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局“十佳执法标兵”候选人事迹展示
在执法工作中,朱辉同志参加办理各类案件500余起,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涉案货值2600余万元,该同志先后组织参与了被省局列为全省十大批发市场的滕州市荆西副食批发市场专项整治、滕州市东郭镇马庄村小轧钢专项整治、滕州市东郭镇屯里村加工销售假劣“黑木耳”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特别是今年2月份调入市局稽查局以来,坚持办理大案要案,截至目前,已办理10万元以上的大案十余起。所办理的行政案件,无一起复议或诉讼,办案准确率100%。朱辉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授予“3•15荣誉奖章。”2005、200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滕州市十佳打假维权个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凝结了朱辉同志大量的心血与汗水。
在该同志近十六年的质监工作中,处处闪现着一种无私奉献精神,作为一名质监执法工作者,在朱辉同志身上明显地感到他充满了一种少有的成熟与老练:他办事细针密缕、一丝不苟;在打假工作中他处处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危险面前始终冲在最前面、吃苦在先;在正义与邪恶面前,他冲锋在前……
注重学习 素质过硬
历年来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中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较强的责任心履行职责,积极开拓、锐意进取,是枣庄市局执法战线上的排头兵,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成绩突出。
该同志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在法律、法规的应用执法文书的制作,办案技巧、识假劣的技能等方面具备了教高的专业水平。2001年,滕州市杏花村干货市场加工销售假劣“黑木耳”被中央媒体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不法商贩从市场上廉价购买四川产的大木耳,在水池中浸泡后,将大木耳根剪掉,撕成小片,然后加入硫酸镁、白糖、墨汁搅拌均匀,晾干后掺入东北产“小黑木耳”中,以次充好。朱辉同志带领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木耳的工商户逐家排查,严厉打击制售“黑木耳”的不法商贩,工作中该同志钻研一套现场识别“假劣黑木耳”的“绝活”--发明了“一看、二闻、三泡”的现场鉴别方法。一看:真黑木耳颜色较暗,背面为白色,有根,假黑木耳,颜色较亮,两面均为黑色,没有根;二闻:真黑木耳无异味,假黑木耳有臭墨汁味;三泡:在温水中浸泡5分钟,真黑木耳不变色,假黑木耳掉色,水变黑。该方法在执法一线广泛使用,获得了全市系统执法人员的一致好评,并作为经验在全市系统内推广。同时,该同志还发明了对大茴、花椒、孜然、小茴等干货的识假辨假技术,并得到推广。
全面执法 广泛带动
根据领导安排,该同志先后组织了医用计量器具,水泥生产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等计量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医院、计生服务站等医疗单位30余家,立案19起,督促检定医用计量器具500余台(件)。使医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得到很大的提高。检查水泥生产企业20余家,立案15起,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袋重合格率、计量器具受检率有很大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计量检定工作的有效发展。联合情报所,对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了商品条码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该同志带队对枣庄市南郊热电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蒸汽供热管网工程的建设单位、安装单位未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备案,安装的压力管道没有经过检测,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并及时向安全检查机构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通报,该企业积极改正并在一周内到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科办理了备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该段压力管道进行了质量检测,确保了工程质量,消除了事故隐患。
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今年年初,朱辉同志调入枣庄市局稽查局工作,他以刚颁布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契机,在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三个环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办理了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水泥熟料、枣庄矿业集团薛城开关厂无证生产高压开关案、枣庄市禹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无证盐酸、氢氧化钠案、枣庄市东方变性淀粉厂使用无证盐酸、氢氧化钠案等较有影响的案件。对建筑工地安装使用未通过“3C”认证产品、对电业、通信网络运营等领域经营性使用未通过“3C”认证的产品,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朱辉与同事们一丝不苟和力求完美的工作态度下,相继在这些新的执法领域取得成功。
立足服务 和谐执法
多年来坚持与企业联合打假,为企业挽回重大损失,通过与伊利集团、光明乳业、烟台张裕葡萄酒厂、3515军工厂等十余家企业联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为企业挽回损失近百万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企业好评。今年9月,执法人员在伊利销售人员的配合下,在市中区蓝天驾校南100米路西一院中,发现一个生产假冒牛奶窝点,现场查获假冒伊利纯牛奶500箱,伊利优酸乳饮料2300箱,蒙牛酸酸乳饮料200箱,涉案货值4万余元,此案的查处保护了企业的品牌和企业的名誉,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树立了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此案在山东电视台、枣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该同志积极受理消费投诉,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几年来共受理消费者质量投诉1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2005年4月,接到一济宁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滕州一机械厂花15万元购买了一台挖掘机,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故障,厂家维修几次仍然不能正常工作,要求退货。朱辉同志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该挖掘机使用了很多的废旧配件,在大量证据面前,经过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生产厂家同意退货,消费者对执法人员非常感激。
对违法企业,朱辉同志并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积极引导,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取证。今年查处的5起无证生产的企业,已全部申报了工业生产许可证,其中4家已取得了工业生产许可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能立足于服务,及时回访所办案件相对人,落实整改,热情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提出的问题,从而提高执法水平。
清正廉洁 忠于职守
"常在河边走,难免会湿鞋",这是有些人对质监部门执法人员的评价。但朱辉同志却把这句话变成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他不但自己这样做了,而且要求他的队员们也这样做。该同志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做到“五公开”、“十不准”,秉公办案、不徇私情,遵守党纪法,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更没有假公济私和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勤政廉洁,爱岗敬业,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少休息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和节假日,老人有病顾不上照料,孩子中考顾不得关心,为了办案起早贪黑,在建材专项执法打假活动中,端掉地条钢生产窝点17个,捣毁炉具30余台,在执法中,对相对存有强烈抵触情绪、围攻、恐吓从不畏惧,耐心说服,维护法的尊严。
朱辉同志在执法打假工作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热情服务为全局执法人员做出了表率,树立了稽查队伍的良好形象,为规范地方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质监业做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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