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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温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1999-2010年)



  为了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中共温州市委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温州的决定精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促使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推进“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战略向纵深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订温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我市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在产品质量上曾经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质量问题一度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二次创业”以来,市委、市政府确定了“质量立市”战略,把三五八质量系统工程作为“二次创业”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实施,并已顺利实现3年、5年的目标。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通过打假治劣初步营造了以质取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的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得到加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改善装备,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并创出一批地方名牌产品,质量立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目前,我市总体质量水平还不能适应现代化新 温州建设的需要。产品档次较低,高科技含量少;一些企 业内部质量管理松懈,有的还无标生产,部分产品质量问 题严重;企业小而散、产业类同造成不顾质量、低价竞销和一些小区域或行业性的质量问题仍比较突出,制售假冒 伪劣违法行为不断发生;优难胜,劣不汰的情况还存在; 工程项目优良品率低、建筑精品甚少;一些窗口行业的服 务质量水平不高,各地质量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 方监督管理乏力等等问题,对此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和认真 加以逐步解决。

  (三)为实现我市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提高 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是我市经 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质量水平的高低综合反映了一个 地区的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并与国际经济接轨。 必须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 深入持久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加快实现两个根 本性转变,尽快提高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 量,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温州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新形象。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0年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围绕重塑温州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新形象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本目标,力争经过5至12年的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与国际接轨的质量运行机制,提高我市主导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质量管理人才,使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跨入国内先进行列。

  (二)主要目标
  
  1、产品质量
  
  到2000年,各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的主导产品有7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培育市级名牌产品125个,其中省级以上名牌2O个;5O种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出口产品的出厂合格率达到100%;全市实现消灭无标生产,产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260家企业通过IS09000族质量体系标准认证;1020个产品获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到2003年,重点骨干企业的主要产品有80%以上按国 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再培育市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35个,累计 350家企业通过 IS09000族质量体系标准认证。

  到2010年,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重点骨干企业的主要产品有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有影响的名牌产品。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工程质量

  到200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试 车和验收一次性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它工 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2%,其中一、二级资质的建筑 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 35%以上。累计创6项“钱江杯”优质工程。

  到2003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 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率达95%,其中一、二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 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40%以上。首创“鲁班奖” 优质工程,再创10项“钱江杯”优质工程和45项“瓯江
杯”优质工程。

  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 来,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率达到98%,其中一、二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 发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45%以上,创3项“鲁班奖”优质工程和50项“钱江杯”优质工程。

  3、服务质量

  到2000年,大中型商业企业和专业市场实行产品质量 先行负责制,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出售,努力采用先进管理 方式,服务环境有明显改善。旅游等重点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行业国家标准或规范。有一家企业贯彻实施IS09000族标准,为服务企业建立质量体系进行试点。

  到20O3年,各县(市、区)都建有无假冒一条街或无假冒专业市场,商业企业普遍推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努力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商业和服务行业有10家企业通过 IS090O0族标准认证。

  到2010年,全市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重点服 务行业20%的企业通过IS09000族标准认证。

  (三)重点行业质量振兴目标

   1、机械行业。到2000年,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可靠性大幅度提高,低压电器、电子仪表、印刷和包装机械、阀门和泵类、基础件等主要产品50%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创地方名牌产品50个,省归口企业名牌产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35%;到 2003年重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50%达到九十年代初国际先进水平;到2010年,重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90%以上,部分产品达到21世纪初的国际水平,骨干企业全部通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

  2、电子行业。到2000年,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程控用户交换机、稳压电源、报警器等重点产品可靠性、安全性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电子元器件产品质量跟上国内发展需求。创地方名牌产品8个,省归口企业名牌产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20%;到2003年,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产品50%达到九十年代初国际先进水平,70%重点骨干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到2010年,大部分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接近国际同期水平,创出几个在国内有影响的电子产品品牌,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产品开发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化工医药行业。到2000年,主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95%,质量有80%达到或接近国际九十年代先进水平。创地方名牌15个;到2003年;70%重点骨干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主要化工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100%;到2010年,主要化工医药产品有85%以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4、轻工行业。到200O年,皮鞋、西服、打火机、啤酒、味精、乳制品等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省名牌或行业名牌;到2003年,再创一批包括灯具、家具、眼镜、锁具等在内的地方名牌产品,重点骨干企业7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到2010年,皮鞋、服装、食品等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重点骨干企业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建材行业。到2000年,釉面砖、卫生陶瓷、玻璃钢管道等主导产品整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03年,再培育几个地方名牌产品。重点骨干企业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到201O年,主导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同类产品实物质量水平。

