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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三年(2005年-2007年)规划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
秩序三年(2005年-2007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决定》,推进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我省2005年至2007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规划。
一、背景
近年来,我省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在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省打假办和省整规办的正确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维护了农资生产企业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了广大农资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的拥护。但是由于农资产品多、市场零星分散、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省农资市场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农药:仍存在一定比例的不合格产品,特别是混配农药制剂产品质量问题较突出;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毒鼠强等剧毒违禁杀鼠剂的危害未能彻底根除;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还需加强。
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主要表现在兽药质量合格率不高,部分兽药生产企业存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质量控制不严、偷工减料、有意造假的现象;疫苗品种单一,不能满足当前动物防疫工作需要,也给不法分子推销非法产品可乘之机;市场上仍有不少假冒伪劣兽药,尤其是最近,我省GMP企业的产品被假冒的情况比较严重;饲料生产企业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饲料中莱克多巴胺检测超标现象较多;饲料产品卫生指标超标现象仍然存在,违法制售和使用禁用药品等危害饲料安全的行为更加隐蔽。
种子:无证经营行为严重;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种子;种子包装、标识不规范,无包装或拆包销售种子。
肥料:肥料质量合格率较低,全省2004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仅为60%多,肥料产品偷工减料的情况较为严重,假冒伪劣肥料事件时有发生;肥料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欺骗误导农民的现象;肥料经营秩序混乱,肥料经营门店多,经营人员素质差;假冒肥料登记证、套证情况仍然存在。
随着农资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加大,我省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好转,但是由于农资产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法之徒仍然不断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而且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高明,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仍需要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力度。因此,编制农资打假的长远规划,实施有计划、分阶段的整顿工作,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农资市场经验环境,保证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十分有必要。
二、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充分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从实践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作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得力措施,对我省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资市场的经济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
(一)农药
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省农药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90%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85%以上;使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黑窝点”难以形成。
分阶段目标:
1、通过追根溯源,查源头,端窝点,彻底捣毁生产、分装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药产品的“黑窝点”,并通过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核查和监管,严防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药流入市场,从生产环节上把好关。力争在2007年前,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抽查合格率90%以上;
2、通过对农药市场的全面整治,取缔非法经营农药店档,彻底堵住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流通渠道,并通过建立经营单位档案,特别是杀鼠剂等剧毒高毒农药的经营要有健全的可追溯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培养和强化经营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农药经营秩序。力争在2007年前,农药市场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80%以上。
(二) 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总体目标:通过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使我省的兽药市场抽检合格率从近年的75%提高到85%以上;严密防范中试疫苗在市场上流通;基本消除饲料厂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的现象;按农业部规定,禁止非兽药GMP生产企业的兽药产品、兽药地方标准的兽药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进一步打击非法制售“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禁用药品,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争取在三年内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饲料产品各类禁用药品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进一步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保障饲料安全和质量。
分阶段目标:
1、2005年,完成兽药地方标准的审查、清理、升级申报工作;清理兽用疫苗市场,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假劣兽用生物制品、“中试产品”、“科研新产品”等,杜绝试图以中试为幌子进行变相经营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疫苗临床使用只限在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内,基本杜绝中试疫苗在市场上流通。
2、2005年及2006年,重点检查、清理饲料生产企业,严厉查处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行为,同时加大对经营、使用禁用药物、人用药品和原料药的查处力度。推进兽药GMP建设工作,坚决按照农业部的部署,不降低兽药GMP建设验收标准,不延长兽药GMP改造过渡期,推进兽药GMP建设,对于2005年12月31日仍未通过兽药GMP改造的原有兽药生产企业,注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所有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2006年7月1日起禁止非GMP企业的兽药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3、2007年,重点做好规范使用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工作。
4、用3年时间,逐步推进兽药GSP建设,确保2009年11月1日起使所有兽药经营企业都通过GSP验收,注销所有未通过GSP验收的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种子
总体目标:依法完善种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市级种子检测体系和种子质量地方标准体系;争取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使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因经营假冒伪劣种子而造成农民重大经济损失的种子案件。
分阶段目标:
1、2005年整顿主要农作物种子无证生产基地、经营场所,经营未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假劣种子行为。
2、2006年重点整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经营市场,通过对《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宣传贯彻,引导生产、经营者向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加强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标识的检查,对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查处,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3、2007年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种业市场,共同打造诚信于民的广东种业。
(四)肥料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整治,使我省肥料市场秩序有根本好转,肥料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已登记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肥料包装标识合格率达95%以上,杜绝地区性、集团性的肥料造假行为。
分阶段目标:
1、2005年:主要整顿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度差的企业,加强肥料质量抽查工作,坚决刹住偷工减料和标识不规范的行为;查处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的肥料产品。同时,积极配合质监、工商等部门确定本省化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严重造假和经销假肥的生产和经营单位。
