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2005年春节临近,为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月的紧急通知》和省、市局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自1月15日至1月30日,在全区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我局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监督科。
二、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1月14日至15日)宣传发动阶段,我
局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次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第二阶段:(1月17日至27日)执法检查阶段。
3、第三阶段:(1月28日至30日)总结阶段,1月29日前各科室队将此次工作总结报监督科。
三、整治内容:
1、各科室队要对各自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监管专项调查表,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送到质检所检验,此次抽样检验冲抵第一季度定期检验。
2、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质量证明、生产必备条件、出厂检验、执行标准、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等情况。对有问题的原辅材料、成品要及时封存,禁止使用、出厂。
3、在区质检所的帮助下,对所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与食品小作坊逐一签定食品责任状。
4、凡是不具备保障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生产的要立即先停业后整顿。
5、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禁其产品进入市场。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我区食品的严重性,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深、做实,吸取被曝光的邢台巨鹿生产劣质糖果、衡水武强制售劣质小食品事件的教训,按照责任区的划分,深入细致的对责任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
1、突出节日热销食品。以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散装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白酒、糖果、饮料、儿童食品和营养食品为重点,打击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查处不符合强制标准和名实不符,短斤缺量等损害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2 、突出重点对象。要把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白酒生产企业及中小企业、非法加工点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严查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取缔造假窝点,防止反弹。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重点区域性产品为镇的香油、烧鸡、熟肉制品;镇、城镇的淀粉制品;乡的糖果、糕点等。重大问题,必须向局里汇报。
3 、突出重点区域。我区的香油、烧鸡、熟肉制品曾经被中央电视台曝光, 镇 、镇、城镇、乡,是这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一定要加大严打的力度。
(三)加强宣传力度。一是要宣传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知识、方法,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二是要宣传国家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四)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各科室队在节日期间严守值班制度,不准缺岗,缺岗者局机关要点名批评,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执法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的信息,要随时向局机关上报。
(五)建立情况报告制度。从1月15日起,实行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日报制度,每日15时30分 前,各科室队要向监督科报告当日的行动情况,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随时向局领导报告。专项整治期间对工作情况及重要情况迟报、漏报的、要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报、漏报而延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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