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国质量热讯-www.cnqol.com

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和卫生监管职责,按照省、市局关于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努力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源头监管职责,强化生产源头质量监管,采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抓住市局确定为腐竹小作坊监管试点县为契机,积极探索符合清流实际的监管措施,通过一年来的整治,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水平有所提高,生产源头质量监管机制取得了一些新经验。现将清流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 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
业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以县质监、经贸、安监、工商、卫生、农业、粮食、药监、公安、监察、财政、广电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清流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工作方案。与各乡(镇)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要求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承担相应领域的监管任务,共同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2、完善“包保”,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深化包保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层级负责、分类监管、重心下移”机制,将辖区企业的监管任务分片包干,实施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监管模式。
3、完善机制,长效监管。一是建立协管员制度。在各乡(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明确协管员职责,适当赋予协管员的协管职能,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检查、做到了“乡乡有人管、村村有重点、厂厂有人查”。把食品安全监管向乡镇延伸,构建监管的新窗口,有效克服人员不足的不利局面,加强了地方政府监管的责任。二是建立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如在豆腐皮小作坊监管工作中,制定并由县政府转发《清流县豆腐皮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政府、质监、工商、卫生在豆腐皮小作坊监管中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三是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实行“三员”监管制,即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监督员、乡镇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协同监管,在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各乡镇至少配备一名食品协管员,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乡镇政府管理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健全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按照“行业综合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执法监管效应。四是建立小作坊基本生产条件制度。为规范我县豆腐皮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全面提升豆腐皮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针对我县豆腐皮小作坊的实际情况,与卫生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清流县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环境和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对小作坊生产环境、质量基本必备条件做出规定,规范小作坊的生产。
二、扩大宣传、加强服务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首先作好各项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3.15”、“质量月”等活动载体,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共发放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单300多份、向有关企业和商店发放有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材料、通知100多份。二是结合食品安全和餐桌污染治理工程,发挥政府宣传媒休优势,把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三是加强与乡(镇)政府协管员、村委会、豆腐皮营销协会沟通联系,通过协管员、村委会、豆腐皮营销协会的影响力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四是加强对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特别是豆腐皮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确实从提高人员素质上把好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指导、服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如在贯彻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过程中,根据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问题多的这一情况。积极主动地与有关企业多沟通,让企业主充分了解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入制度的有关情况,引导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完善生产条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检验室,完善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督促企业做好申办许可证的工作。目前我县所有具备申证条件的“老五类”和“新十类”食品产品生产企业均己取得生产许可证。
三、落实措施、强化监管。
1、完善质量管理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2004年9月以来,我局就全面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调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2005年市局将我县豆腐皮小作坊作为小作坊监管试点县后,依托乡镇安全协管员,深入各乡(镇),进村入户,全面摸清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及作坊的确切数。我县目前共有豆腐皮生产、加工户233家。其中证照齐全的有9家,无证无照的有224家;利用小型锅炉生产豆腐皮的有57家,利用铁锅生产豆腐皮的有176家;正常生产的有34家(29家使用锅炉、5家使用铁锅),季节性生产的有97家,已停产的有92家。通过调查,对各生产企业及作坊的基本生产情况(生产方式、生产设施、卫生状况、原料来源、日产量、年产量、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基本做到了六个清楚,即企业底数清楚、产品质量状况清楚、设备设施状况清楚、生产加工能力清楚、销售区域清楚、从业人员情况清楚。目前已将所调查的数据录入电脑,做到一户一档,分成常年生产、季节性生产、停产三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豆腐皮作坊档案,并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突出重点,因户施管。
食品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豆腐皮小作坊的监管工作难度更大。以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巡查制度”为基础,在监管中突出重点。对一般食品生产企业,在监管中重点抓住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和高危食品。在豆腐皮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中,则针对目前我县豆腐皮小作坊主要以常年生产和季节性生产两类,常年生产的豆腐皮小作坊日产量大多在15-25公斤、季节性生产的豆腐皮小作坊日产量大多在5-10公斤。在监管中以常年生产的豆腐皮小作坊为主,兼顾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做到盯紧重点户,抓住重点环节,尤其是卫生安全、原材料的把关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环节。如对添加“吊白块”及其它禁止使用的添加剂的管理。使监管工作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确保在时间上、检查次数上要求每个责任人对每个业主要检查到位,认真做好有关巡查记录,落实整改意见。对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的监管则以乡(镇)安全协管员巡查为主。做到管理有序,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截止目前我县豆腐皮在定期和监督中全部合格,尚未发现有非法使用添加剂的情况。
四、因势利导,帮促发展。
1、利用信用管理环节,加强行业自律。
在建立档案的基础上,为规范我县豆腐皮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全面提升豆腐皮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我局与卫生局要制定了“清流县豆腐皮加工作坊生产环境和质量管理基本要求”。与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要求豆腐皮加工作坊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做到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并与具备一定规模的豆腐皮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豆腐皮加工作坊要对所生产的豆腐皮的质量安全负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2、查找工艺缺陷、提高产品质量。
针对目前豆腐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工艺缺陷。如在豆腐皮的烘干过程中晾杆会与豆腐皮产生粘结现象,不少豆腐皮作坊将晾杆缠上普通的塑料膜或塑胶膜,造成豆腐皮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直接影响豆腐皮的产品质量。在检查中指导豆腐皮加工户采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对晾杆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豆腐皮生产的二次污染,提高豆腐皮产品质量。
3、加大帮扶力度、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现有的豆腐皮加工作坊主要是农民利用农闲时间,以家庭成员为主,采用传统工艺生产,就近销售,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和百姓生活。而绝大部分作坊主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管理较为松散,生产主要凭自身的经验,没有统一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质量控制标准,质量不稳定。我局针对这一情况,免费组织开展对豆腐皮加工管理人员有关质量、卫生、特安等知识培训。指导和帮助豆腐皮小作坊尽快具备基本生产条件,改善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根据企业需要,免费帮助或指导企业做好企业标准制定、修改工作,引导企业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高豆腐皮的产品质量。对初具规模的企业,引导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支持企业争创品牌。






关键字: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此处只显示部分留言 点击查看完整评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