  三、加强管理和政策引导

  (一)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产品性质特征,质量监督的重点是:50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重点工程质量、城乡住房工程质量以及可能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强化监督抽查力度,定期公布质量监督结果,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认真做好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产品抽查一次不合格的,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生产劣质品的,并给予黄牌警告;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顿;对不认真整改的追究厂长(经理)的责任,直至免去职务或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后处理覆盖率达98%。

  要加强对产品的标识管理、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做好对无证产品的查处工作。

  对工程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对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设计、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的管理,并对重点工程逐步推行成套设备的监理,其中对政府投资的采购活动实行规范化管理。严肃处理不按有关规定办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

  (二)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素质

  全力实施“产业升级计划”,按照优化搞定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思路,积极搞好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我市产业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新变化的能力。

  重点支持培育机电、化工、材料三大主导产业,调整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并不断提高其所占份额,提高工业行业的整体素质。运用政策调控手段和行政措施,严禁小而散、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逐步限制和禁止生产能耗高、污染大、质量低的产品,重点扶植一批高质量、有市场、有效益的产品。结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管理,积极培育一批名牌农产品,定期开展全市性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改善农产品结构。

  (三)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加强对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积极鼓励企业创名牌产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优势企业流动。以名牌产品为纽带建一批企业集团,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在经济中的份额。

  市级只设立温州市名牌产品和优秀产品,由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按照《温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统一推荐、认定和管理。并在市名牌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推荐、申报上一级名牌产品。
对名牌产品的商标权和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工商、 技监等有关部门应重点加以保护,加强和企业联合打假的力度,努力维护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企业可设立质量监督员或建立查假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维护自己的品牌和企业信誉。加强对名牌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扩大温州名牌产品的影响。

  (四)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

  依靠科角进步来提高产品的质量,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政策。要抓住重点,扶 持、造就一批“技术高、规模大、牌子响”的企业,加快实施“跨世纪百项重点技改项目”。对利用外资引进项目或技改项目及列入省级新产品开发计划的产品,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其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五)形成质量振兴的激励机制

  1、市、县(市、区)两级设立质量奖励专项资金。该资金由地方财政拨款和社会筹募组成,由财政专户存储,分别由市、县(市、区)两级质量立市领导小组用于表彰和奖励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管理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鲁班奖”优质工程等给予重奖,对获省级名牌产品(含名牌农产品)与获“钱江杯”优质工程的给予适当奖励。

  2、企业主管部门要把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状况作为考核厂长(经埋)业绩的重要内容。对施工企业还应与其资质动态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结合起来。

  3、企业内部分配应实行以“质量否决权”为主要方式的个人收入分配与质量挂钩的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岗位的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相应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 职工提升、晋级、奖励或处罚的重要依据。

  四、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

  (一)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法制教育

  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企业要履行法定的质量义务,开展依法生产和经营,广大消费者和用户要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质量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民质量意识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继续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标准化日”等活动,召开形式多样的质量振兴动员会议,动员广大群众投身质量立市、名牌兴业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把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实施多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

  厂长(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接受质量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协会应加强对质量管理新标准、质量认证、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工作。对企业职工要进行质量意识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及劳动技能的教育培训。中小学校教材中应安排质量教育内容,从小培养质量意识。

  五、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产品质量,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假治劣”活动

