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局“十佳执法标兵”候选人事迹展示
王新华,现任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一科科长,1971年5月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起从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历任牡丹区质监局稽查所所长、东明县质监局副局长(分管执法)。10年来,该同志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勤政敬业,时刻以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以质量卫士的职责激励自己,以保国安民的情操鞭策自己,为打假治劣、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几年来,王新华同志直接参与查处的案件达130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涉案货值金额4500余万元,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准确率达100%。以对人民的高度负责、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对质监岗位的无限痴情履行着质监事业神圣的使命,书写着自己无悔的青春。因工作成绩突出,王新华同志多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03年被菏泽市质监局授予嘉奖,2005年荣立菏泽市质监局“三等功”, 并被授予“菏泽市优秀共产党员”、“菏泽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加强学习 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严格执法 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深入帮扶 切实促进经济发展 一身正气 树立质监执法楷模 忘我工作 谱写人生无悔华章
10年的执法工作,让王新华同志深深体会到: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的适应质监工作的发展,才能提升驾驭多种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别是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质监执法所面临的课题日益复杂,高技术隐蔽性造假手段层出不穷,违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能力明显增强,为了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他总是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为自己充电。一线的执法任务是繁重的,有时一个案件要连续作战几天,不分白天和黑夜。但他深信:“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愿挤就会有。”
2003年,王新华担任东明县局副局长,分管6个监管站的执法工作,繁忙的工作使他无暇顾及其它,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毅然报考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研究生班,并顺利完成了学业。王新华十分注重学习与工作的结合,善于总结多种打假规津和方法,并及时传授给同志们。在长期的执法工作实践中,他摸索总结出一套打击“土炼油”、“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有效经验,练就了一副识假辨假的“火眼金睛”,掌握了一整套关于“劣质白酒”、“假劣化肥”等产品的快速识别方法,凭着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他和同事们成功地打掉了一个又一个造假窝点,被誉为“造假分子”的克星。作为一名科长,他平时很注重培养科室其他同志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巧,经常带领大家走出去向外地市兄弟单位进行交流,吸取外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邀请经验丰富的打假精英进行讲课,传授先进的执法理念。在他的带领下,全科的学习氛围日益浓厚,整体能力明显提升,大家形成了愿学、自学、比学的良好风气。
2005年3月份,在查处菏泽开发区一企业生产劣质机油过程中,发现该机油有杂质沉淀物,味浓有刺激性,晃动时流动性较差,用手摸有拉丝现象。凭着多年检查机油的工作经验,王新华当场断定这是一批有质量问题的劣质机油,果断地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封存了全部产品。后经法定机构检验,确认这批机油是采用回收的废油经过简单的加工处理而成的。2005年9月份,菏泽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菏泽火车货站检查时发现从江苏发过来的80吨尿素可能有质量问题,但一时又拿不准,正在为难之际,他们想到了经常配合办案的王新华。王新华同志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凭着过硬的本领,他断定这批肥料肯定有问题,他建议工商局的同志采取封存措施。后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证实了王新华的判断。
