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07年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
2005年~2007年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
一、主要工作
(一)不断建立完善全市农业技术标准体系
要在建立健全全市传统骨干农作物、蔬菜类、养殖业品种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建立我市水产、林业、果树花卉业标准体系,每年重点制订12-15项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标准化栽培(养殖)技术规范。
(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我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
1、抓好5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启动工作。自今年起,我市用3年的时间完成5项国家第5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各示范项目承担单位要起好步,制定好项目三年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机构,确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2007年底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每年组织验收2家市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组织、指导有基础、有条件的郊区分局认真抓好本辖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为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3、进一步推动江夏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的建设。在农产品上有所侧重,建立完善以花卉苗木、茭头、优质稻、水产品、蜂蜜、西甜瓜、无公害蔬菜为主要品种的标准化体系。促进江夏区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并在全市郊区起示范带动作用。
(三) 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工作。
大力推行国家标准委“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采取有效措施,本着积极稳妥、严格评审、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农产品标志工作,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进超市,同时加强证后监督管理,保障人们身体健康。
(四)结合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品的标准化工作
重点在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肉制品、生鲜蔬菜加工品的标准化生产有所突破。
(五)搞好调研,选择试点单位,启动农产品物流标准化工作
(六)积极开展龙头农业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导各类龙头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化体系,推进农业企业的ISO9000、ISO14000、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工作,为我市实施农产品精品名牌战略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七)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贯有关重要国家行业标准。
主要包括:
1、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包括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
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标准;
3、饲料安全卫生标准;
4、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标准;
5、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方法标准。
二、组织机构建设
1、会同市农林主管部门,完善全市市级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区建立相应的区级联系会议制度,或成立区级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2、指导全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农作物、蔬菜和瓜果、畜牧、水产、林果、园林花卉、农机、农产品加工、饲料等八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3、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建立贯标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培训网络;
4、突出安全质量指标检测,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检测资源,分级分类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
三、工作保障措施
1、行政措施
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2、法律措施
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饲料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如《武汉市无公害蔬菜农药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对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3、经济措施
争取市政府支持,建立农业标准化正常经费渠道,同时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有效利用其它市场途径,逐步增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
4、技术措施
依托全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各专业标委会以及各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及培训机构,建立全市农业标准化贯标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网络,加强全市农业标准化有关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意识和科技素质;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科技成果评奖及全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5、宣传措施
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作用、成效和巨大潜力,扩大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影响,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标准化的认知程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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