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007年工作总结
(一) 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一直都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到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隐患排查是前提。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是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对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了坚决的整治。此次隐患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46人次,检查单位125家,召开大小会议6次,发出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63份,提出整改意见95条,罚款4.2万元。排查在用锅炉161台,起重机械207台,压力容器959台,电梯95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锅炉11台,起重机械13台,压力容器5台,电梯4部。针对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我们按照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和“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完成期限)、“三跟踪”(跟踪监督、跟踪整改、跟踪服务)的办法,由首次发现隐患的检查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存在技术性问题的,我们派技术机构的人员深入现场,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对发现的可能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问题,我们采取立即停止设备运行进行整改的办法,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截至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33台设备已整改合格25台。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成绩显著
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是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头戏。国家局把此次行动最后定位为“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我们对这次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于今年7月16日召开了“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现场会”, 及时向各县(区)局和有关单位传达了国务院、省局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从组织形式、检查范围、检查重点、隐患消除等方面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动员,并成立了以市局、县(区)局、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我们查死角、扫盲区,督促辖区内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坚决取缔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起重机械,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13台起重机械已全部整改合格。
(三) 气瓶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今年对气瓶的专项整治,主要侧重于对气瓶的检验、充装、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无证检验和无证充装行为,真正做到单位持证充装、人员持证上岗、气瓶持证使用。在专项整治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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