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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整治为契机 开创商贸计量新局面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以市场整治为契机 开创商贸计量新局面
李红兵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从今年初开始,集中力量对全市集贸市场开展了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熏商用计量器具受检率由50%上升到91%,公平秤设置率由53%上升到100%,公平秤受检率由60%上升到100%。

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求的有力措施,是一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我局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计量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提高商用计量器具受检率和建立市场规范管理机制,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以市场整治为契机,开创商贸计量新局面。

在集贸市场计量管理中,我们针对部分商家法制观念淡薄,市场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规范,社会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将工作的突破口放在加强集贸市场主办者的自律和消费者的监督上。只要集贸市场主办者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难?穴进场难?雪,强检后保持难,周期检定难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同时消费者的监督是最大量、最直接、最重要也是最终的监督,必须花大力气培育消费者的法制意识、监督意识和维权意识,使消费者主动自觉地和计量不法行为作斗争。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广州市局计量监督管理处专门制定了统一考核细则,作为对局属各单位计量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和市计量所的一线检定员进行了多次沟通,仔细分析现场检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决定从自己做起,本着服务第一的原则,首先规范自己的行为,尽量方便顾客。明确检定人员统一检定行为、统一检定收费、统一绿色强检标识;上门集中检定的“三统一、一集中”做法:

一、统一检定行为

检定人员上门检定前,预先要做好计划,提前与市场管理人员联系,到现场检定时,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检定人员必须穿统一制服,佩戴统一工作胸卡,统一服务用语。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统一的检定合格证书,并贴上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制的易碎绿色强检合格标识。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红色强制检定不合格标识,并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

二、统一检定收费

在强检工作中常常遇到收费难的问题。现在市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大多数都是弹簧秤、案秤,按国家检定收费标准只有3元至5元。我市曾试行由市场管理人员统一收费后再与检定机构结算的做法。但由于统一结算,无法给每个经营者开具收费发票,使得这一做法试行了一段时间就停止了。让每个经营者到银行交3元至5元的检定费又不切实际。为此,我们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取得市财政局的同意,采用定额发票,检定时现场撕票,既解决了检定收费难的问题,又解决了检定发票问题。

三、统一绿色强检标识

原来所贴的强检合格标识不醒目,不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消费者也无法识别衡器是否经过了强检。同时原来的强检合格标识易撕易贴,可以多次使用,部分不法经营者把强检合格标识帖到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上,直接影响了强制检定的严肃性。我局现选用了一种易碎的绿色强检标识,这种标识不能二次使用,起到了防止作弊的目的。同时这种加大面积、醒目的标识,也为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和维权提供了可能性。在标识上注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明确了监督和执法的主体,树立了我局的形象。

四、上门集中检定

由于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量大、面广、分散,计量器具到期后让经营者自行送检,在现阶段几乎是不可能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上门服务的办法,与市场管理人员联系,确定检定日期,上门集中进行检定。

在整治过程中,各分局积极探索,如:越秀分局提出“四统一”管理模式。对市场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统一强检、统一修理”;东山分局采取与市场主办者签订责任书方式,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者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市场主办者的积极性。这些有益的尝试较好地解决了集贸市场计量管理的阶段性难点。

在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局积极与市整顿办、市工商局、市商业局、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作,保障了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大增强了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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