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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质监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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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7-27 00:00:00
信息简介: 《浦口质监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办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局有关通知的精神,结合分局编制情况,制定本次竞争上岗办法:一. 目的意义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暂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勇于进取的质监干部队伍。通过竞争上岗、达到各展所长、增强活力、优化组合、提高功效的目的。二. 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班子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负责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岗位分布,竞岗人员资格审查,民主测评与考核,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三. 竞岗原则公开原则。将竞争岗位、范围、条件、程序公开,使同志们一目了然,有的放矢。平等原则。竞岗机会平等,符合条件的同志均有竞岗权利。竞争原则。竞岗演讲,要充分展示工作业绩和针对相应职位的工作思路和打算。择优原则。坚持把群众认可,有真才实学,勤奋努力的同志选拔出来。四. 竞岗范围及条件1. 参加竞岗的对象须为分局正式在编人员;2. 符合领导德才兼备的要求;3. 业务素质好,有相应职位工作经历;4. 有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5.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工作满五年;6.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竞岗职位1. 稽查大队大队长1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