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确保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区政府要求,从12月28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不法行为,严防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稳定,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超市、食品门店、食品批发市场、餐饮业、农贸市场。
(二)重点企业和行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肉类屠宰企业,宾馆饭店、学校食堂。
(三)重点产品:粮、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饮料、散装食品、蔬菜、果品、儿童食品和标称为营养类的食品为重点品种。
(四)重点环节: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食品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
1. 继续深入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消灭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白酒、婴幼儿配方奶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加快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2. 全区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蔬菜基地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 全区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
4. 全区大型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
5. 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
6.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0%以上,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7. 全区酒类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散装白酒的生产经营行为比较规范,经销单位的进货索票索证率和产品标签标识合格率均达到80%;
8. 基本消除面粉、肉制品、儿童食品、腐竹、干果、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等行为;
9. 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使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10、 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依法查处;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假冒伪劣局面得到扭转;集团性、大规模的制假、售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主要任务
区打假办: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信息反馈及综合情况的报告。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①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力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质量关,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准开工生产,已经开工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③整治食品流通环节。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和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检验。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堵塞其进货渠道。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
区卫生局:①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进行市场清理,按规定封存销毁,并依法进行处罚。②检查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有三防设施遮盖,并具有隔离设施。③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限的食品要坚决下架。④严格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关闭。⑤禁止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
区工商局:①对粮、肉及肉制品、油、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酒类、散装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清查,对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产品要坚决下架、退市。②检查经营企业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③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区经贸局:清理整顿非定点屠宰厂(点),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乱宰和生产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区农业局、林业局: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整治、加强对蔬菜、果品农药残留物的检测,确保节日市场供应。
区畜牧局:严查"瘦肉精",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阻止违禁药品从养殖环节流向人用药品领域。
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监管。严格卫生标准,把好食品购入关,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和门店进行检查,使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得到保护。
区公安局:负责保护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公共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负责查明原因、区分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工作。1月初,召开一次全区动员部署专题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1月28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及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2005年1月中上旬,组织一次联合整治活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重点产品、肉菜(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分类指导,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1月29日至2月3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在2005年2月3日前,报送安次区打假治劣办公室,由其汇总后报区政府。同时,打假治劣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各打假办成员单位按照"整体部署、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分块实施"的要求,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治理整顿取得成效。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部门要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担负起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责任。要实现监管重心下移,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对城中村、偏远地区和低消费群体聚居点食品生产秩序、市场流通秩序的监管,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要堵源头、端窝点、强监管,对那些乘"两节"之机向市场销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保证政令畅通。要层层落实值班责任制,及时报送有关关工作信息,确保食品安全投诉“绿色通道”的畅通。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举办“宣传日”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chinacock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此处只显示部分留言 点击查看完整评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