2、2006年:要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把肥料管理工作当作一项常规性工作来做,并研究我省肥料小企业如何转型升级的路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发给登记证,从提高产品质量来达到整顿和规范肥料市场秩序的目的。
3、2007年:重点做好打假扶优工作,重点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肥料生产和经营企业,向农民推荐一批信得过的肥料生产和经营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肥料名牌产品。
四、实施步骤
(一)农药
1、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结合春耕夏种农资产品使用高峰期,对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突出、影响大的农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每年组织1-2次农药产品质量专项抽查。
2、采取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统一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行动,并积极争取工商、公安和质监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治理整顿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在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市场排查,加强对鼠药流动摊贩的打击力度。
(二) 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1、落实农业部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每年分两阶段突击检查抽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饲料/水,猪尿等。计划每年检查企业400家,抽查样品1100批次,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从严惩处,并对其进行通报。
2、组织“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禁用药品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禁用药品的行为。计划每年抽检饲料/水样品5000个,猪尿样品4000个。
3、严格实施饲料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企业资格审查,坚持年度考核,监督企业整改。做好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产品抽查检验,保障饲料安全和质量。计划2005年抽检添加剂和预混料产品1200个批次,三年共抽检产品4200个批次,进一步加强对添加剂和预混料质量和安全的监控。
4、加大执法力度,整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市场。组织检查饲料经营企业、经营店,加大对饲料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饲料的企业依法惩处,制止不合格品和“三无”产品涌入市场。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依法生产、经营饲料重要性的宣传,加强对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药品的危害性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力,加强社会监督。
(三)种子
1、在全省建立省、市、县***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种子案件月报制度,并通过中国种业信息网的交换平台,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加大对种子案件、跨省区案件的协查力度。
2、制定广东省种子打假实施方案,围绕“四重一大”的要求,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部门通力合作,根据春耕夏种农资需求量大的特点,分别在2—3月和7—8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瞄准对象,力争稳、准、狠打击种子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达到杀一儆百、净化种子市场。
3、由省种子管理部门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在每年的春季(2—3月)、夏季(5—6月)、秋季(8—9月)、冬季(9—10月)对种子市场经营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标识进行全面检查,春、夏季重点检查瓜、豆类种子,秋、冬季重点检查叶菜类、茄果类、块根类、柑桔、荔枝、龙眼、黄皮等。通过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查处制售伪劣种子种苗的行为,清理违法包装标识,维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育种者和农民的利益,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走上合法化的轨道。
4、在每年举办种子交易会过程中,联合地、县农业部门在种子市场设点进行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印发和讲解《种子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及典型的种子处罚案例材料,教育种子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农民群众了解法律、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种子市场秩序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四)肥料
1、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突出、影响大的农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开展例行监测,结合春耕夏种肥料使用高峰期,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
2、完善肥料信用惩戒机制。建立部、省二级和省、市、县***的肥料管理信息网,及时通报市场监督和抽查结果,做到信息共享,使造假产品无处可藏。并逐步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通报和“黑名单”等手段,大力推进农资企业诚信经营,创立品牌,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
3、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有关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肥料案件,建立方便群众的肥料打假举报工作方式,不断健全群众投诉渠道,制定并完善肥料打假投诉举报案件统一受理程序,提高肥料案件查处效率。加强与名优化肥产品企业联手打假,提高打假的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牵涉到工商、公安、质监、供销等多个部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搞好配合;要充分发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协调关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农资打假牵头单位的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在每次行动中,要求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掌握制假售假的具体情况,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做到有的放矢。
(二)加大对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的经费投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经费纳入年度财政计划,设立农资打假专项经费(包括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检专项经费、例行监测经费、举报奖励等),确保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农业部40号令《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加快《肥料管理条例》的立法步伐;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在案件办理和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防止越权执法或随意执法现象的发生。同时,通过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设立举报制度,通过跟线索、追源头、查窝点,围绕“四重一大”,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四)从抓“五个到位”入手,落实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责任制。农资打假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通过“五个到位” (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的实施, 建立和落实工作问责制。一是真正落实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制,重点是落实县级政府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按行政规划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省市督办,落实奖惩;三是责任追究,并将其作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从而推动农资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务,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缩小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
结合我省开展广东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树立品牌,扩大效应,鼓励和推广使用名牌农资产品,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压缩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生存空间;积极推行农资进货查验、进货记录、销售记录、信息反馈等质量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进和完善农资产品的销售票据管理和“三包”规定,建立农资优化管理的有效机制。
(六)加强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部门和地区间的交流合作,提高执法效率,教育和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和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完善举报渠道、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查处反馈制度。同时,继续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农资打假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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