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和各种质监违法行为的发生,无时不在侵蚀着共和国强健的肌体,威协着群众的生命健康。王新华同志深知,只有严格执法,深入打假,才能不辜负自己所负的使命。工作中,他强化“大执法”观念,不断开拓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一段时间以来,质监执法只限于计量、质量、标准化几方面执法,由于质监工作职能的部分调整,使执法工作一度受到较大的影响。怎样在新形势下扭转被动局面?是摆在执法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为此,他提出了“三个结合、一个开发”的工作思路:一是办案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发现一个案例,就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有目的检查同类企业和同类产品,并及时转化成专项整治,扩大执法层面。2006年3月份,他带领执法人员在对开发区一面粉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使用的增白剂无生产许可证,在对这一案件进行处理后,便随即开展了对全市的面粉企业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生产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把单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产品质量问题的时,对该单位的条代码、产品执行标准、计量和特种设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改变过去单一的执法模式。三是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先后与四川全兴集团、青菏泉啤酒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业联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发了“3C”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代码的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此类案件96起,为执法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
面对造假分子的嚣张气焰,王新华同志能够始终保持冷静的头脑,平和的心态,从容面对,临危不俱。今年4月份,他接到举报,在牡丹区李村附近有一土炼油窝点。他立刻带人赶赴现场,开始时当事人拒不配合,还说老板不在家。当他正准备对该窝点进行封存时,突然有人手持一把尖刀冲到他面前,恶狠狠地说:“你敢动我的东西,我就和你拼了。”周围的群众也跟着起哄。王新华同志凭着多年打假练就的胆识,并没有被吓倒,而是正气凛然地对当事人讲解法律和国家政策。当事人看到他面不改色的表情,见硬的不行又来软的,说家庭十分困难,有事好商量,请求饶了这一次。王新华同志又对周围的群众讲解土炼油的危险和对居民安全的危害。群众逐渐意识到土炼油的危害,也都纷纷向该老板投去谴责的目光。这一攻心战术果然奏效,当事人再也没有伎俩可以施展,只好乖乖地配合端掉了这一土炼油点。
长期的执法经历,不同环境的考验,炼就了王新华同志超人的毅力。2005年12月份的一天下午,他接到举报,在巨野境内有一地条钢窝点,选择在夜间生产,黎明关停的战术逃避打击。要抓住该窝点的违法行为,就必须在夜间查找方位,等到黎明时进行查处。于是,他便带着执法人员趁着茫茫的夜色出发了。按照举报方位,他们经过3个小时的搜索才发现了目标。由于夜间不安全因素太多,所冒风险太大,只有等到天亮才能行动。乡下的夜寂寞难耐,深冬的天寒气逼人,在经过4个小时的漫长等待后,黎明时分,他们犹如神兵天降,一举将这一窝点查处。
王新华同志深知,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只是一种惩处违法行为的手段,促进经济发展才是最终目的。为收费而检查,为处罚而执法不但不利于经济发展,而且还影响到部门形象。所以,他坚持将执法的重点放在后续的监督服务上,以扶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今年5月份,根据群众举报,他带领执法人员到定陶查处一家无证生产面粉的企业,经过与该企业负责人交流,发现该老板对生产许可证的知识一无所知。考虑到该厂刚刚投产,如果这时按程序对其实施处罚,不但会打击老板办企业的积极性,而且该厂很有可能面临倒闭,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于是,王新华就耐心地对该老板讲解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方法。经过近2个小时的交谈,该老板被王新华的诚心所打动,他按照执法人员的建议随即联系了办证部门申请办证。后来执法人员又帮助该面粉厂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讲解了产品标识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建立了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如今,该企业已顺利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并积极为申办名牌产品做准备。该厂老板至今见人便说:都是王科长和他的同事们救了他们的企业,他们真心感谢质监的优质服务!
“企业发展我服务、企业办事我铺路、企业有难我相助”,这是王新华同志在稽查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宗旨,但在服务中做好事,有时企业也不一定理解。去年6月份,王新华带领本科室两名同志到曹县一家生产铜管的企业进行调研服务,当他们走进经理办公室,出示了执法证,亮名身份后,坐在老板椅上的经理连声招呼都不打,继续摆弄他的电脑,半个小时后,经理才冒出一句话:“谁让你们来的,我的企业有什么问题吗?”面对这种不友好的问话,王新华没有气恼,而是面带微笑回答说:“咱们这个企业各方面都很好,只是据了解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我们总厂有,分厂不用办。”经理的态度仍然很生硬。“按照规定,企业扩展车间,都必须经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许可后方能生产,否则按无证查处。你们在曹县建分厂,更应该办理。”王新华义正言辞。“那是总厂的事,与分厂无关,走吧,走吧,我忙着呢!”经理开始下逐客令。两名同志示意他离开,但他没有走的意思,继续规劝:“听说你们的产品大都销售给海尔、格力等国内知名企业,他们的产品都是免检产品,一旦他们知道你们连生产许可证都没有,你应该清楚后果是什么。”这时,经理态度才有所缓和,起身给他们每人倒一杯水,说尽快与总厂联系,抓紧时间办。通过交流,这位经理逐步提高了认识,了解了国家的有关政策,不但转变了态度,接受了处罚,并且还积极申请办理了生产许可证。事后,这位经理与他成了好朋友,每次到菏泽来就到王新华的办公室坐一坐,咨询一下技术方面的问题,并经常邀请他和同事到厂里做技术指导。
