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岩问题水泥毁新房质监调解获补偿
时间:2008-06-18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凌 燕
本报选 (凌 燕)今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高桥某村村民林某、潘某购买了120包水泥用于自建新房,在使用过程中,他们发现这批水泥存在硬度不够、使用处漏水等问题,给其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林、潘二人多次找到该批水泥的经销商进行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为此,二人于5月9日向黄岩区质监分局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检查,保存相关证据。由于林、潘二人所使用的水泥是3月份购买的,且已全部使用完毕,因此在现场只发现部分产品的包装袋,而没有该种水泥实物。
为妥善处理此事,该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一方面及时与该批水泥的经销商及生产厂家联系;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该区房屋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水泥使用处进行质量检测。经过该局执法人员的多次积极协调,林某、潘某与水泥经销商及生产厂家同意进行调解。6月3日,由黄岩区质监局牵头,并由该局和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组成调解组对该争议进行了调解,最终三方握手言和,生产厂家同意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偿金,用于水泥使用处的修缮和加固。这场历时3个多月的水泥质量纠纷案在黄岩质监分局执法人员的认真调查、热情协调下,终于获得圆满解决。
关键字:质量,标准,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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