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查处使用无3C认证产品行为
时间:2007-06-17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晓鹏 於长春
近日,山东莱阳市质量技监局对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无3C认证的交流低压配电柜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在区域巡查过程中来到该企业进行正常检查,在生产车间内发现,一台正在使用的交流低压配电柜无3C认证标志。通过进一步调查,该企业不能出具3C认证证书,同时,执法人员又在“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在线”网上查实,该交流低压配电柜上所标示的生产厂家并未获得3C认证。
据了解,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交流低压配电柜被列入《目录》之中。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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