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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十五”计划(讨论稿) 』
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十五”计划》要求,在总结“九五”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历程及研究质监工作面临国内外新形势的基础上,编制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本计划提出了“十五”期间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目的在于指导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甘肃经济建设中心,为实现甘肃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达到西北地区一流的目标。



一、回顾与展望



(一)“九五”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就



“九五”期间,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促进和保障甘肃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转换职能、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在提高质量,净化市场,加强技术基础,加快事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甘肃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甘肃省产品总体质量提高“九五”期间,全省质量工作以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振兴为主题,深入贯彻《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甘肃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推进 “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大力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法律、法规,企业质量法制观念明显增强。通过推行ISO9000-GB/T19000系列标准,越来越多的企业推广应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创“甘肃名牌”和“陇货精品”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努力做好引导和扶持工作。坚持巩固一批,促进提高一批,开发培育一批的方针,取得了成效。在原有95个甘肃名牌产品的基础上,“九五”期间共培育、推出了106个甘肃名牌产品,8个陇货精品,年产值达200亿元,已成为我省工业产品的中坚。通过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了全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



2、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广泛深入开展“打假”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九五”期间,紧紧围绕加强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国计民生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商)品的监督抽查,广泛深入开展以“查大案、端窝点、整市场、清柜台”为主要内容的“打假”活动,在此基础上,采取强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了对食品、棉花、烟草、医药等的专项打假活动,有力地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蔓延的势头,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五年来,组织省级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23151户企业的11大类30562批(次)产(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五年共处理各类假冒伪劣产(商)品标值11579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2713起,罚没金额1585.2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745.14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500余个,整顿集贸市场300多个。共受理质量投诉6367件,解决6114件,解决率为96.03%,挽回经济损失2770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一度猖獗的势头,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环境,得到社会的赞誉。



3、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技术支撑



“九五”期间,标准化工作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消灭无标生产为重点,点面结合,不断扩展。五年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已有390项验收合格,171项复查合格。累计“双采”项目2120项。声明使用采标标志产品147次,全省累计214项。制修订甘肃省地方标准245项,全省累计716项。其中强制性标准93项,推荐性标准713项;全省企业标准备案2940项,其中省级934项,市地州2006项,累计达到7070项。我省制定的地方标准,在工农业生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的还填补了我省乃至全国的空白。全省85个县市区,已有78个县市区完成了消灭无标生产的工作,占县市区总数的92%。多层次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正在全省蓬勃兴起,省级农业标准化工作有11个示范县,占县市区总数的12.9%,发挥了良好的幅射带动作用。



4、计量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制计量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不断完善计量法规体系和计量管理规范文件,加强了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四方面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强检的计量器具达2.5万台件,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0余项,同时加强了市场上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基本上完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计量工作的平稳转移和过渡,有效地维护了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计量工作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对企业服务、全面完成《甘肃省计量工作“九五”后两年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面向市场,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造性开展工作。帮助企业加强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建设,严格制造计量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和发放,加强了企事业单位标准器的考核,扩大了计量认证的范围,完成了市地州局和部分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认真执行《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菜篮子、米袋子、车子、房子、炉子”等方面的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44项、78种。建立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10项,建立在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1127项。全省共有计量检定员1034人,其中系统内643人,授权单位391人。五年来,共检定计量器具150万台(件),监督抽查计量器具111台(件),合格率为92%,抽查定量包装商品111次,合格率为79%。



5、积极开展纤维产品监督检验工作,纤检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九五”期间,纤维公正检验、纤维及其制品的监督检验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不仅按年度全面完成了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纤检局下达的国储棉公正检验任务,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试点也有了很大发展,对维护棉花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和支持。同时,为规范市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了纤维及其制品的打假工作和山羊绒的国家检验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棉花掺杂使假、羽绒制品市场混乱、假冒伪劣纤维制品等质量违法活动的势头。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检验服务领域, 共检验储备棉744批、5477吨。



6、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促进了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岗位暂行规定》,明确执法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建立执法岗位责任;二是加强了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重点指导基层;四是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修定步伐。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有行政执法证的785人;有执法资格证的1019人,其中,综合执法901人,占执法资格证的88.42%。“九五”期间,制定或修改并颁布实施了《甘肃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甘肃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标准化管理条例》。连续数年在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大检查,对全系统2000多人次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同时,组织好专题跟踪报道,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新闻单位联合举办各种专题节目和专栏,提高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九五”期间,每年举办了"3.15"、"质量月"、"质量陇原行"等活动,每年注入新的内容,常搞常新,为群众所欢迎,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五年来,全省各种媒体播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内容的稿件达5000多篇,连续5年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好新闻、优秀记者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效结合的强大作用。



