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执法打假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执法打假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执法打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要求,以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突出抓好化肥、人造板等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进一步推动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打假相关制度,完善执法打假信息网络,积极探索从源头监管、标本兼治的打假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经济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1、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以全省选定的20个区(县市城乡结合部)、40个点(村镇加工点)、300户(小作坊和黑窝点)为重点,加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务求基本解决一批区域性食品假冒伪劣问题,整治关闭一批质量问题严重的小作坊和违法黑窝点,帮扶整改一批质量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树立一批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2、集中开展节假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敏感食品、敏感区域、敏感企业为重点,加强对节假日热销食品及应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确保节假日食品质量安全。3、开展重点食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制假劣迹的企业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结合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无证查处、乳制品、肉制品、蜂蜜和蜂蜜制品、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4、组织开展严查违禁原料等“三查”行动。根据新闻媒体及社会反映的典型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对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查非食品原料、查非包装材料、查标签专项查处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积极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追踪制假源头,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早报告,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扩散和蔓延。二、突出抓好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加大打假和专项整治力度5、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各地要抓住农时,在春耕播种前,以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现场集中宣传咨询和执法检查活动,将法制宣传、执法打假、质检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索赔农民维权,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6、组织开展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以化肥、农机及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针对存在的区域性质量问题或突出质量问题,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工作方针,研究和落实具体整治措施,集中力量狠抓源头,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7、继续推进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以“地条钢”、人造板为重点产品,以整治区域性建材质量问题为突破口,落实整治责任,实行全省联动,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建材打假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实施“黑名单”监控,协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断电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大打击取缔力度,确保做到“五彻底”,坚决防止反弹;对人造板等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重点查处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问题。 8、深入开展“黑心棉”专项打假工作。进一步落实治本措施,加强对“黑心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监控,加大对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的集中地、集散地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医用纤维性废物、传染病疫区流出的纤维制品、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及国外的废旧纤维制品生产再加工纤维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其他再加工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制售“黑心棉”活动反弹。 三、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探索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9、进一步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按照国家总局“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总体要求,逐级落实和分解打假目标责任,签订行政辖区打假责任状,制定全省系统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实行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10、建立和创新执法打假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探索辖区打假责任模式,建立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坚持督查督办制度,促进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整治力度;建立打假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共同完善打假防假监管网络。11、加强对落实打假责任制的层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严格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由于执法打假不到位,导致发生区域性、规模性制假活动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2、探索建立预警制度和执法打假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分析群众举报、质量申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预测和把握假冒伪劣产品的苗头性、规律性和趋势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预防措施;完善执法打假重大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确保快速反应、妥当处理。13、加快推进执法打假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系统的作用,加快投诉举报信息传递,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按照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开展执法督查信息系统软件的试点应用工作,逐步实现执法打假信息化、网络化。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14、研究建立执法打假考评体系。制定全省系统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考核评议标准,严密考评程序,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加强日常考核,完善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推广技术含量高、手段创新的执法打假经验,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等取证技能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各级稽查机构定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分析评价活动,总结执法办案经验,探索执法的新途径、新领域,促进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16、完善打假监督员、协管员制度和奖励举报制度。明确打假监督员和打假协管员的相应责任,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及时传递有关信息;落实举报奖励办法,调动群众举报及参与打假的积极性,推进执法打假工作深入开展。2006年全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讨论稿)2006年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深入推进争创国家免检产品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加快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一、改革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1、突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点。制定全省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突出食品、建材、能源和节能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突出中小型及个体私营企业等重点企业,突出区域性或者行业性质量问题的重点地区,突出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重点实施监督抽查,完成对300种重点产品的省监督抽查任务,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目的。2、针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围绕质量整治重点任务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各级质监部门作用,加大对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力度,实现对质量安全危害的早发现、早控制。3、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修订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抽查程序,统一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文书,实现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计划统一、文书统一、程序统一、信息统一、后处理统一。4、改进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完成对1万批次重点产品的定期监督检查;修订全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范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各地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5、加大后处理力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汇总、分析,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建立健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后处理工作的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强制收回、跟踪抽查等后处理措施,建立后处理情况报告、通报制度,督促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整改。6、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工作。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建设,对重点企业进行积极扶持和服务。发挥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针对各类企业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引导企业自律;重点帮扶指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认真分析产品质量问题及原因,引导企业在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严格把关,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二、深入推进争创国家免检产品工作,进一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7、加强对申报国家免检产品企业的指导。制定争创国家免检产品计划,突出加大对农资产品、石油等能源产品、建筑节能产品、绿色照明产品、节水产品等列入国家免检产品目录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列入计划的企业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指导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抽查,为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8、规范免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已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的生产企业,促进完善企业自律机制,严格实行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一批优秀企业,突出扶持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规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9、加强对国家免检产品及企业的宣传。认真总结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企业的经验,大力宣传国家免检制度在扶优扶强、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扩大免检产品的影响,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促进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水平10、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重点加强对承担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检验任务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有关制度,确保监督检验工作的科学、公正、权威、高效。11、加强对质检机构开展监督检验工作的指导。促进各级质检机构按照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完善充实必备检验手段,提高监督检验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四、加快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基础工作12、开展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系统软件的试点应用工作。按照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做好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地方监督抽查、免检管理等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逐步推进质量监督信息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13、积极开发利用监督检查信息资源。改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数据库,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完善产品质量监督综合信息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14、加强产品质量申诉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利用“12365” 产品质量申诉信息分析系统软件,加强对产品质量申诉信息的分析、汇总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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