  依法严厉惩处生产、流通领域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 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专业市场、商场及偏远地区的检查 力度,重点抓好成交额超10亿元大型专业市场的质量管理。每年开展几次联动性的打假专项战役,深入开展“清柜台、整市场、查大案、端窝点”活动,对“标识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雨”等违在行为严肃处理,限期整治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那些包庇、纵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责任者及故意阻挠行政执法的人员,应从严从快依法处理。通过打假斗争,进一步地净化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
打假工作要坚持“打击、整顿、扶植、提高”的方针,“扶优”和“治劣”相结合,切实促进生产力发展。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应及时处理,对投诉的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协调解决。

  (二)建立、健全打假目标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市、县(市、区)、重点乡镇每年都要签定打假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在本行政区内不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的严重问题,坚决查处重大案件,完成打假任务。目前,有重点区域打假治劣任务的县(市),到2000年前必须基本整治好原有的区域性假冒伪劣质量问题,做到消灭无证、无标生产,整治产品的实物质量抽检合格率应达80%以上。工商、技监、公安、建设、烟草、医药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制订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内部责任的分解、落实。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成效,应定期开展检查考评。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行政赔偿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监督制度,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三)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增强执法有效性
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养,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行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判断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则、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市、县(市、区)两级应增加对质检、计量等技术机构的投入,不断提高检测能力。1999年底建成温州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一期工程,2010年前完成二期工程,使检测能力基本适应我市主要产品检验的需要。要利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行业检测机构等力量与检测手段,充实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络。

  六、加强企业基础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

  (一)要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质量观
  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的观念,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主动面向市场,接受用户(消费者)、社会和政府监督,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效益、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立厂”等活动,努力提高质量,加强企业质量形象和品牌形象建设,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质量保证机制。

  (二)要坚持经营者亲自抓质量
  企业的厂长(经理)要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全部责任。厂长(经理)要负责组织制订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三)要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要建立权责明确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质量检验工作,切实保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严格依照产品标准和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责;不断改进产品性能和工艺设计,严格原材料、外购件的入厂质量把关;严格工艺纪律,严格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质量把关,加强售后服务;树立质量成本观念,积极开展降低不良品损失活动,向质量管理要效益。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实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制度,制止劣质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坚持施工过程自检、互检和交检“三控制”制度,做好竣工后保修和用户回访工作。商业企业要切实加强进货商品质量检查验收,依法履行商品质量责任。服务性企业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体系,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大力加强技术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具有竞争能力并高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要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手段和方法,严格对计量测试设备的管理。
小型企业要针对当前存的的突出问题,从增加质理投入,加强职工培训,完善检测手段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措施,产品质量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进行检验,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企业一时无力自行检验的,应委托有检验资格的单位帮助进行出厂检验。

  (五)要加大技术进步力度
  要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积极培养和引进先优秀科技人才,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要与提高产品质量相结合,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要与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相配套;要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保证产品技术性能和档次的持续提高。

  (六)要积极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要按照《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家标准及其它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七)要努力培育企业质量文化
  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为培育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注重企业质量信誉的形象建设,形成生产经销优质产品光荣,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耻辱的风气。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设立温州质量立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教育,评比奖励,指导监督本计划的实施与打假治劣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质量振兴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全市质量考核,监督检查的情况;交流信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指导面上的工作,组织协调本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质理立市实施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领导分管质量工作。经济发达的乡镇应设立质量监督联络员。从抓好质量振兴的基础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入手,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贯彻落实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二)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
  要加强质量检验、计量测试、认证和监理等中介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验测试、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工程和设备监理等方面的服务。
质量检验、计量测试、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应主动为企业服务,积极开展委托检验、市场商品检验,企业计量标准器测试及有关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市场竞争力。
要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保护、自求发展的作用。行业协会可与技术监督部门共同举办质量检验机构,解决众多小企业的出厂检验问题 ,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可实行产品护权、质量保护价或行业自律价、设立质量监督员等措施;质量技术监督与质量管理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群众团体要进一步开展普及质量知识,加强培训教育、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质量不平。

  (三)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
  各县(市、区)、各单位都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制订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计划,落实分阶段的目标任务,为实现《质量振兴纲要》、建设现代化新温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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