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几年来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了进一步把食品放心工程落实到实处,现将我局关于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报告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职责,一切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掌握好。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改善食品安全使用环境,培育食品安全使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建设为核心,通过建立企业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质量体系和监督相结合,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使用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柳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背景概况
我局于2004年9月20日始对全市524家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及制品、肉品加工、糖及糖加工、方便主食品、乳制品等25类64种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摸底调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概况
1、证照情况:524家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及制品、肉品加工、糖及糖加工、方便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25类64种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485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2.6%;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438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83.6%;正常生产的企业488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3.13%。其中:国有企业2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96%;集体企业13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0.57%;股份制企业32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11%;三资企业仅有3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0.57%;私营企业6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2.6%;个体企业384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73.3%;
2、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情况:大型企业有14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67%;中型企业有54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0.31%;小型企业有45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87.02%。整个年生产能力大约为34.71万吨,实际年生产能力约为18.55万吨。企业人数在300-1000人有9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72%;企业人数在100-300人有14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0.76%;企业人数在50-100人有1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3.1%;企业人数在10-50人有125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3.85%;企业人数小于10人有360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8.7%;
3、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及检测设备情况:具备生产条件的有320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1.07%;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有204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38.93%;具备检测设备的企业有143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7.3%;不具备检测设备的企业有381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72.7%。具有原材料检测能力的企业有141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6.9%;不具备原材料检测能力的有383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73.1%。具有对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有67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2.79%;不具备有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有457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87.21%;
4、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执行国家标准的有83家、执行行标的企业有31家、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有249家、分别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5.84%、5.92%、和47.52%。无标生产的企业有160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30.53%;
5、获食品生产许可证(QS)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524家食品生产企业中,获证的企业有62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1.83%。
(二)、食品行业中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食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是规模小,基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厂点,根本不具备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工艺、设备和条件。只有少数企业达到食品生产《审查细则》要求;
2、相当的企业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企业对原材料及产品检验相当不重视;
3、企业管理混乱,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大量的家庭作坊式的个体企业的生产现场乱七八糟,有的不堪入目,卫生状况极差,致使食品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有的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未作上岗培训、考核。这样的企业根本无法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4、在食品监督中也存在着突出的矛盾—资金的保障。为保证食品安全工程的顺利进行,就必须有科学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而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监督抽查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作为食品安全工程的职能部门,我们苦于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只能望之兴叹,尤其在收取检验成本费的问题上,经营磨擦不断,使监督抽查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要意义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做好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企业保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2、加强获证后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能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停产整顿或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QS);
3、主要食品抽查率达到100%;
4、使全部获证企业年审率达100%;
5、有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建档率达100%;
6、对风险性较大的食品企业每月巡查一次;
7、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
8、对有卫生许可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100%;
9、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达到生物实验室P2级水平;
10、在三年内使柳州市食品生产企业符合条件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全部办证完毕,无证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取缔。三年内引导、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
三、工作目标实施步骤
2005年度: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宣传的工作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重点引导帮扶食品生产企业,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条件,在7月1日前完成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臌化食品等10类产品食品许可证(QS)的发证工作。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率达50%
对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100%
对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查率达100%
对企业进行帮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体系、标准化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立,力争达到生物实验P2级水平体系,启动茶叶、挂面等13类产品的食品准入工作。
全年每月巡查一次有风险性的食品生产企业。
2006年:在2005年的基础之上,继续茶叶、挂面等其他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率达70%
对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100%
对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查率达100%
对企业进行帮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体系、标准化体系。
2007年:在总结04、05、06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继续完善工作中的不足将即定目标一一落实。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率达90%
对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100%
对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查率达100%
对企业进行帮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体系、标准化体系。
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局系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依法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必备条件的要提请相关部门并报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在本辖区内遏止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在无证查处中发现企业存在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要及时向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二)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坚持准入标准,严格条件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绝不发生产许可证;严格企业标准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严格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监督企业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三)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力度
按照扶优治劣、两翼推进的原则,加强食品监督抽查的力度,一要认真完成小麦粉等5类食品及其他食品的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二要将食品作为重中之重列入当前的监督抽查计划;三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实施定期检验。重点检验涉及安全健康和重要性能的指标。凡抽查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并由指定检验机构对其实施加严检验。对抽查结果及时总结分析,扶持一批质量好的企业和产品,曝光一批质量差的企业和产品。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
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要实行辖区打假责任制,确定专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原料把关、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标签和质量安全标志使用等重点环节,以及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等。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企业整改,并要有文字记录。重点监管的企业至少每月巡查一次,对夜间生产的要突击巡查,其他企业要制定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访。要及时组织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和承担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获证企业进行回访,对基本符合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并指导其整改。回访情况和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有文字记录,纳入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
3.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将年审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按规定及时上报年审情况。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要监督其整改;对未按时进行年审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4.坚持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专项调查表明,家庭作坊式、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要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对每一个生产加工企业从生产销售方式、生产加工能力、供应对象和区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能力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监督、引导生产加工企业遵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要重点监控生产加工能力增长较快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监督、引导、服务,使其质量安全保证条件同步提高。在专项整顿中,要切实注重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切忌重处罚轻引导或只处罚不引导,坚决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查处行为。
(五)强化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1.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培训。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加强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明确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生产设备设施管理、检验管理等要求,明确遵守法律法规和不制假的承诺。加强对承诺书落实情况的检查,使责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对企业名称、地址、代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营业执照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法、企业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企业人数、生产能力、实际产量、产品种类、执行标准、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验设备、原材料把关、出厂检验、监督检查情况、名牌和免检产品情况、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质量投诉及处理情况等详细记录,及时将企业变更、生产销售、吊撤销许可证、行政执法及对其监管情况等信息载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4.建立诚信制度,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建立起新型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实现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宣传教育,扎实的实践探索,不懈的努力工作,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实行加严检验,对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严格停产整顿;对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载入企业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告。
(六)建立应急反应机制,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执法,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在地方政府协调下,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打破任何形式的阻碍监督执法和为不法企业提供的保护伞,查办案件坚持“五不放过”。
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举报制度,通过“12365”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等,受理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
(七)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是做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技术保障,柳州市质检所的自八二年建立以来,经历了不断发展壮大,尤其是食品与化工的检验条件和能力,近期也在积极筹办食品和微生物P2实验室,争取在全区地市级质检机构中,率先把柳州市质检所建设成为设施配套、装备精良、能力一流、国家认可的中心城市实验室,从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八)、资金保障
食品放心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把工作做细做好,前期还需进行大量资金投入,虽我局百般努力但仍有大量资金缺口,检测设备需资金400万元;监督抽查成本费100万元;监督检查设备及维修费30万元,资金来源有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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