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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体制创新与切入点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质检体制创新与切入点

  根据我国国情并结合国外检验市场的发展经验和运作模式,我国质检体制目前的思 路是“逐步建立起以国家直接管理的少数政府实验室为骨干,大量中介检验机构为依托 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体系”。但是深入分析论证下去,这一预定模式在事实上能够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呢?我认 为,体制创新主要应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质检机构的主要弊端之一在于职能定位不清,监督与服务职能集于一身, 其结果是这两种职能都不能履行到位。质检机构更倾向于利用行政背景和垄断地位强 行收取费用维系自身的生存发展。在利益驱动之下它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第三方立场。我国产品质量长期上不去,与监检机构职能定位不清、监检不力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质检机构转制成为中介检验机构以后仍然承担政府委托的监检任务,则其仍然 带有行政背景(只是形式更隐蔽而已),与改制前没有本质的不同。它仍然缺乏自我规 整,自我发展的内驱力,它的体质仍然是孱弱的,也难以从中造就一批真正以市场规则 运作,有规模有实力能参与国际检验市场竞争的实体。中介检验机构的职能定位只能是第三产业的商业性服务职能,只能通过为市场提供 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来获得生存发展的权利。商业检验市场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有可能 得到健康的发育。再者,为了规避我国根深蒂固的地缘,血亲等人文传统的负效应,产 品质量监检也只能由实行垂直封闭式管理的政府实验室而非中介检验机构承担。

   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政府实验室数量少,则只能设立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

  这是否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呢?我国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从经济地理区域划分成两 个层面加以考察。以大中城市为代表的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产品质量问题不但涉及 到一般性质的民事领域而且更进一步关联到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投资环境等一系列 攸关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利益。在比较重要的工商业城市设立政府实验室是必要的;但 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照抄照搬欧美发达国家的现行模式。我国毕竟是经济欠发达国 家,总人口及领土面积的80%以上分布在代表农村经济的县域经济圈。

  县域经济圈的市场行为长期不规范,乡镇企业和大量地下工厂在地方保护主义的 纵容下大规模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近年轰动全国的山西毒酒案和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 连云港假肥料流窜黑龙江案等都发生在县域经济圈。据统计,深为假冒伪劣产品所苦 的广东省质量案件多发区域78%集中在粤东和珠江三角洲的10~15个县(市) 和20个左右的镇内。可以说,县域经济圈是假冒伪劣产品和走私品的集散地,是遍 及全国的假货网络中的滥觞之地,是我国产品质量的重灾区;它的质量问题如果得不 到有效解决,则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状况无法得到根本遏制,我国产品质量总 体状况的根本好转也无从谈起。事实上,“三重一大”打假治劣的主战场密集于县域 经济圈,为了推动打假活动,改善打假执法条件,规范质量环境,真正落实我国质量 发展战略,政府实验室以独立姿态纵深到县域经济圈是非常必要的。随着我国市场经 济的发展,市场自律机制的完善,当产品质量问题不再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 素时,裁撤县域经济圈的政府实验室或将其推向市场;也只有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实验 室集中于中心城市才是合理的。 最后,商品检验市场是今后检验体系最重要的组成 部分,是我国极具发展潜力的第三产业。因此,培育商品检验市场是体制创新的主要 着力点。但直接将大部分质检机构推向市场以期形成商品检验市场并非明智之举,这 是因为商品检验市场的兴起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而非人为的结果。除少数 发达地区以外,大部分地区对商品检验业务的需求在今后一段时期仍不足以形成支撑 商品检验市场运作的基本条件;再者,休克疗法很容易引起激烈的回应,改革效果不 会理想;因此,如果能够出台允许民营商品检验机构先行进入市场运营的政策及相应 配套措施(这是重要的研究课题),以此启动和培育商品检验市场,则既可以建立起 商品检验市场的基本框架,又为后续的机构改制奠定了基础。

  在取得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可的基础上,民营商品检验机构应能够包容多种多样的检 验实体,如率先进入市场的质检机构,国外商品检验公司,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实力 雄厚的检验部门,利用民间资本筹建的股份制检验公司,私人检验公司等。民营商品检 验机构为社会提供技术检验和产品认证等商业性服务,其运作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在市 场竞争中,民营商品检验机构势必形成比人才,比技术,比创新,比设备,比服务,比 运营能力,争创品牌的良性发展机制;为市场所欢迎并逐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产业 规模。而这正是质检机构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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