7、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自身建设取得较大发展,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九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历经数次变革,机构趋于健全,队伍整体扩大,实力不断增强,事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按照国务院[1999]8号文件和省政府[1999]117号文件精神,我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上划工作从2000年11月到2001年10月全部完成,共上划14个市地州局和70个县市区局(16个县区没有机构),14个市地州同时完成了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和检验职能、机构、人员的划转。并按照省编办和我局的要求,全系统统一更名为质量技术监督局,初步形成了全省统一协调、工作有序、具有权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体系。全省设有机构141个,其中省级机构8个,市级机构61个,县级机构72个;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上划的编制总数为2827个,在职人员2644人,其中行政536人,事业2107人;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拥有国有资产9066.92万元, 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450.92万元, 其中省、市、县级分别为3154.91万元, 4166.91万元, 1129.1万元。同时,作为担负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技术保障作用的技术机构也有较快发展。全省设置技术机构54个,在职人员2108人,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383人,初级和未评定人员1725人,分别占在职事业编制人员总数的18.17%和81.83%。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主要工农业产品的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纤维检验、锅容管特检验等检验网络。技术机构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革人事、分配等制度,加大装备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等手段,软、硬条件得到改善,使承担的强制检定和社会服务范围愈来愈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当前影响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面对加入WTO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我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加强市场监督,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强化扶优治劣、加速与国际接轨等还有许多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基础条件薄弱。70个县级局房屋建筑固定资产仅370万元,无房、租房县级局45个, 60%以上的上划单位无办公检测用房。技术机构现有装备落后,60-70年代的技术装备占70%以上。上划前75%县级局、36%地级局无一台机动车辆;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经费上划基数过小,预算外收入增长缓慢,全系统固定资产负债约4000万元,自我发展力弱;三是技术机构布局不合理,省、地、县***技术机构职能交叉,业务重叠,低水平重复建设,共性资源条块分割,影响了有限资源的有效利用;四是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机构性质不一,政事不分,编制偏紧,绝大多数行政机构设为事业性质,行政编制设为事业编制。上划单位职工中工人比例达57%,全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不足30%,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知识老化。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都有待于提高;五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经济建设结合得不紧,服务职能不到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开阔。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十五”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世纪之交,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大大加快,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历史性转变,买方市场已经形成;我国加入WTO,我省经济发展将直接面对国际性竞争;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甘肃面临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省委、省政府在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后,提出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步伐,确定了“十五”期间的主要奋斗目标:即继续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重点区域得到较快发展;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城乡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新的形势、新的要求给面向新世纪的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五”期间,我省质检工作面临着西部大开发,加入WTO、省以下垂直管理三大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三个机遇,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全省工业强省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一是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使质量技术监督的服务上规模;二是要抓住加入WTO的机遇,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上档次;三是要抓住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遇,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上水平。全系统更要抓住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有利时机,加大“三个创新”。一是运行机制的创新;二是质检设备的更新;三是人员素质的更新。以较高的人员素质、管理素质、技术装备素质适应工业强省的形势和任务。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江泽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化改革、开拓进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增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个推进”。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职能,强化标准化、计量技术基础,加快技术机构的重组、改革和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十五”期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达到西部地区一流水平,为促进甘肃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工业强省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1、“十五”期间,甘肃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发展目标是: 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全面稳定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加入WTO、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效作用显著增强;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质量技术监督体系,队伍建设、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发展等方面创造西部地区一流水平。



(1)加强质量工作宏观管理。 探索建立与WTO相适应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中小型企业实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在高新技术、国防科技和能源等重点行业企业中,积极推行质量改进、质量管理和降废减损活动等先进方法,促进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质量管理和部分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激励和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严格内部管理,推进科技进步,培育10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甘肃特色产品和名牌产品;使全省2/3大中型企业按ISO9000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企业自律、政策监督、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质量工作格局。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质量监督体系。 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使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运用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手段,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产品,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的监督抽查覆盖面和抽查频率,进一步提高监察检查的时效性,使这类产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国家监督抽查我省产品合格率处于西部省区先进水平。



(3)初步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标准化体系。“十五”期间,全省工业企业的产品要达到全部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代,积极推进采标工作,省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工业产品要达到70%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五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实施及推广工作;抓紧强制性地方标准的调整和修订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安排3-5项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开展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体系化、评审科学化,并与国际服务质量体系和惯例接轨。



