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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局关于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创建责任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07-06-28   来源: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质监部门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部署,市局党组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创建责任机关”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化责任为核心,以建设法治机关、责任机关、服务机关、阳光机关、廉政机关、诚信机关为目标,切实解决和纠正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促进全市质监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服务态度差。解决为基层和群众办事不热情、不主动、不提供便利条件的问题;二是效能不高。解决对上级重大决策、决定命令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推诿扯皮,压事、误事、败事的问题;三是行政不作为。解决不及时履行或拒绝履行职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重审批轻服务,甚至以批代管的问题;四是行政乱作为。解决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不当行政,违法行政,执法不公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问题;五是社会公信力低。解决不按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的时间、标准要求办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负责任,失信于民的问题;六是为政不廉。解决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弄权勒索,“吃、拿、卡、要、报”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解决的主要问题、目标和方法步骤。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理念,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部门工作职责,弄清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履行的职责,如何履行这些职责,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责任。

2、自查自纠阶段(4-9月)。各单位要坚持自己查找问题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主动整改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解决问题与办实事相结合的原则,边学边议,边查边改,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上,放在解决“以罚代管”、“只批不管”、“重处罚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等重点问题上,切实把创建责任机关的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对去年“万人评机关”活动中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已整改落实的,要进行一次回头看,看哪些问题已经解决,群众反映较好;哪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认真解决,群众还不满意,还需要进一步整改。二是要深入开展“走千企、访万人”活动,采取面对面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服务对象,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责于民,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广泛收集和解决社会各界反映的效能建设问题,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受理、公开受理”的原则。认真受理和调查处理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各县市区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监督。问题解决情况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进一步征求意见。

3、建章立制阶段(10月)。各单位要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和创建责任机关的要求,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弱项和漏洞,进一步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服务内容和措施,努力形成促进发展、符合群众要求的制度规范。要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审批操作规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应当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都要进厅办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形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验收,市局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统一进行。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局要把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创建责任机关”活动,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明确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重点解决的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为基层和群众办的实事好事等,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技术机构也要搞好配合联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创建责任单位”活动,共同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行业形象。

2、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市局纪检组将在不同阶段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要求,督促抓好整改。对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靠上去帮助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收到实效。二是组织行风监督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对领导重视、查摆问题认真、整改效果明显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群众有意见的,要进行批评,责令重新整改。对违规违纪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发挥正反典型的激励警示作用。在创建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挖掘和培养先进典型,对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宣传,弘扬正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要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供稿人:李福玉 联系电话:0535-6087300 Email:lify@12365.sd.cn 点击次数: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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