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本求源抓质量 名牌兴市强经济
溯本求源抓质量 名牌兴市强经济
——写在《产品质量法》实施10周年之际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云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了修订。《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年以来,常州市在增强质量法制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强化质量监督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主要成果
(一)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质量法制意识整体提高
《产品质量法》颁布后,特别是2000年《产品质量法》修订并实施后,常州质监局组织力量对法律进行了认真宣传贯彻,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法、知法的高潮。一是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确保每件案件都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处理得当”。近年来,该局所办理的行政案件没有一件被提起行政诉讼败诉的,也没有一件被上级部门撤销的。二是做到“送法上门”,宣贯到位。共计印制了《产品质量法》和《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单行本各5万册,分别送到市四套班子领导、经济主管部门、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以及个私民营企业业主等手中。同时积极组织各层次企业的宣贯班,累计超过75期,全市有近5000人次通过了新《产品质量法》的系统学习。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大型活动进行宣传,接受消费者的咨询投诉每年均在5000人次以上。
(二) 大力开展质量兴市,着力推进名牌战略
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要求,着力推进本地区质量兴市工作,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运行质量,实现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现代化制造业基地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加强质量管理的宏观指导。
二是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促进现代化制造业基地建设。与常州市新型城市客车等20只重点产品和常柴集团等30家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抓好质量分析。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走质量振兴之路、走名牌发展之路,集中力量扶持、保护和发展名牌产品,提高地方品牌的市场竞争力,拥有了以新科牌视听设备、黑牡丹牛仔布为代表的58只省名牌产品;“东风”、“正昌”等一大批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截至目前,全市现有7个国家免检产品、58个江苏名牌产品(其中5个为江苏省重点名牌产品)和57个常州市名牌产品。主要工业产品的实物质量保持稳定,国家、省监督抽查我市的30只重点产品和30家重点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三是推进质量管理工作,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组织企业学习ISO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5S现场管理方法、6西格玛质量改进方法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提高企业的管理理念和质量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有江苏省质量管理奖企业15家、江苏省服务质量奖企业9家、常州市质量管理奖企业16家。
(三) 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通过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从而提高企业的产品实物质量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有800余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标准化、计量工作作为质量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必须紧跟经济发展步伐,适应经济全球化需求。全市有1280只产品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验收,986只产品获得“采标”标志,“采标”产品总产值达到180亿元,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有20个乡镇被省质监局授予“江苏省执行标准优秀乡镇”称号。制定农产品标准685个,《中华恐龙园旅游服务规范》已列入江苏省地方标准,向国家总局申报了国家级优质无公害稻米标准化示范区,申报江苏省农业标准示范区3个。全市有4家企业通过了国家级计量检测体系确认,142家企业通过了省级计量保证确认,778家企业通过了市级计量合格确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受检率100%,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受检率在9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在97.8%。
(四)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自2000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5083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场所187011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制假售假违法案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28636.32万元。二是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窝点和集散地。累计1245个,没收制假工具、设备145余台(件)。三是长效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二、 当前形势及下一步工作
《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常州市在贯彻落实上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是质量整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大。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较多,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还少,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经济规模、对经济的贡献份额偏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特别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质量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的瓶颈;质量管理动力不足,管理方法缺乏创新,有效控制质量的手段不足,第三产业贯彻ISO9000族标准的步伐还较为缓慢。二是部分地方和企业质量法制意识亟待提高。
当今世界,质量工作贯彻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质量在经济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现。在很大程度上,经济竞争的成效取决于质量竞争。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质、依靠科技、强化管理、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推进产品质量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健康轨道。
(一) 从源头上狠抓产品质量的提高
按照国家赋予的“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的职能,必须把监督管理工作前移,变事后的、被动的监督为事前、事中、主动的监督,强调从源头抓质量。首先,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及其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管,也就是对原材料进厂至产成品出厂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进厂的验收关、按规定设置质量检验机构、必要的检验设备、条件和人员、生产过程规范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真正担负起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的重任。其次,要对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计民生的产品实施“强制检验”,市场准入,不合格的、假冒伪劣的产品决不能让其流入市场。
(二) 夯实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工作
没有高水平的标准,或者是有标准不执行,没有完善的计量检测手段和严格的计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就缺乏必要的技术基础,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企业直接面对全球化开放的市场和强大的竞争对手,必须首先在标准化、计量上提高管理水平。作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标准和计量工作的监管,从源头上夯实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工作。同时,积极鼓励企业按照市场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环保认证等的步伐,努力与国际惯例接轨。
(三) 狠抓制假源头,打出新的成效
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大张旗鼓的打击和整治,要严厉依法取缔制假售假窝点,建立制假售假违法分子档案,对屡犯、惯犯要从严惩处,予以曝光,并建议工商等部门吊销其经营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其没有立足之地,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从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等环节入手,狠抓源头,务求除根。要把打假与提高质量,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结合起来,形成打假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相互推进的格局。进一步落实各级打假责任制,形成有效的打假工作机制,使打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质量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依法推进各级政府质量和打假责任制的落实,引导地方和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四) 加快推进质量振兴事业
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工作,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一是要以发展壮大省名牌产品为主导,支持、帮助和保护名牌企业,落实各项质量攻关计划,扩大企业规模、增加经济效益,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水平,帮助、引导企业积极创造条件申报省名牌,确保全市省名牌产品的数量规模和质量,选拔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二是要加大对实施名牌战略的政策支持力度,争取在近期内出台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奖励政策。三是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份额。四是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继续与名优产品企业联手打假,扶优扶强,为名优产品企业保驾护航。
(五) 加强法制教育,营造质量法治氛围
引导和组织各级管理者、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一是要结合普法教育活动,组织群众性的质量法制教育,注意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注重实效,尤其是假冒伪劣重点地区的乡镇和村组领导干部和企业生产经营者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要有组织地曝光一些大案要案,教育和警示全社会,震慑违法分子。三是要教育和鼓励社会各界对质量违法和假冒伪劣进行举报,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和日常监管,使质量违法和制假售假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终无藏身之地。
我们将牢记“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要求,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不断实践“三个代表”,把好产品质量关,打击假冒伪劣,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让人民满意、让企业满意、让政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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