(4)强化计量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重点抓好电能表、水表、煤气表、衡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日用商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十五”期间,全省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流通领域计量器具的抽检合格率、眼镜产品的光学性能指标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5)继续坚持完善锅容管特各个环节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加大在用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力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力争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锅容管特设备注册登记率100%;在用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定检率100%;压力容器和气瓶定检率95%;起重机械、厂车、游乐设施定检率80%;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事故结案率100%;各类事故比“九五”下降10%以上。



(6)继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甘肃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修订、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法规5个;适应加入WTO需要,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及WTO相关准则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及时修订或废止;不断完善标准化、计量、质量和安全监察四个方面法规规范框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7)加快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我省的地理环境、产业结构特点,本着经济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重组整合,2002年建立横贯东中西部、辐射全省、各具特色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纤检、锅检、特检六个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网络;“十五”末期,省局直属技术机构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达到西部先进水平,力争有一、二个技术机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兰州市技术机构和东、西部4个网络中心达到西部省级技术机构平均水平。其他市地州局技术机构也有较大发展,并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



(8)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争取各种融资渠道,清理预算外资金收入,不断增加事业发展投入。2002年,拟开工建设省局综合实验楼,力争2004年竣工。从2002年开始,每年解决15个左右的县级局办公用房,力争在2004年年底基本结束县级局长期无办公用房的局面。2003年底前,给70个县级局配齐执法用车,结束地县局无执法用车的局面。到“十五”末期,省地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条件、执法装备、技术设施明显改善,达到西北地区先进水平。



(9)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2002年,省局机关和四分之一的市地州局完成局域网的建设;2003年,完成省局和大部分市地州局的联网。“十五”期末,建成覆盖省、市(地)、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高效、快速、畅通的网络传输系统,实现政务与服务的规范化、电子化、网络化以及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会计电算化,促进职能转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2015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远景目标



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及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水平;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处于西部先进水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质量水平接近国际上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得到基本遏制;标准化、计量和锅容管特安全状况的整体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主要计量基标准的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质量技术监督各项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十五”期间,要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质量工作




1、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质量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联席会议制度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同级政府定期汇报质量状况制度。



(2)大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企”等活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要把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与建立质量责任制相结合,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与实施名牌战略相结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推动企业积极实施质量体系认证,争取到“十五”末期,全省所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并且2/3以上大中型企业取得现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完善全省质量信息体系,加强对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5)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根据我省的经济特色和优势,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建立名牌产品的评价体系和机制,培育一批中国和甘肃名牌产品。



2、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活动,如“质量月”、“质量陇原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积极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培训教育工作,加强企业经营者、质量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知识水平。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质量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行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监督指导其依据市场需求和规则,为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服务。

(二)质量监督



1、积极探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申请生产涉及安全、健康、卫生、环保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企业,要依法审查其生产设备、人员素质和资质、执行标准、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基本条件;对现有的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要结合质量监督检查和生产许可证审查,重新依法审查其基本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推进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超市及物资托运部门的有效质量监督,切实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2、研究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制度,编制《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强制检验产品目录》。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一律不许生产,不准出厂销售。



3、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扩大抽查覆盖面和抽查频率;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及时组织监督检验;努力提高监督检验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可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学习培训、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停业整顿和建议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4、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并实行计算机管理。组建甘肃省产品质量评价机构(领导小组、评价委员会、专家组),以用户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定期开展质量评价并向社会公布,为政府制定经济决策提供参考。



5、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建立打假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狠抓制假源头,既要依法取缔制假售假窝点,又要严厉打击印制假商标、假包装物的违法行为。要从生产、加工、仓储等环节入手,狠抓源头,务求除根;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企业以及地区之间协同作战,联手打假以及打假与帮扶、打假与治劣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打假责任制,从建立和完善打假工作责任制入手,形成有效的打假工作机制,使打假工作制度化。



(三)标准化工作



1、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标准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标准运行机制。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根据我省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引进对我省出口贸易有重大影响及有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抓紧清理并取消现有地方标准中不适应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内容;严格把握强制性地方标准的范围,并按国家的统一要求,开展对强制性标准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结构合理、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馆藏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甘肃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大力推动条码、代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2、加快制定并实施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自然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生态保护等要求的地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清理修订已不能满足生产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我省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标准应与国际水平同步;通过完善相关标准,充分利用WTO/TBT要求保护省内的重点工业和新兴工业。



