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百千万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市质量监局《2005年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现市委市政府关于“提质、提速,全面做好十大民心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挥质检部门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全面提升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我局重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百千万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查找问题,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区域性食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我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况并不乐观: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小作坊比例占90%以上,数量多,规模小,卫生差,形式散。2、生产设备比较简陋,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低。4、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监管难度大。
今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对码头镇惠家堡村27家淀粉制品、葛渔城镇8家粉丝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地区小食品企业数量大,规模小,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也不具备办生产许可证的条件。2、食品质量(理化指标、卫生指标)难以保证。3、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色素和甜味素。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达不到规定的卫生指标。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请示坚决要求对上述不合格企业,立即停业进行整顿,并建议卫生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区政府对惠家堡的淀粉制品、葛渔城镇的粉丝食品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由我局制定出区域性食品专项整改方案,区政府由区长亲自带领有关部门,对码头镇惠家堡和葛渔城镇的小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已责令35家食品小作坊停业整顿。详细查看了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现场环境、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把关控制、出厂检验手段、关键加工环节,使用合格原材料,保证不使用过期、变质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过程确保环境卫生条件符合要求,同时建立巡查核查制度及质量安全承诺信用制度。3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统一签定责任状,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不使用非食品的包装材料。整改合格后,再开工生产。
二、精心部署,加强监管。全面查处一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企业。
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要求,我局有步骤的开展无证查处工作。一是六月底以前,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大米、酱油、食醋为重点,组织开展无证查处活动;二是下半年组织开展对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无证查处。重点开展饮用水,奶粉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凡发现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从重处罚。
我局2005年以来(到第3季度),打假工作中所查处的食品类案件163件中,立案案件50件,现场案件113件,涉案货值77.9 847万元,罚款28.8 5万元,检查食品生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252家。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今年,我局查处无证案件4件,处罚金额0.7万元,涉及面粉、食醋、冷饮、饮用水等食品,处罚案件比去年多了3件,处罚金额多了0.5万元,到8月15日止,我局桶装饮用水打假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生产企业4家,检查产品标值10余万元 .查处了市甘露水净化厂无证生产,伪造生产日期案,并进行了曝光。
为使食品质量监管向纵深开展,我局2006年将继续以“十百千万”工程为主线,采取“六个推进”和抓住“六个重点”,全面推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普查建档要向全面推进,重点完善小食品企业的普查建档工作。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要向提高有效性方向推进,狠抓监督检验覆盖面,重点推进强制出厂检验工作。三是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要向严格把关、严格证后监管方向推进,重点强化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四是食品巡查工作要着力于向发现问题推进,重点提高巡查人员的素质。五是配合政府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是推动地方政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六是整治工作要向从严查处食品违法行为方向推进;重点加强无证查处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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