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的计量惠民工作,根据《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质监发〔2008〕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关注民生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全面履行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能为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计量惠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计量氛围。 二、行动目标 从2008年5月开始,到2009年年底结束,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通过集中组织开展“五个走进”(即诚信计量进市场、放心计量进油站、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主题活动,全面推进本县各项民生计量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强计量监督检查,确保本县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燃油加油机、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和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惠民措施,对老百姓送检的生活用计量器具给予免费计量检测。最终实现“五个百分百”(即专项行动100%覆盖到本县所有的集贸市场、100%覆盖到本县所有的加油站、100%覆盖到本县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到本县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到本县所有的社区乡镇)的总体目标,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和谐计量环境。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08年5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计量惠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博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燕 局长 副组长:周 旭 副局长 成 员:李旭晓 综合管理股股长 刘海威 计量所所长 谭 斌 计量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李旭晓兼任。 “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质监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2.综合管理股、计量所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并结合区域实际,做出具体部署,并及时启动该项工作。 (二)具体行动阶段(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 此次专项行动分两步走。 第一步: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个专项行动任务40%以上的阶段性目标。 1.综合管理股、计量所应在2008年8月8日前完成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情况的全面摸底,建立完整的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要求详见桂质监办发〔2008〕146号文件附件4),并以电子邮件及正式书面两种形式报市局计量科备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计量管理制度的建立、计量管理人员的配备、在用计量器具经合法制造(或进口)、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使用、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有无计量违法行为等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将经营单位按计量管理基础优劣分为A、B、C三级并有针对性地确定帮扶和管理方案。 2.综合管理股、计量所年底前应完成A级集贸市场及50%以上B级集贸市场的“四落实”。即入场衡器“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并初步实现一个试点市场的“四统一”, 即主办者要对市场内在用衡器实施“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应确保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帮扶及监管的覆盖率大于75%。 综合管理股和计量所应结合诚信集贸市场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的惠民、利民措施。应在各市场公布主办者和质监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可联合市场主管部门采用红黑榜或其他有效方式定期公开市场计量诚信情况。组织对各市场公平秤实施免费检定,并规范公平秤的使用登记管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适当减免市场在用衡器的检定费用。 3.综合管理股、计量所应以高科技手段监管及引导经营者自律为核心,建立加油站计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大推广使用防作弊加油机的力度,引导和帮助油站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综合管理股、计量所在今年年底前应在A、B级加油站实现“六有”,即有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有向社会公开计量承诺、有现场核查用计量标准、有相应的计量检定证书、有专职的计量管理人员、有完善的投诉受理及处置机制。 4.综合管理股、计量所应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单位为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患者投诉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逐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计量管理工作。 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其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至今年年底,应完成A级及40%以上B级医院的“4个100%”,即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率100%、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率100%、医院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计量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率100%。并初步建立医用计量器具监管情况政府定期通报机制。 玉林市计量所将参加今年下半年全区市级计量所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计量标准专项比对工作,以确保医疗卫生领域的量传体系和在用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准确、可靠,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综合管理股、计量所以强化监督及宣传培训为手段,促进辖区内眼镜店“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 综合管理股、计量所要结合“6·6全国爱眼日”、9月“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对眼镜店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眼镜店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至今年年底,应完成A级及B级眼镜店的“四无”,即无计量器具配备缺损、无非法制造(或进口)计量器具、无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无未经检定在用计量器具。 我县将根据总局和自治区局及玉林市局要求,在全县眼镜配制行业试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 发放制度。 6.综合管理股、计量所应结合执行“计量免费咨询服务日”制度、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和9月“全国质量月”等专项活动,制定与本县实际相应的社区服务制度。以定期的方式开展技术人员走出实验室、百姓走进实验室的计量服务活动。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知识;以我国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大力宣传“计量与奥运”的有关知识;面向社会开展义务咨询、免费或优惠检定、校准服务等,营造“计量为民”和“计量放心”的良好氛围。 7.在今年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形成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材料上报玉林市局。 第二步: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 要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个专项行动任务100%的目标即全部实施“五个走进”,全部达到 “五个百分百”。全面实现集贸市场“四落实”,逐步推广集贸市场的“四统一”;在全县范围内稳步推广防作弊加油机的使用,在油站全面实现“六有”;全面完成医院的“4个100%”;实现全县眼镜配制行业的“四无”。 1.综合管理股要在总结2008年专项行动开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力量于2009年在各辖区范围内全面铺开“五个走进”主题活动,确保本县所有的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及社区乡镇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总体目标,保证此次专项行动的全面顺利完成。 2.综合管理股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务必不留死角和盲点。对达不到要求的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要加强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 3.有条件的要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综合管理股要在阶段性检查的基础上,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并及时上报玉林市局,准备相关文字、图片资料迎接市局的考核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监督检查和计量惠民相结合、重在计量惠民”的基本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和服务宣传,确保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和普通民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 (二)综合管理股和计量所要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惠民、利民措施。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和部分特困乡镇医疗单位的计量器具检定收费可进行适当减免。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计量惠民的新措施、新做法,使计量工作做到“为民所知、为民所用、为民所享”。 (三)综合管理股和计量所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科普知识,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从业人员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引导作用,提高百姓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 (四)在开展专项行动时,要注意与推进《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和探索构建诚信计量体系相结合。可在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和眼镜店率先推行商业、服务业自我承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查公告以及消费者监督的诚信计量监管机制。 (五)综合管理股和计量所要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强检计量器具档案以及计量管理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建档录入工作,并于200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建档录入工作,并落实在线档案的动态更新和管理。 (六)综合管理股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此次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建立通报机制。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积极向县政府领导反映,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对减免收费的项目,要积极申请地方政府财政给予经费支持。 (七)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全面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市局将配合区局适时派督察组到各县(市)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八)综合管理股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简要信息报送市局计量科(发电子邮件至yljlk@gxqts.gov.cn),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 (九)综合管理股要认真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按时向市局计量科报送总结及相关材料。2008年12月10日,上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阶段统计表》(详见桂质监办发〔2008〕146号文件附件2);2009年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的全面总结及《“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统计总表》(详见桂质监办发〔2008〕146号文件附件3)。工作总结应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计量惠民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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