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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07-06-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监督质监系统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依法行政行为,促其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切实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根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县局的物点和实际,现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当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行政审批、备案注册、证照发放、项目申报、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环节出现的影响市场交易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严肃查处因收受商业贿赂徇私舞弊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乱纪案件。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保障质监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步伐。
二、指导思想
治理商业贿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县质监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既要注重实际,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探索并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二)手段多样,惩防并举。要综合运用教育、惩戒、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加以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三)明确界限,促进双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要保持正常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又要坚定不移地治理商业贿赂。
(四)抓住关键,务求实效。要紧紧抓住问题的关键,着力解决好涉及质监系统存在的各类问题,认真加以治理,切实注重实效。
三、工作重点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的问题:
1、行政许可工作中,滥用权力,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相对人刁难、拖延、不当设限或不予许可,索取利益的行为;或接受利益输送,玩忽职守,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相对人予以许可,损害社会、群众、其他企业利益的行为。
2、行政执法工作中,接受利益输送、放纵、包庇制假售假,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程序的行为。尤其是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中饱私囊的行为。
3、检验检测工作中,接受利益输送,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出具合格检验检测报告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行为。
4、认证评审,名优推荐,注册备案工作中,接受利益输送,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予以认证评审、推荐名优,影响市场交易主体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行为。
5、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工作中收、送礼金、礼品或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
四、方法步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9日—15日(7天)
主要任务:成立领导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按照市局动员会部署,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结合全局实际,于6月15日前召开动员会。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决议、决定,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和守法、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2、搞好学习培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系统人员认真学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书记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办发﹝2006﹞9号文件和有关法律纪律规定,运用系统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16日—7月11日(25天)
主要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看行业必须看行风”的原则。
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一是事业单位、挂靠社团组织,对影响和可能影响市场交易主体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局机关和稽查队围绕权力监督制约和防范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对事业单位、挂靠社团组织在检测检验和经营活动中有没有利用掌握的资源在检测检验工作中接受或索取贿赂问题。机关股室、稽查队要摸清行政工作人员有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利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有没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支持一些企业不正当竞争,放纵制假售假,从中获利甚至收取回扣的问题;搞清在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表现。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尤其是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情节、事实、后果及认识态度,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端正服务理念,建立严格的自律机制,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7月11日—9月20日(70天)
主要任务:各单位要针对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加强对行政审批、备案注册、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教育培训、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
方法步骤: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八公开”;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层级责任制;加快推进“一个窗口对外”和网上审批;加强审批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和对审查、检测机构的监管;落实各单位“一把手”审批负责制,实行行政审批、备案、注册等重要岗位AB角制度。
2、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兑现机制。
3、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做假帐行为。
4、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
5、积极推进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和行业组织,推进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第四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
做好迎接市局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党组书记、局长周文恺为组长,副局长张淑华、李景丰、皇甫海勇、纪检组长张庆雷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监察室。由纪检组长张庆雷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提高认识,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自纠出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理顺工作关系,各尽其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三、多促并举,加强管理。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认真分析研究,涉及商业贿赂又有线索的,要抓紧查处。要重视内部人员和社会、企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掌握和认真对待在自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认真核查,研究确立查办的重点。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的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的机制。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必须严惩不贷;对每个商业贿赂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坚决防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带刑问题的发生。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适用法律和政策坚持宽严相济,重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中的建设性作用。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中的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9月中旬,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县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 *** ***
成 员:*** *** *** *** *** ***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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