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651|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南试点实行集中执法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16:3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编办下文要求河南实行集中执法权的试点。确定了6个地市。方案选择是取消市局稽查大队由县区执法,或者执法权收归市局稽查大队,县区负责日常监管。月底将出台方案。
沙发
发表于 2015-7-16 17:27:35 | 只看该作者
哪六个地市?
硬座
发表于 2015-7-17 07:56:57 | 只看该作者
执法权收归市局稽查大队,我认为好,县区(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干预执法那是相当严重。
板凳
发表于 2015-7-17 08:37:14 | 只看该作者
基层人员这下更惨了。行政许可权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只有监管“权”。上级发证,基层无权吊证,出了事,基层人员承担;基层无处罚权,只能用嘴说说,出了事,督促不力,承担吧。
地板
发表于 2015-7-17 08:50:37 | 只看该作者
新事务出来,就有新的责权体系,更人性化的行政管理就要来了。
6
发表于 2015-7-17 08:59:40 | 只看该作者
nxjcd 发表于 2015-7-17 07:56
执法权收归市局稽查大队,我认为好,县区(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干预执法那是相当严重。

都一样,保护全国皆存在。
7
发表于 2015-7-17 09:06:16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7-17 09:08:07 | 只看该作者
细细体会,这样的执法改革还不错,对县区局执法是个解脱,发现违法问题,直接上报,不好吗?
非要那个权,作么
找事啊
闲的
9
发表于 2015-7-17 09:54:25 | 只看该作者
把文件贴出来看看啊。

没有执法权就轻松了。
10
发表于 2015-7-17 10:01:10 | 只看该作者
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啊,说说出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16 21:50 , Processed in 0.55808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