规流入奥运比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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