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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 清除隐患 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齐心协力 清除隐患 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宝安分局局长 田文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质监系统的同志非常高兴地和安办的领导及同志们欢聚一堂,总结去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探讨在新的一年如何彻底清除隐患,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在此,我首先代表宝安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对大家在过去的一年对特种设备安全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向大家拜个晚年,祝愿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胜意,祝愿我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回顾2003年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监局和各镇安监办的鼎力支持配合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作出了贡献。
  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去年,我们在特种设备普查登记的基础上,针对已发出的1249份《安全监察意见书》所涉及的设备,逐台进行了隐患整治跟踪工作。在区安监局和各镇(街道)安监办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分局以镇为单位对所涉及的企业逐一上门核实。对已完成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企业进行登记;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其制定并立即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个别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封停。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与各镇(街道)安监办充分协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好人员、车辆,确保了隐患整治工作的高质高效实施。2003年4月,提前完成了国家局要求的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任务。2003年5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黄处长带队对我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抽查了我区几家存在设备隐患整改单位,对我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结果表示满意。并希望我们继续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紧密配合的优势,加强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落实,共同推进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全面推行安全巡查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经过普查整治工作,我们发现有相当数量特种设备设备,主要是地处偏远村镇的小型企业的设备,容易脱离安全监察视角。这些游离设备的存在,无疑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漏洞,也给社会稳定和企业的安全造成了威协。因此,建立特种设备长效动态安全监察机制,是我们必须要想法设法解决的课题。宝安区率先创建实施并向全市推广的安全巡查制度,把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到了最基层,在我区已经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制。特种设备安全作为社会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得到了区、镇政府的高度重视,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作为一个巡查项目,融入到区镇村安全巡查工作中,使我区的安全巡查制发挥出更大的成效,也从而帮助建立起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动态机制。我们的设想,得到了区领导和区安监局的肯定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各镇安监办的积极响应和配合,从而使特种设备安全正式纳入区安全巡查制度,并得到了顺利实施。
  通过安全巡查,发现了一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最基本的问题,比如:特种设备的设备变动情况,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是否发生了设备事故等等。从而使我们安全监察视角得到充分扩展,真正覆盖到全区各个角落。至今为止,分局收到并及时查处了各镇村巡查发现上报的各种违法使用特种设备及其它安全隐患问题156宗,保证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如:光明街道安办在对宏升木业厂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该厂非法使用有机热载体锅炉。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由此挖出了西乡镇欣星木工机床厂无证非法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重大违法行为,查封并销毁成品锅炉一台,并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还将区外两家非法使用单位移交市局查处。
  观澜镇安办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家红木家具厂违法使用“土锅炉”。分局立即组织力量除对这家企业进行查处外,还在该镇安监办的大力配合下对红木家具行业进行普查,共检查企业35家,又发现同类“土锅炉”7台,均监督销毁,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大力宣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第 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去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为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制化进程揭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页。它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广泛宣传贯彻《条例》,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工作的开展,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全区安全巡查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安全巡查的要点,提高安全巡查员的素质和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这一设想得到了区安监局和各镇(街道)的大力支持。区安监局开设了两期安全巡查员培训班,安排专门时间,由我分局专业人员授课,讲解特种设备法规和安全常识。各镇安监办都组织镇村级安全巡查员进行培训,去年我们完成了各镇(街道)1000余名镇村安全巡查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安全巡查员的业务能力显著提高,如在龙华镇培训办结束不久,明治村委安全巡查员就将在巡查中发现的“土锅炉”及时上报给我们,使安全隐患被及时消除。
  针对宝安区中小型生产企业多,企业管理水平不高,质量安全法律意识较淡薄的情况,分局在全区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将重要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17件选编成册;为帮助企业理解,又将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要求简要归纳为企业质量安全综合管理36条并编制成服务手册,同时赠送给企业,供企业逐条对照、自查自纠、自我提高,做到依法办厂、守法经营。全年在各镇安办的大力协助下,共发放《质量法律法规选编》和《企业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服务手册》共1万余套,送法下厂、服务上门。由于开展了企业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普及了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大大推动了企业的标准化、计量、质量及安全等基础工作,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增强了企业质量安全法制意识,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提高。
  四、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开展了“简易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简易电梯”是全区全市必须彻底清除的安全隐患。这些“简易电梯” 的存在表面上给企业生产带来便利,但却时刻威胁着员工的生命安全,威胁着社会稳定。因此,清除“简易电梯”是我们去年的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之一。去年8月,市质监局在我区召开的全市“简易电梯”专项整治紧急工作会议,对全市“简易电梯”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向全市简易电梯用户发出了《关于立即报废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的紧急通知》(深质监[2003]163号),要求去年“十一”前必须拆除各自使用的“简易电梯”,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这个通知已通过各镇安监办发给了各有关单位。去年10月开始,分局和镇安监办一起,在公明、西乡、观澜、龙华镇各挑选了10家曾经是“简易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了复查和清除报废试点,经过周密的工作,拆除“简易电梯”25台,为下步全面开展复查和清除报废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时,我们加强了对简易电梯的行政执法工作。去年10月20日,在松岗镇安办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们对松岗镇胡连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仍在继续使用简易电梯。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违法使用电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强大的法规政策的压力下,该单位被迫拆除了简易电梯,并迅速申报安装了正规合格电梯,从而彻底铲除了这一事故隐患。