过去见了怕,目前主动请。一个稽查机构出现这样的局面,王新华同志靠的是什么法宝呢?一个农药厂的厂长这样说:“主要是他们的监督服务使我们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进入市场后,能化解风险,提高效益,赢得信誉。”不少企业业主还这样反映:现在质监稽查部门以服务为主,稽查为辅,他们真正能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企业享受的实惠多,是他们最受欢迎的部门。
手中握的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身后吸引的是别人羡慕的眼神,头上笼罩的是权力放射的光环,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被各种诱惑迷住双眼,误入歧途。王新华同志始终保持着高度的防腐敏锐性,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处处以一名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领同志们模范遵守国家局的“五公开”“十不准”、省局的“八条禁令”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先后谢绝宴请、拒收礼品几十次,拒收礼金几万元,为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4月份,在查处一生产假冒化肥窝点时,当事人为了减轻处罚,购置了一张五百元的代金卡,偷偷地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并要求给予照顾。王新华同志发现后,严厉地对他说:“我不是法律的交易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不是可以买卖的!”并当面将卡退了回去。当事人还不死心,又委托王新华的一名亲戚找到家里讲情,被他耐心地劝说回去,最终还是按规定进行了处罚,为此还得罪了这名亲戚。还有一次,他的一位同学因生产不合格化肥被查处,找到他说:“你在局里正好负责这项工作,照顾一下,少罚点。”罚与不罚,罚多罚少都能找出理由,少罚点,亲情、友情谁都有。可他没有那样做,他首先想到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他们的利益,是他的责任。他说:“权我有,可那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如果我少罚了你,别人怎么办,法律也不允许,我决不能徇私情。”那位同学很生气的走了。望着同学愤怒而去的背影,王新华同志毅然按程序要求进行了处罚。
执法工作是艰苦繁琐的,在王新华同志的工作经历中,他几乎没有按时下过班,没有完整地度过一个周末。
一天晚上,四岁半的儿子正准备吃晚饭,听到“砰、砰”的敲门声,小家伙跑过去开门,看到站在门口的爸爸,一脸的诧异:“爸爸,你怎么来了?”儿子天真的问话让他无限愧疚,是啊,每次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已经睡着了,第二天儿子还没醒,他又离开家投入紧张的工作。看着长这么高的儿子,一股深深的愧疚让他不能自己,儿子长这么大,他几乎没有管过,平时都是年逾七旬、身体又不太好的岳母帮助带孩子,妻子在网通公司上班,工作也很忙,下班以后还要做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他深感自己愧负家人的太多太多。记得2005年12月份,王新华同志带领执法人员远赴鄄城查处一土炼油加工窝点,全体人员在距菏泽100公里的黄河岸边蹲侯了两天两夜,违法分子为躲避检查,闭门不出。就在第三天准备与公安人员配合强行端掉的时候,妻子打来电话说:“孩子在幼儿园发烧,需赶紧上医院,你能回来一下吗?”听说儿子病了,王新华心急如焚,狠不能立即飞到孩子身边,可当时他正在与公安人员研究行动方案,如果此时离去,很可能贻误战机,前功尽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毅然留了下来。在警方的协助下,经过6个小时的奋战,终于将这一窝点端掉。当把所有涉案设备、油品异地封存以后,已经是子夜时分,此时华灯齐放,群星闪烁,王新华这才想起了生病的孩子,不顾饥肠辘辘,匆忙赶往医院。他轻轻推开病房门,一眼望见正在打点滴的孩子和守候在床边憔悴的妻子。妻子抬起头看见归来的丈夫,积压在心头长时间的惊吓、惶恐、劳累和无耐顿时化作泪水夺眶而出,她想责怪、埋怨丈夫,可看到他那熬红的眼睛,疲惫的面容,还有那愧疚的目光,她欲言又止。知夫莫若妻,习惯成自然,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咫尺犹隔天涯、风雨一肩挑的日子。她知道,违法分子能得到严惩,就是丈夫心中最大的满足。谁让自己是一名执法人员的妻子呢!
在长期的执法打假工作中,王新华同志由于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得罪了不少人,经常收到威胁他的短信和电话。在整治“地条钢”活动中,一个违法分子晚上向他家打电话,恰好王新华同志因加班不在家,他妻子接的电话,造假分子恶狠狠地说:“告诉姓王的,做事可别太绝了,否则,有你家好看的!”事后妻子担心地劝他:“咱给领导说说,换个岗位吧,咱不干这个工作了,干吗这么不要命,你不考虑自己,也得想想这个家呀。”他一面劝慰妻子,一面暗下决心决不能让那些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扰乱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正是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王新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成绩代表过去,荣誉激励未来,王新华同志已将质监事业融入了自己生命的全部。他热爱执法岗位,为其拼搏奉献、挥洒青春,已成为其生命中挥之不去的情愫。青山望不断,任重而道远。他将和同志们一起,用他的执着、热情和奋斗去描绘多彩的质监人生;用他的坦率和真城,用他的无私和奉献,铸就质监事业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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