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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08-05-21   来源:  作者:dxysh75030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产品
                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确保我市产品的良好声誉,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分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家具等十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向全社会展现质监系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能力,切实维护我市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进行再整治、再提高。
   一是重点产品,即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重点产品。
   二是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三是重点区域,即上述产品的集中产区和货物集散地。
  三、主要任务
   各分局要围绕十类重点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家具:着重查处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玩具: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着色胶和涂料;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认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强制性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铅等重金属超标问题;对玩具生产企业在强制性认证申请及工厂检查环节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决不发证;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对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玩具实施召回。
服装: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中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油漆涂料:着重查处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镉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未获得CC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油漆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
仿真饰品:着重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复审清理一批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企业标准,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到5月初,各分局对辖区工业园内的所有生产企业标准现状必须100%普查到位,10月初,对辖区的十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产品执行标准100%进行复查、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四、主要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分局要重点在“查、治、管、扶、建五方面下功夫。
   一是“查”,即全面查清底数,全面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做到“两个全覆盖”。⑴清查建档全覆盖。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状况、产品执行标准、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⑵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对本辖区内的五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新获证产品全部进行抽查,对已获证产品加大抽查频次。要及时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一般问题的,责令改正,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二是“治”,即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重罚不手软。⑴要充分行使《特别规定》等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坚决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坚决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⑵要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无证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对除害处理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责令改正或暂停生产,直至取消注册登记资格。
  三是“管”,即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⑴要严格准入许可。从源头管起,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属于生产许可证CCC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⑵要严格区域监管。要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定期、不定期对有关生产企业进行巡查的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生过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定期回访,监督企业整改。⑶要严格把好厂门。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进货关,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进厂;严把生产过程关,防止不合格产品下线;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四是“扶”,即扶持落后企业走向规范,扶持好企业创新创优,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⑴要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⑵要利用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名牌、**重点保护产品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⑶要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五是“建”,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1)要建立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的、连续的监控网络。使家具等五类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明显减少,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明显提高。(2)完善标准体系。在对企业的执行标准清理过程中,对不符合国家制订产品标准的基本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的,责令企业停止执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制订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促进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⑸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料进厂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添加剂备案等制度。
  五、进度安排
第一批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3月份开始到10月初结束,按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3月初至4月底)。各分局要根据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立即在辖区范围内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执行标准情况,按要求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每个企业一个档案,一个乡镇一个档案,一个分局一套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下一步集中整治能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8月底)。各分局要围绕安全性质量指标,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抓落实,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假售假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加大打击力度,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主要针对重点区域进行打反复,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已取得的整治成果。列入全市整治的重点,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各分局要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整治的重点,要确定抓点的具体任务。我局将对各分局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分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认真贯彻、认真实施,全力抓好落实,各分局根据我局部署制定的实施方案,确定本辖区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及整治措施、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开展家具等十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形成对这些产品制假售假行为的震慑。要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鼓励先进,引导消费。要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显著成效,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各分局要结合此次的整治重点,对照方案的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五)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行动期间,各分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每月报一次综合信息,随时报送动态信息,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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