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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思路  推行托管经营,积极探索气瓶安全监管新途径(转 发)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马鞍山市质监局
创新监管思路 推行托管经营
积极探索气瓶安全监管新途径

马鞍山市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执法两个手段,切实落实气瓶安全责任,着力推动气瓶充装经营单位守法自律,开创了气瓶安全管理新局面。他们的做法是:
——通过政府引导,运用市场机制,实行统一托管经营。马鞍山市原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11家,其中当涂县7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11万户。站多量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无序竞争和非法经营现象严重,事故隐患突出,社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003年6月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工作以后,马鞍山市质监局会同市建委以及当涂县人大、政府等部门以此为契机,经过多次考察调研,根据国家和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马鞍山市实际,提出了由优势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托管经营其他气瓶充装单位的新思路。
在市、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引导、支持和推动下,各企业经过多次自主协商,达成了由马鞍山市太白液化石油气公司(下简称太白公司)出面托管其他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经营管理权(除市燃气总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司和当涂县湖泊液化石油气公司),并于2003年6月正式签订了液化石油气市场托管经营协议。
托管经营协议从托管经营期限,财产使用、保管,人员及经营网点,托管经营费,工资支付分配,双方义务,合同的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协议规定在托管经营中所发生的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都由太白公司承担;在托管经营期间,太白公司使用的充装站按期检测保养、维修费用由太白公司承担,未使用的充装站,由太白公司封存,原经营者负责保管;原经营者的合法销售门点,由太白公司经营管理,太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销售网点进行调整,包括撤销、合并、使用。协议还规定在托管期间,原经营者不得以自己和其他名义从事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也不得将原有设备、设施租赁、出借他人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不得将其经营证照交第三人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
实行托管经营后,太白公司先后与300多个合法液化石油气销售门点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在偏远和复杂区域设立了总代理,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运用法制手段,加强气瓶安全监管。
一是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马鞍山市质监局和评审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的有关规定实施气瓶充装许可和审查发证。从2004年6月1日起,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对取得气瓶临时充装许可证的,积极督促企业整改,到期后,凡未满足条件的将不得从事充装活动。对未取得充装许可擅自充装的,依法进行取缔。去年,马鞍山市局立案查处了1家未经许可的非法充装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大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瓶装气体销售市场的整治。在气瓶安全执法检查中,马鞍山市局注重与市建委燃气办、当涂县城建液化石油气执法中队等相关部门配合,特别是对销售网点的检查,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采取定期和突击相结合的稽查办法,大力整治液化石油气市场。据统计,在太白公司托管经营的头3个月,就规范违规换气点200多处,截获不法商贩30余人次、非法运输车辆30多辆,罚没钢瓶400余只,没收倒罐枪30余把。
2005年元月,马鞍山市局又会同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单位与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安全工作的通知》(马质技监[2005]4号),提出了七项安全管理要求,其中要求各充装单位应与其供气的瓶装气体销售单位签订销售协议,明确气瓶的产权转移有关内容及双方的职责,同时要求瓶装气体销售单位的每一种气瓶安全责任只能由一家充装单位承担。该市质监局与安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同时,马鞍山市和当涂县质监局不放松对太白公司的依法监管,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2004年就曾对该公司在充装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马鞍山市全面整治了液化石油气市场,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企业责任。
托管前,大多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经营状况较差,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安全投入很难得到保证,尤其是企业设施陈旧老化,相关设备到期不检测,充装超检验周期钢瓶现象严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这些安全隐患无不令人担忧。据调查,当时该市钢瓶超期未检数高达90%以上,简直成了厨房里的“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行托管经营后,太白公司成为全市最主要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单位,气瓶的安全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政府监管重点更加突出,监管力度更大,安全责任得到切实落实。马鞍山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液化石油气行业自律,指导帮助太白公司从规模经营到规范经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首先是从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入手,狠抓行业安全工作。坚持安全会议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气瓶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做好钢瓶送检工作,不充装超期未检钢瓶。与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签定检验协议,自觉送检到期应检钢瓶。仅两个月就检验钢瓶8200余只,比托管经营前检测的总和还要多,此外,报废钢瓶300多只。另外还购置新钢瓶2460只,保证钢瓶检测时补充周转使用。三是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液化石油气安全常识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用气常识,印发安全使用钢瓶注意事项,免费为用户修理钢瓶和灶具,还专门开设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这些都大大提高了用户对气瓶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隐患无可乘之机。
——规范企业行为,做到便民利民。
实行统一托管经营,不仅净化了液化石油气的消费市场,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使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步入一个健康、有序和安全的良性发展轨道,而且给液化石油气经营的质量、计量、价格和服务方面也带来了一片新天地。
刚刚推行统一托管经营时,广大用户担心太白公司垄断经营后,可能降低液化石油气质量,在计量方面克斤扣两,特别是在价格方面随意涨价,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抵触情绪很大。为了消除广大市民的疑虑,规范企业行为,马鞍山市有关部门在大力推行托管经营的同时,加强对太白公司的监管,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在价格方面,由物价部门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核定标准;在质量、计量方面,市、县质监局及有关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太白公司也以“安全、微利、诚信”为经营理念,认真做好安全、质量、计量、服务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努力做到“三心、三保、三免”,即“让用户放心,满气钢瓶保质保量,免费检查维修;让用户省心,保证供气服务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让用户称心,保证做到有问必答,免费跟踪服务”。现在马鞍山市的液化石油气用户切切实实感受到了统一托管经营带来的好处,对这项措施表示大力支持和满意。与此同时,托管企业和被托管企业在守法规范经营中,也获得了合法利润,得到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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