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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意见

时间:2007-06-28   来源:政治工作处  作者:

鲁质监党发〔2006〕6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意见

 

省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能力建设年活动,实现“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建一流环境、树一流形象”的目标,把省局机关建成“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的四型机关,真正成为全省系统的表率机关,省局党组研究决定,2006年在省局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重大意义

在省局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文明新风的重要载体,是打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质监文化,建设和谐机关的基本要求,是深化行风建设年活动、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抓机关带基层、发挥省局机关表率作用,带领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争创“四个一流”的重要步骤。对于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地扬八荣、弃八耻,争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模范,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的四型机关,带动全省系统的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全省质监事业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打造质监文化、提升工作能力、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实现“四个一流”和创建“四型机关”为目标,建设一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机关,带出一支“为民、务实、文明、创新”的质监队伍,推动我省质监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的基本要求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要以创建文明处室、争做文明个人为基础,从每个处室、每个党支部和每个党员、干部、职工抓起,深入扎实地做好每项工作。

1、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标,服从学习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学习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本》和《国家公务员九项能力培训教程》等学习书目。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多种形式的学习论坛和集中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和成果。

2、按照建设创新型机关的目标,积极贯彻精细化管理理念和“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的方针,求真务实,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指示,努力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力争在学习、业务、制度、管理、环境等方面都有创新和提升。

3、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标,推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人制度,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多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从各个处室、每个岗位的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办事能力、办文水平、工作纪律、内务管理等方面抓起,大力开展“议、查、改”活动,创新制度,完善管理,树立严谨、精细、规范、高效的作风。

4、按照建设文明型机关的目标,使用文明用语,坚持文明办事,营造文明环境。积极开展处室文化建设,打造机关质监文化,保持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整洁卫生温馨的办公环境。

5、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发生重大失职、渎职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所在单位人员有三分之一以上不经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单位不能参加本年度文明处室、文明个人、先进处室和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该处室主要领导当年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四、加强作风建设、争创文明机关的主要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广泛宣传交流。召开省局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动员大会,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创建活动积极性,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努力。在金质网上开辟“加强作风建设、争创文明机关”活动专栏,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发布有关要求,通报创建活动情况,为大家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各党支部要按照动员大会精神和本意见要求,研究方案,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素质。为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练好内功,提升素质,增强能力,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贯彻落实“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广大干部职工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行动指南,自觉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二是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质监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用先进的质监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三是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思想教育、学习培训和技能训练,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等九项能力。

3、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水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健全三个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局党组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加强中心理论组的学习,提高团结协作、民主决策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严格执行《2006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和《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组、各支部年内分别召开两次党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距、提要求,研究改进措施,提高党性修养。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要结合《党章》专题教育和党纪集中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永葆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五是强化党内监督。继续实行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干部任职中诫勉谈话和干部离任责任审计制度。以反对商业贿赂,落实“八严禁”、“八禁止”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个人行为。

4、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按照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改善服务态度,推行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落实精细化管理,转变机关作风。处室抓规范,岗位抓落实,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建立岗位责任制,创新制度,完善管理,使每个岗位都做到精细、规范、高效。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情况,丰富工作思路。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时间每年平均不少于2个月,机关每个干部年内要写出2篇有情况、有观点、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5、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打造先进的质监文化。要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思想性强的机关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把这些活动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同打造质监文化结合起来,在活动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完美人格。要加大质监文化建设的力度,通过不断总结、提炼和完善,丰富质监文化的内涵,使之更能体现时代精神,更加具有生命活力。

6、开展争创竞赛,培育先进典型。一是积极参加争创“五个十佳”活动,营造氛围,选树典型。二是认真开展“文明处室”、“文明个人”的评选活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大力褒奖先进事迹,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典型带动整个机关的创建活动。

五、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丛大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华同志任副组长,陈玉彬、王小志、史亚非、刘桂英、苗家平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机关党委牵头,各党支部分工负责,党员积极带头,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局办公室负责读书会组织、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后勤管理,提供经费保障;组织人事处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工作;政工处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和各项职工活动的组织;监察室负责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有关工作;机关服务中心在搞好自身创建的同时,要加强物业、卫生、安全管理,提供整洁、舒适、温馨的办公、生活环境。在具体的创建活动中,各党支部为创建活动的主体,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2、健全活动制度,提供物质保障。为保证把“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如下工作制度。一是例会制度。省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创建活动方案,检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二是检查报告制度。由机关党委对集中学习、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处室、各支部要建立创建工作日志,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或处室会议,研究落实创建工作,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由机关党委将情况汇总后向省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三是为确保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省局将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计划,专款专用,以保证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3、加强协调配合,搞好信息交流。各处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及其每个人员的创建措施。省局各直属单位要积极参与省局机关的创建活动,监督、推动省局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同时,也要研究本单位的争创活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已经取得省直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注重培养典型,及时将本单位创建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告省局机关党委。

 

附: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配档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文明机关  创建  意见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印发

 
供稿人:孙秀忠 联系电话:82679120 Email:sunxz@12365.sd.cn 点击次数: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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