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打假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打假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赖天生
(2004年4月9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打假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在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全省系统农资打假工作的基础上,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最近关于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迅速行动,兴起农资打假的新高潮。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今年以来全省系统农资专项打假和质量监督的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质监部门按照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三服务”工作方针,高举“打假治劣”旗帜,以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为目标,坚持狠抓源头,标本兼治,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农资打假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省局与省农业厅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广东省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提出了2004年广东省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化肥市场产品质量普遍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各级质监部门以化肥等产品为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农资专项打假行动。在“查农资、保春耕”活动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814人次,查办案件302宗,查处制假售假单位302个,涉案货值153.23万元。4月7日,省局稽查总队和惠州局稽查大队在惠州市检查14个厂家、20个品种的化肥,共检查化肥1200吨,对其中涉嫌存在标识标注、生产许可证、私自包装问题的342吨化肥进行了封存抽样。
第一季度,我省生产领域农资产品定期监督检查抽样112批次,合格率89.3%;近期,省局对广州、清远、云浮、湛江、河源等9市的49家销售企业的农药、复混肥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农药合格率67.9%,复混肥合格率34.7%,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为45.5%。主要存在有效成分不足、以次充好等问题。
“3.15”期间,全省系统举办大型“打假下乡、为农服务”咨询活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1260多人次,现场受理举报投诉17起,处理举报投诉6起,识别假冒伪劣产品货值2万元,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当场查办案件9宗,挽回损失10余万元,参加活动的名优农资企业40家,农民群众3万余人,派发名优农资产品20余吨。省局组织河源、梅州市局在当地开展“3.15”农资打假下乡服务活动,邀请省农业技术专家、名优农资生产企业技术人员30多人,市、县农技站技术员20多人解答群众咨询,省、市多家新闻单位进行的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前一阶段的情况来看,我省一些地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流通领域农资质量问题突出,从监督抽查情况看,合格率比生产领域定期监督检查低将近一半。一些单位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我们不是牵头部门,不是主要的责任主体,因而工作中消极应付、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这些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兴起全省质监系统农资打假新高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确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目标。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张德江书记最近就粮食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当前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问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如果得不到切实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党中央农业、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加强农资打假工作,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化肥质量监督和打假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化肥是粮食的“粮食”,假冒伪劣化肥给农民带来的危害,决不仅仅是一袋化肥的价钱。如果任其坑害农民,做好农民增收工作,解决“三农”问题就会成为一句空话。4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湖南衡阳市化肥市场经营假冒伪劣化肥,一些企业生产劣质化肥的问题。温家宝总理立即批示总局李长江局长“此事请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查处并公布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国化肥市场要立即部署一次普遍检查”。同日,游宁丰副省长也在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上作出如下批示:“天生同志,最近一个时期中央多次召开会议(包括中央常委会)研究‘三农’和粮食问题,其中农资打假也被列为一项工作措施。因此,务请你们高度重视,主动与牵头单位——农业部门协调配合,把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搞好,搞出声势来。”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化肥专项检查专题汇报后,又指示“好,很好,你们行动快,抓得实,我都看见了。化肥等农资产品季节性很强,今后希望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
因此,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领导批示精神,正确面对形势,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农资专项打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今年稽查和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扩大战果,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结合本部门职能,全省质监部门当前要突出抓好化肥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在加强对生产领域化肥质量监管和打假的同时,要坚决贯彻温家宝总理的指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切实担负起对本辖区化肥市场进行普遍清查的任务,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立案查处,这是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在落实过程中,要发挥打假办挂靠在我们部门的优势,以打假办名义组织协调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在进入化肥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化肥一定要予以依法从严查处。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这次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稽查、质量监督机构要紧密配合,建立起协调、高效的行动机制。要把加强农资打假工作作为落实质监部门打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做到职责明确。
关于落实打假责任制的问题,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不要以为这是口号,只停留在口头上说说而已,一定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去落实,否则有朝一日就会栽跟头。这方面在我们全省质监系统已经有了教训。今年2月,在深圳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向李鸿忠市长反映深圳宝安机场候机楼门店售假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李鸿忠市长批示要追究宝安区工商局和质监分局“管理不到位,查处不力,致使屡查屡犯的责任”;3月5日,省打假办、公安厅、烟草专卖局在饶平开展代号为“海啸行动”的卷烟专项打假行动后,潮州市纪委根据打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饶平县分管打假的副县长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共十四人追究失职责任,其中包括饶平县质监局、打假办的领导。有些同志认为宝安机场候机楼门店销售假冒产品的问题打假责任在工商部门,忽视了如果生产领域监管到位,假货就进不了流通的道理;认为卷烟打假主要责任在烟草部门,忽视了卷烟也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事实。而且在这两类案件中,打假办还负有打假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目前,这两个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最终结果虽然还没有出来,但足以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大家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随着各类责任追究机制越来越健全,责权利越来越统一,过去那种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做法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稍有不慎,就会掉了“乌纱帽”,甚至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另外,各单位还要注意及时把温家宝总理、游宁丰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对农资打假工作特别是对质监部门进行化肥市场普遍检查工作的大力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要给大家下达的任务,就是按照温家宝总理和游宁丰副省长的批示精神,以化肥为重点,质量监督与稽查联动,生产源头打假与市场清查并举,兴起全省质监系统农资打假新高潮。
一是对辖区内所有化肥市场和生产企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普遍检查。主要检查产品标识中有效成分含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检查原材料、仓库等关键环节以及加工过程有无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出厂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合格;检查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特别是以往存在质量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复混肥在前阶段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着重查漏补缺,未抽查的生产企业要组织抽检,对过磷酸钙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机构和稽查机构要联合行动,普遍开展一次监督抽查,不留死角。发现存在假冒伪劣或其他严重质量问题嫌疑的,要及时移送稽查机构立案查处。
三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对生产假冒伪劣化肥的黑窝点没收原材料和加工设备,彻底铲除;对有效成分含量严重不足、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收回全部不合格产品,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凡属无证生产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将名单报请当地政府组织依法取缔;对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商店、摊位,依法严厉处罚,没收产品,监督销毁并追查生产源头。对每一起案件,要坚决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生产源头没有追究的不放过,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加强对打假行动的新闻宣传。监督抽查采取随抽查随公布的方式,即以市为单位抽查,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宣传质量合格的产品和企业,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要对农民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民自觉识别和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充分利用12365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一下打击制售“地条钢”的问题。当前要重点遏制“反弹”现象。要从确保工程质量,缓解全省电力紧张、支持经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解决违法生产“地条钢”的问题。各地质监部门要联合经贸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对“地条钢”生产情况进行排查,按产业政策对“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认定。对“地条钢”产品和生产设备组织查处,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通报经贸、电力、工商、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地条钢”生产设备,要就地拆除报废,并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建立“地条钢”生产企业黑名单,并公开曝光。
同志们,农资打假,事关大局。我们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坚持“三服务”工作方针,统一思想,团结作战,努力夺取农资专项打假的新胜利,以实际行动让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我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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