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05年质量监督
和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增强2005年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市局2005年提出的“以涉证产品为抓手,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促进综合管理基础工作,确保质量和安全,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2005年全市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1、强化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确立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在质量监督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增强定期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一是做好企业普查。认真制定计划,确保重点监控对象计划覆盖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计划。不得漏检和超越计划,计划完成率达到95%以上。三是确保定检结果的真实性。定检结果必须真实反映重点行业柿孔纯觥K氖浅浞掷枚ㄆ诩喽郊觳榻峁险娼兄柿糠治觥8鞒屑斓ノ辉诒ㄋ捅ū淼耐币ㄋ图径榷ㄆ诩喽郊觳榍榭龇治觯柿糠治龅哪谌莅ǎ盒幸抵柿孔纯觥⒋嬖诘闹饕侍狻⒔饩龅陌旆ê徒ㄒ榈取?
2、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确立监督抽查在质量监督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利用监督抽查,掌握我市生产领域重点行业、流通领域热点行业的质量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消费提供信息,以解决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计划2005年每月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发布一次抽查结果。具体抽查的产品和时间为:1月、蜂蜜,3月、刹车片,4月、化肥,5月、儿童用品,6月、乳制品、眼镜,7月、贵金属饰品,8月、建材(钢材、水泥、铝合金型材、建筑外窗),9月、小麦粉,10月、软启动,11月、食用植物油,12月、酒类(白酒、葡萄酒)。
二、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
3、做好国家、省、市级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各项后处理必须查处到位,整改落实,整改面必须达100%,整改合格率达80%以上。
4、严格质量后处理工作程序。一是要坚持查处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帮助企业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直至复查验收合格。二是要加强质量后处理工作中的查处力度。对监督抽查中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和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产品,要严格执行公告、通报、曝光、整改复查、责令停产、强制收回、吊销证书、行政处罚等八项后处理措施。三是要注意做好后处理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月清季结,及时上报。
5、建立健全质量信息发布制度。要建立质量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重要质量信息发布实行集中管理,一律报市局监督科备案,经局领导审批后,统一编号,统一形式,统一发布。
三、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
6、明确工作定位,强化证后监管。确立基层局在行政许可事项中的主要工作职责。即组织申报、证后监管、无证查处的工作方式、程序,探索建立以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为中心,相关职能科室、稽查、质检各负其责,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综合利用监督抽查、年审、审查人员回访、巡查、行政处罚、质量公告及预警等方式强化证后监管。
7、全面掌握辖区涉证企业基本情况。对涉证企业要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按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8、加大无证生产查处力度。做好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组织申报、审查、年审及换证复查工作,2005年全市涉证企业申证率要较2004年提高20%以上。培植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中介机构,逐步培养和锻炼一批审查员队伍,将中介服务逐渐从管理中剥离,试行许可证申报代理制。
9、切实提高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加大重要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宣传力度,在XX质监网上设生产许可证专栏,将有关生产许可证的政策、要求、申报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在有关媒体上不定期发布生产许可证信息,一年不少于8篇消息。面向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生产许可的社会认知度,争取广泛支持。
四、加强质检机构管理
10、推进质检机构改革和建设。加大质检机构技改投入力度,市质检所完成P2级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制定县级化验室统一规范并分步完成。积极推进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改革,着力改进检验业务构成。争取在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上、与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的配合上、在技术机构之间的合作上取得突破,鼓励质检机构业务向外地市辐射。
11、加强质检机构公正性管理。严格执行《XX市产品质量检验公正性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检验报告抽查评审、比对试验(色谱分析、微量金属元素分析、复混肥和磷肥检验等)、操作技能比武等活动,确保质检报告一般性不合格率低于5%,差错率低于2‰。
五、强化源头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2、明确稽查定位,创新执法体制。2005年实现稽查机构由单纯的执法向行政执法与综合管理并重的转变,切实发挥执法促进综合管理的保障作用。构建县市稽查分局巡查、市稽查分局督查、法制部门对稽查系统进行法制监督的新的执法格局。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违法行为者档案,为综合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13、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履行职能。全市系统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职能,对生产领域实行全面监管;对流通领域以监督抽查、强制检验为主线,以计量、标准、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为切入点,实施重点监控。
1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认真组织好三个专项整治。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农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故意降低化肥、农药有效成分的违法行为。三是建材专项整治。按照整规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人造板区域性质量问题的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地条钢”生产区域,确保做到“五彻底”。同时,继续做好“黑心棉”、加油站、燃气充装站、汽车配件等的打假治理工作,开展粮食、棉花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组织好商品量计量监管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15、进一步推动执法创新工作。2005年,对垄断性行业监管力争有所突破。
六、强化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16、围绕工作重心,加强执法管理。一是要进一步改善案件结构,各县(市、区)局(分局)2005年应使非流通领域案件、非质量案件、非标识类案件分别达到行政执法总量的6O%、50%、80%,流通领域案件数不应低于30%;二是要突出大案要案,力争使1O万元以上大要案比例达到5%;三是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确保执法机构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大执行力度,防止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确保案件履行率达到80%以上。
17、强化执法机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市)局、各稽查机构应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基础管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市局确立的受案登记、案件主办、办案程序、案审规则、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执法信息报送、执法“两制”等一系列执法制度,禁止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强化执法责任追究。要提高案件履行率,严格执行市局减免报批制度,解决处罚随意,减免随意的问题。在执法工作中要认真把握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严禁出现乱执法、乱罚款的现象。2005年,市局将加强对执法机构的督查督办,建立执法机构量化考核体系,开展案件审理人员资格评定工作,切实提高全市系统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18、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一是在案件评查、执法培训、执法人员年审考核和主办资格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在全市稽查系统做到执法车辆、执法标志、执法服装、取证工具四统一,鼓励稽查机构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七、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增强质监工作有效性
19、全市系统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XX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增强质监工作有效性。一是要合理划分责任区域,指定责任人。二是要摸清辖区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质量档案,按照生产企业分类标准,对辖区生产企业进行分类。三是理顺工作体制,明确职能分工,严格工作程序。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区域监管办公室为指挥中心、相关职能机构为执行主体的区域监管工作机制。四是按照一巡多查、职能涵盖的要求,建立巡查制度。五是做好区域监管人员培训工作。区域监管变“条条”为“块块”,强调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对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各县(市)区局要以市局编写的区域监管指南为基本教材,结合春训及“学习年”活动,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六是强化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无证查处、行政执法、辖区打假、安全监察、检验检定、区域质量建设等监管、服务工作不到位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区域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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