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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长效管理的意见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2004年,常州质监系统认真按照省质监局和常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将“亲企活动年”、“质量普查年”、“以一带二”、效能监察、创建文明行业、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有机结合,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在全市四个评议单位中,综合满意度名列第一。为扬长避短,全系统要认清形势、深化认识,以上级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和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基本依据,以窗口、一线部门为重点单位,以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为工作重点,以实施行业“形象工程”、“生命工程”、完善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加大对行风工作的督查力度和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为切入点,巩固和发展行评工作取得的成效,把常州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下发进一步加强质监系统行风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一、常州质监系统行风建设的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省质监局的行风建设总体要求,明确我局系统行风建设总体目标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坚持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坚持行风建设、行政执法建设、创建文明工作一起抓,坚持标本兼治,在着力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的力度,不断取得明显成效。塑造一支素质优良、事业心强、无私奉献、敢于战斗的质监队伍。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树立“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的部门形象;树立“严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形象。
二、 深入宣传,强化教育,营造浓厚的行风建设氛围。
1、要把行风建设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来抓。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之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行风建设作为质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悬挂“让人民满意,与国际接轨”、“加强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等行风建设宣传标语。
3、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宣传工具,继续在报纸、电台、电视台、质监网开设质监行风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组织大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切实抓好对内、对外的新闻报道工作,不断提升质监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要严格遵照《常州质监局制度汇编》的规章制度,一丝不苟地做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
5、各单位继续办好行风建设和创建工作专期简报,力争每年编发2至3期。
6、进一步实施“形象工程”。全系统要把全面深入实施“形象工程”,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队伍群体形象和一线窗口形象,推动系统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规划长远,完善台帐,奠定坚实的行风建设基础。
1、各单位必须制订各自《行风建设规划》,提出进一步加强质监行风建设长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分别制订2004-2005年度争创省、市、县级文明行业(单位)计划。
2、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服务及收费标准公开、工作纪律公开和社会监督公开。根据省局要求,我局统一明确如下项目为上墙公示内容:岗位职责、人员工号、有关规章、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监督规定、投诉电话、意见簿(箱)等。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规范服务、文明执法等已公示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调整、增补部分内容,方便群众监督,使公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基础台帐。主要包括:行风建设会议纪要、创建工作会议记录、来信来访登记及处理、报送市文明办的信息、被新闻单位录用的稿件(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相关竞赛活动记录、年度创建规划、领导会议记录及讲话等。
四、整章建制,令行禁止,坚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1、全系统必须健全并坚持实行以下四项主要的保障制度:质监行风定期评议制、一次申告查实待岗制、首问(答)负责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制订相应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奖惩规定和各项操作要求。
2、在全系统严格执行“挂牌(亮证)上岗、投诉待岗、违纪下岗”制度和关于禁止在工作时间和执行公务时饮酒的规定,认真执行禁烟制度。对违反行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边纠边犯的人员,被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确属当事人责任,即作待岗处理。情节严重,并经调查核实的个人,作下岗处理。对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对问题查处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坚持分级管理和报告制度。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应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直至抓到基层单位(站、所、队)。上级要加强对下级的指导、督促、检查,下级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各单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同时报告省局。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实事求是,认真地进行核查,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对隐瞒不报,甚至遮掩搪塞的,必须严肃查处。
五、成立组织,明查暗访,加大系统内外督察力度。
1、全系统成立督察机构。常州市局成立督察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监察室、办公室、人教处、法制处、综合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对行风建设与文明创建工作的暗访督察工作。
2、强化内部监督。加大对行风工作的岗位考核力度;组织人员不定期走访各辖市(区)局,考察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督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工作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新闻媒体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利用“3.15”、“质量月”大力开展服务咨询和行风宣传活动;进一步大力推行定期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密切加强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组织明查暗访,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行风工作的监督。
六、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全面加强质监行风建设。
1、根据评议组、城调队的收集、归纳、整理、分析的问题,表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质监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是解决打假力度、收费透明度、安全监察、代码办理效率、农业标准化、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详见常州质监局民主评议行风整改计划表)。全系统要紧密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刹风整纪和专项治理。
2、治本的着力点。加强质监行风建设,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公正检测(验)、公正办事。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增强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的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各单位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技术机构检测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检测检验数据科学公正、准确可靠;四是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七、弘扬正气,树立新风,不断显现质监新风尚。
1、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解决事关企业和自身发展的焦点问题,市局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每年完成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对全局的发展、分管的工作、地区经济的运行质量作出分析,指导全局,提供省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时参考。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每年完成不少于1-2个调研课题,辖市(区)局主要负责人每年撰写不少于1篇有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倾听职工心声,倾力发展事业。
2、党员要模范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以一带二”活动,把全局工作的思路、做法带给群众,并与群众一起全力发展质监事业,自觉维护大局稳定。
3、全局系统要全力提倡甘当人民公仆、爱岗敬业精神,深入开展学先进活动,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研究行风建设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对已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要逐步完善。
4、各单位要不定期地召开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大力表彰在开展质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树立质监行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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