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襄樊市质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5年襄樊市质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5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平安襄樊”的目标和构建“和谐襄樊”的要求,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排查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职能,为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构建和谐襄樊作出贡献。
一、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把综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好与市局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综治领导机构,加大领导责任制落实的督办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凡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研究干部职工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
二、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要结合部门实际,开展
法制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既深化改革,又要保持稳定,预防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坚决抵制“***功”等邪教渗透;要加强对从事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执法,特别是在处理重大案件时,要讲究策略和方法,避免激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实施争创“五好班子”、“五好家庭”活动,督促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切实加强不稳定因素预防和治安防范工作。要建立健全
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办公区和家属区的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早制定方案,作出周密部署,防止内盗案件,严防事故的发生。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事情。对因内部矛盾引发的事件,要防患于未然,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的目标,把矛盾消除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值班,落实责任,严防火灾、被盗,坚持早检查、晚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注重夜间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和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等部门联系,提高自防、自保、自治能力,确保单位实现无刑事、治安、重大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财务室、档案资料室、实验室、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要安装防盗门、报警器和灭火器。要积极参与辖区“平安檀溪”创建活动,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以及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确保不出现群众上访事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要严格遵守“五不许”规定,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和“约法三章”,继续严格执行省局“六条禁令”,整治“五乱”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树立质监部门良好行业形象。
五、切实加大打假责任制的落实。打假工作要建立责任区,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打假责任状,明确任务、责任和目标;对不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存在执法“死角”,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不能早发现、早上报、早打击、早控制,导致发生区域性、规模性制假售假案件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负责人乃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蔓延。进一步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举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六、切实抓好食品监管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层级负责、分类监管、重心下移”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层级负责和权责对应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发证后监管工作,实行生产许可证巡视、年审、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质量责任人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自律,保证质量。强化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七、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本地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对辖区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调查、登记、建档,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或监控方案,强化动态监管体系建设,严格依法处理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并加强节日和日常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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