3、进一步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在总结第二批三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五个示范区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抓好重点农产品标准、家畜标准的制定、试点和推广;进一步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全省每年确定一批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确定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取得标志认定,确定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标准化综合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抓紧制定山川秀美工程标准,为提高山川秀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标准化保障。



4、积极开展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要在抓好酒家饭店、城市市容、城市绿化、洗染等标准推广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其它服务行业推广,推动全省服务业在“十五”期间达到管理规范化、标准体系化、评审科学化,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改善甘肃投资环境创造条件。



5、加大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涉及健康、安全、卫生、环保及重要建筑材料等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安排组织3-4项标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投产鉴定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四)计量工作



1、加强法制计量工作,建立并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计量监督管理和计量技术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实行统筹规划、科学分工,使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现计量检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强检覆盖率。加强强制检定基础性工作,重点抓好电能表、水表、煤气表、衡器、电话计费装置、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日用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大力发展科学计量事业,提高我省计量科技水平。结合西部大开发,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旅游、农业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创造性开展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逐步建设与本省经济发展相适应且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计量检测体系。



2、加强农村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布局以及地区经济特点提出计量工作的重点方向,指导农村计量工作的开展,形成全省统一、区域各具特色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格局。围绕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农用计量器具,农用生产资料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探索农业、农村计量工作的新思路。



3、进一步加强企业计量工作,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在大中型企业中继续推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合格确认工作。帮助企业建立与其生产相适应的量传和溯源双轨运行机制,提高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在耗能多的企业中推广能源计量工作,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4、大力推行法定计量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性。组织对广告等信息行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使各行各业重视法定计量单位,自觉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



1、建立健全有关法规、规章体系,坚持并不断完善锅容管特七个环节全过程专项安全监察制度。本着“以质量工作为基础,以全过程安全监察为主要手段,以使用环节为重点,以遏制事故为目的,确保锅容管特设备安全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锅容管特安全监察体制。



2、加大在用设备和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在全面完成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提高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消除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违章操作现象。



3、积极完善与锅容管特安全监察体制相配套的法定检验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完善功能”的原则,引导检验机构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增强检验机构的规模效益和整体实力;通过法定授权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手段,建立科学、公正的检验工作新秩序,进一步提高检验质量,力争实现定期检验全面覆盖。



4、充分发挥检验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安全监察工作的补充和支撑作用。



5、加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的统计工作。



(六)认证评审工作



1、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积极研究认证评审制度的改革。制定完善有关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认证评审工作的有效性,规范认证机构行为,整顿认证咨询市场,引导认证事业健康发展。



2、加大推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力度,加强认证企业内审员的培训工作。为每个认证企业培训合格内审员3-5名。同时,在中方委甘肃办事处基础上,积极组建中方委甘肃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拓展西北质量认证市场。



3、加强实验室评审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标准同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完善实验室质量体系,增强实验室的竞争能力。积极推行实验室评审考核同管理授权相分离,充分体现科学、公正、公平原则。



(七)法制建设



1、根据职能调整和我省市场经济发展及加入WTO的需要,建立健全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十五”期间,完成《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和《甘肃省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甘肃省防伪技术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颁布;制定并实施《甘肃省眼镜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加油(气)站计量确认定级管理办法》、《甘肃省排污、取水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农业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住宅建设用水、电、煤气、热量表安装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修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WTO规则的各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WTO/TBT协议规定,抓紧制定、完善保护和促进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定期培训,交流观摩,代培等形式,加强对全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搞好执法人员的资质考核工作,使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全系统执法大检查,依法履行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坚决纠正执法错误、执法不当和滥用职权等行为,提高行政案件的准确率和结案率。



3、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积极利用“陇原质量万里行 “3·15”、“质量月”等活动和各大新闻媒体联合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全系统、全社会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制意识。



(八)技术机构建设




1、认真实施技术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我省技术机构改革是国家质检总局的试点,根据总局的要求,我省技术机构改革按照机构优化组合、资源重新整合的原则,根据我省的地理特征、区域经济优势和产业结构特点,建立东中西部区域覆盖、各具特色的技术机构网络,提升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适应西部大开发、入世和系统垂直管理的需要。除设区域中心的市地州外,质检和计量机构原则上合并,锅检与特检合并,技术检测规模小的市级局只设一个综合性技术机构,县市区不设质检、锅容管特技术机构,工作需要的县只设计量检定站。将省局直属的两个计量所合并组建计量院,将兰州市特检所并入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省纤维检验所改建为省纤维检验局。