  经过去年的努力,全区“简易电梯”数量已有一定程度的减少,目前已拆除571台(普查登记数为1280台)。在整治工作中,各镇安办发挥了重要作用,以福永镇为例,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行,组织召开了整治动员会,督促企业主动拆除简易电梯,共完成拆除和更换简易电梯33台。其它各镇安办也正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2、气瓶专项整治
  大家知道,液化石油气是我区人民群众生活的主要燃料,且目前大多为瓶装使用。在我区流转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50万只以上,但定检合格的钢瓶数量却不足一半,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去年,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重点推行专用瓶制度和固定充装制度,从源头上确保钢瓶的合格和使用安全。为贯彻落实总局部署,在省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分局全面开展了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充装单位坚决予以查处,确保专用瓶固定充装制度的贯彻和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合格的放心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实施重点监控
  为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分局确定了39家单位为我区的重大危险源单位,我们与这些单位的负责人都签订了《深圳市宝安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巡查责任书》,并按5个责任区片在各安办的配合下多次上门巡查,全部建立安全电子档案,并根据每个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分级监管,从而避免了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去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显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要真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去年,我区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5宗,其中“简易电梯”就发生4起严重事故,造成3死3伤的严重后果,人命关天,形势严峻。通过对这几起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都是这些设备本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而造成的。现在,我区还有600余台“简易电梯”需复查和清除报废,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制度也还需进一步完善。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质监分局有信心继续和安监办的同志一道,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坚决清除隐患,确保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大精神”,从“三个代表”的高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并报道安全监察工作进展。使广大企业和市民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齐抓共管的群众基础,以清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分局已准备了各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资料,准备通过各种集中宣传活动(“3.15”活动日、“安全周”、“安全月”及“质量月”等)等向广大企业和市民散发,用以普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请各镇(街道)安办协助广为散发。
  分局设置并公布安全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企业员工和市民举报特种设备安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举报使用土制锅炉、压力容器和简易电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监督。对安全违法案件和事故,  分局将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案件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另外,为进一步宣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分局准备举办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请各镇(街道)安办就培训内容需求、方式、地点等与我局协商,以取得实效。
  二、坚决彻底清拆“简易电梯”
为贯彻落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的“简易电梯”整治拆除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我区的“简易电梯”清拆工作,请各镇(街道)安监办根据我局提供的“简易电梯”使用单位名单,组织力量,于3月10日前再巡查一遍,督促企业立即停用并拆除 “简易电梯”,不要再存任何侥幸心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并将《宝安区简易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通报》(深质监宝[2004]1号)一并发给企业。巡查结果请于3月15日前报送给我局,以便我局集中力量,重点突击,实施执法查处,为在今年六月前全面完成“简易电梯”整治工作争取宝贵时间。另外,我局还制定了《宝安区关2004年简易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一并发给你们,我局将按照该方案的时间表逐镇开展“简易电梯”执法工作,希望各镇(街道)安办到时给予大力支持。
  三、 继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从去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在各镇安办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156宗。但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如:各镇(街道)的巡查表格未能及时上报,使质监分局不能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得到的数据;同时,分局对上报隐患的处理也不够及时快捷。针对这些问题,今年我们希望各镇(街道)安监办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我局也将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于《特种设备巡查检查表》,各镇应将其作为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特种设备巡查月报统计表》应于下一月5日前填写好并上报或传真给我们。这些检查项目的月报数字将作为我区锅容管特安全的基础数据,汇总到市,上报省和国家。对于 安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代表质监分局在这里承诺,紧急问题将立即派人处理,一般问题也将在一周内处理,处理结果也及时反馈给安监办。各镇(街道)在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巡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应,我局也将及时跟踪各镇的工作进展,解决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镇在安全巡查工作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我局通报,以便得到及时处理,防止各种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
  考虑到重大危险源单位的设备具有大型复杂的特点,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这些单位的巡查监察。由于这些重大危险源单位也分布于各镇(街道),有必要让当地政府了解当地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状况,因此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检查,我们将邀请安办同志一起,严密地做好这类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同时。对上级规定的或重要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我们也将邀请区、镇安办的同志参加,确保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已形成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分局的工作一直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广泛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和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种友谊必将在今后共同奋进的事业中得到不断增强。目前,宝安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刚刚起步,根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分局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局的领导下,继续依靠地方政府和各级安监办的力量,进一步完善长效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让各级领导放心,让全区人民满意。最后,祝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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