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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组织执法打假行动方案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15”活动组织执法打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为“3·15”活动组织执法打假行动的通知》(质检执函[2002]004号)和自治区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关于为“3·15”活动组织执法打假行动的通知》(桂质技监发[20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3月5日至3月9日在全市开展“3·15”活动打假行动,为确保这次打假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
通过这次行动,使百日打假成果进一步巩固,我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心棉”、农资、建材、汽车消费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200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充分体现质监系统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消费环境中所发挥的作用,展示质检系统的新形象。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食品、“黑心棉”、农资、建材、汽车消费品等制假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发动群众举报,排查制假案源,特别是我市列入全区重点治理的重点市场,重点区域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以及群众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为这次执法打假的重点对象。重点检查食品的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合格项目,棉花制品(床上用品)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和专项销售证等项目,农资的肥料、农药、农膜、农机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包装标识等不合格项目,汽车消费品的生产许可证、拼装、以旧充新、包装标识等项目。如发现有涉嫌违法的产品应进行抽样检验或查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根据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具体安排
1、3月5日对食品、“黑心棉”生产经销单位进行检查,市局执法稽查一大队全体人员对市区、港口区,执法稽查二大队对钦南区进行检查。
2、3月6日至7日对农资生产和经销单位进行检查,市局执法稽查一大队、三大队对市区、港口区,执法稽查二大队对钦北区进行检查。
3、3月8日对汽车消费品进行检查,全体执法人员对市区的生产经销单位进行检查,对乡镇的检查,在9日、10日另派执法小组进行检查。
四、几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3·15”打假行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法规宣传教育科负责协调各单位开展行动,认真开展好这次打假行动。
2、发动群众举报,排查制假案源。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发动群众举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和造假窝点,深入打击,打出成果和实效。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此次打假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体现我市质监系统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消费环境中所发挥的作用,展示质监系统新形象。
4、与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打假的联合态势,增强执法打假的整体效能。
5、两县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打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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