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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民以食为天 责任重于泰山
----大余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状况分析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严重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履行质监部门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赣州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已依据“一摸底、二分类、三监管、四排查、五达标”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第一期摸底和第二期分类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状况分析如下:
一、企业生产现状呈现五少五多的特点
(一)精加工企业少,初加工企业多
1、基本企业分类及所占比例情况(118家):米酒加工27家、占22.9%;糕点类20家、占16.9%;榨油厂16家、占13.6%;大米加工厂11家、占9.3%;饮用水6家、占5.1%;粉干厂6家、占5.1%;肉制品厂9家、占7.6%;饮料厂4家、占3.4%;饼干3家,占2.5%;蜂产品3家、占2.5%;屠宰3家、占2.5%;豆制品2家、占1.7%;其它8家(啤酒、乳业、竹笋加工、盐业、炒货、蜜饯、酱腌菜、茶叶各1家),占6.9%。
(二)规模企业少,小作坊多
1、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总数的11.8%;50万元以上的占3.6%;10万元以上的占9.1%;1万元以上的占40.9%;1万元以下的占34.6%。
2、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总数的16.4%;50万元以上的占5.6%;10万元以上的占9.1%;1万元以上的占57.3%;1万元以下的占13.6%。
(三)获证企业少,无证企业多
1、列入市场准入的企业(78家):酒类27家、食用油16家、大米加工厂11家、肉制品9家、饮料厂4家、饼干类3家、瓶装水3家、乳制品1家、酱腌菜1家、炒货1家、茶叶1家、罐头1家。 
2、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5家:茂生粮油加工厂、南安板鸭厂、赣源食品厂、长源板鸭厂、大余梅关酒厂。办证申请已受理的8家:江西逸泉水科技有限公司、阳光禽业有限公司、满意板鸭厂、江西奥野食品有限公司、状元乳业有限公司、瑞香园食品厂、敖东食品厂、吉仙食用油厂(超过有效期)。
3、江西新良啤酒有限公司已经通过了ISO9002认证。
(四)按标准生产的少,无标生产的多
1、各有关企业执行相关标准情况及所占比例:执行国家标准的22家,占18.7%;执行行业标准的3家、占2.5%;执行地方标准的1家、占0.8%;执行企业标准的23家、占19.5%;无标生产的69家、占58.5%。
(五)履行出厂检验程序的少,不履行的多
1、各有关企业的产品履行出厂检验程序的情况及所占比例:实施自检的18家、占15.3%;实施委托检验的4家、占3.4%;不检验的96家、占81.3%。 
二、质量安全分级状况
1、A级企业(17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管理较规范,产品质量有保证。
2、B级企业(4家):产品质量相对稳定,企业自身有一定的检验能力,能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3、C级企业(2家):产品质量不稳定,时好时坏,尚待改善。不具备自检能力,委托检验不能坚持执行,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生产条件和设施离取证还有一定的差距。
4、D级企业(95家):卫生状况达不到要求,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条件和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属于小作坊式企业。
三、存在的具体问题
1、基础设施简陋
大部分企业从事的是对原料的初级加工,生产设备、工艺落后,不注重加大资金投入更新设备和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式企业生产场所和生活、仓储的场地混为一体,未采取防蝇防虫措施,卫生状况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2、质量水平低下
根据近两年的抽检统计数据,我局共抽检1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282个批次的产品,合格批次为164个,不合格批次为118个,合格率仅为58.3%。导致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第一、生产设备简单、落后,工艺主要是靠自身长期摸索、积累出来的经验;第二、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购进的部分原料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第三、受本县消费水平的影响,生产者为了保证自身的利润存在以价格定生产、定质量的情况,随意性较大,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3、质量和标准意识淡薄
(1)生产管理混乱、产品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相关的质量管理人员,缺乏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企业无标生产和虽然制定了标准但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问题严重突出,标准复核没有及时进行的情况也不少见。另外有些企业的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标签内容和实际产品不相符。
(3)自身具备检验能力的企业较少,委托检验意识淡薄,多数产品出厂无检验程序,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还有未经检验擅自附上合格证的现象存在。
四、监管建议
基于以上情况,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和促进我县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局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重点抓好源头治理、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四定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责任”;对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制售假冒伪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查处、早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不出大的问题。
(二)措施:
1、按照省、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十率”达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政府名义下发。同时建议政府要求工商和卫生部门在发证前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查合格方可发证,对卫生状况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不能发证。
2、实行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的质量安全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使用添加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和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是否实施了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等。
3、在各乡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在乡、村两级分别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1-2名,参与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及时上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4、打击与帮扶并举。对生产工艺落后、卫生环境恶劣、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小作坊式企业要坚决取缔;对质量相对稳定、取证或有条件获证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如牡丹亭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和监管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同时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指导、帮助企业创建名牌、名优产品如我县的多味花生和板鸭等产品,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5、协助企业制定标准和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规范产品标识及包装,强制其按制定的标准组织生产,坚决取缔无标生产。强制实行产品出厂检验,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工艺、产品质量跟踪,对出现过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早进行处理。定期将产品质量抽检结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消费。
6、加大培训力度,包括对监管部门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7、加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假冒伪劣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设立投诉和举报热线电话。
五、预期达到的目标
1、实行“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当地政府协助管理、生产者自律经营”的管理模式,齐抓共管,使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各有关企业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基本保证。如我县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现在定的是属于D级企业,如帮助其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及建立生产过程记录就可以升级为C级了。
3、力争两年内完成食品质量安全“十率”达标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不出重大事故,努力创建食品质量安全县。



大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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