2、技术机构的发展方向。本着“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加大对技术机构的装备投入和深化内部改革挖掘潜力,力争在“十五”末期,使我省6个省级技术机构、兰州市和4个东、西部区域网络检验检测中心的总体装备水平达到西部同级同类技术机构先进水平,并在检测检定业务范围、检测检定能力方面适应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地州级技术机构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和优势,有针对性地装备面广量大的检定业务所需设备,达到常规检测项目全检出水平,对于一些需要高、精、尖技术且投入大的检测检定项目,则由省级或区域性技术机构承担,形成质检项目的全覆盖。



3、加快技术机构内部改革步伐。不断完善法人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度。深化技术机构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技创新制度等配套改革,实行以全员聘任聘用制为主的用人机制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共存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自律机制。积极探索技术机构的股份制改造,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展中介技术服务,实现功能多元化和服务社会化,以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作用。



(九)信息化建设



1、适应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需要,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建成覆盖省、市(地)、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高效、快捷、通畅的网络系统。注重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实现办公业务的规范化、电子化、网络化和全省质监系统会计电算化。在建设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网络的基础上,建成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分阶段、分步骤实现覆盖全省质监部门的网络应用系统,使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全面提高系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



2、按照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及边建设、边培训、边应用的原则,网络系统的建设要求既能长期稳定运行,又能灵活扩展;既有良好的用户界面,又有高度可靠的安全性;既能降低成本,节约资金,又能保证所使用的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以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要充分利用产品质量、标准、条码代码、打假治劣、认证、技术法规、锅容管特安全等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提高信息共享程度,扩大对社会各界的信息服务,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高效而有特色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用人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素质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力推行“目标管理,公平竞争,择优选拔,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和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及优胜劣汰的用人环境,实现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十五”期间,省、市(地)、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班子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省局机关处室和各直属单位的正职领导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省局机关行政处室、直属机构和市(地、州)局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要在45岁左右;县级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要在40岁左右。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为顺利实施“十五”计划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45岁以下的干部要在3-5年内取得相应专业的大专学历,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加大改革力度,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抓紧培养和引进优秀 人才充实职工队伍。“十五”期间,新进入(调入)的人员,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严格把好进人关;在职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要达到一半以上;技术机构大专以上学历的要达到75%以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达到50%以上;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研究生比例要达到3%以上。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及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防腐拒变能力,增强思想道德防线;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勤政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单位的一项政治任务持久抓好;要大力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建设,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每笔经费,严防资产流失;要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真正树立起“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形象。



(二)更新观念,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及我省经济发展格局,科学合理地确定全系统行政和技术机构人员编制,分步实施系统内的各项改革。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正确履行职责,把该属于企业办的真正交给企业去办,把该属于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办的真正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去办。各级行政机关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职能,减少行政性审批,把工作重点真正放到抓规划、抓制度、抓大事、抓监督、抓服务上来。要在系统内行政机关逐步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的行政管理体系。用新的机制、新的思想和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去解决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提高执法和技术装备水平



“十五”期间,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努力争取国家总局和省政府加大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努力解决地县局职工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负债、无办公检测用房等问题;要与财政部门联系,力争将监督抽查、计量、标准化、锅容管特安全监察等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落实对系统内事业及办案经费的扶持倾斜政策;积极与物价部门联系,理顺我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在“十五”期间,基本解决系统内工作条件简陋、执法和技术装备落后、经费紧缺的问题。



(四)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质量、标准化、计量、锅容管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全社会质量意识,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和支持,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尤其是各市(地)、县(区)局,一定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全力争取他们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五)加强与国内外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交流



“十五”期间,力争每年安排一次与国际、国内标准化、计量、质量、锅容管特等机构和领域的交流与互访,并探索建立省际之间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定期异地互相挂职学习锻炼制度和异地合作办案、合作开展科研及质量、标准化、计量、锅容管特检测等制度,广泛学习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管理方法、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推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发展,不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工作差距。



“十五”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及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见情况,使计划目标发生重大改变或难以实施时,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计划作出调整。推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发展,不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工作差距。



“十五”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及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见情况,使计划目标发生重大改变或难以实施时,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计划作出调整。推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发展,不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工作差距。



“十五”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及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见情况,使计划目标发生重大改变或难以实施时,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计划作出调整。推动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发展,不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工作差距。



“十五”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及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见情况,使计划目标发生重大改变或难以实施时,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计划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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