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公开监督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克服官僚主意,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有效措施。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工作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各股室负责具体办理,及时研究处理重要信访和疑难信访问题。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办、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形成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股室之间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各股室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不能将矛盾上交。
三、来信来访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接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具体业务股室职责范围的来信来访,转相关业务股室处理。承办股室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需报局领导批示的,按批示办理。重要事件按局办公会研究意见办理。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要热情、认真,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对重要信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五、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信件和材料转交或者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本人和单位。
六、处理来信来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实事求是,秉公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对群众正当、合理,又能办到的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对难以及时解决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不能随意表态,不能乱开政策口子。凡在处理来信来访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殉私舞弊,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
七、对上级机关交办的需报办理结果的信访案件,局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妥善处理,防止重复越级上访。一旦发生重复越级,局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要亲自到场,协助上级机关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防止以后在度发生上访。
八、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服务。
九、为了增加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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