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气”的液化气瓶
“跑气”的液化气瓶
——贵州省贵阳市石油液化气市场缺秤少量调查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现代社会的“柴”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和计量问题,时刻牵动着百姓的心。万善朝 摄
□ 欧阳维民 刘 艳
“不要说液化气,一说液化气就生气。”前不久,贵州省贵阳市一名姓冉的消费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他新购买的液化石油气,当送气工送上门时,他接过钢瓶时觉得重量不对,遂拿到楼下小区里的小卖部过秤,本应至少充装14kg液化石油气的钢瓶,除重后却只有8.5kg。
类似这样的事,在贵阳市并不少见。
7成以上充装不足?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贵阳液化气市场缺秤少量是一个普遍现象,至少7成以上充装不足。假如以每瓶气克扣0.5kg计,消费者每年多支付的费用就高达数百万元。
据了解,贵阳市液化气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直销;另外一种是公司承包给个体户自行经营。直销的基本流程是:炼油厂———储罐站———充装站———销售点———消费者。而个体户自行经营则是四处“铲气”。当地主要液化气销售公司有百江、滇黔桂、成黔、四维、建业、昌达等六家,其中百江、滇黔桂公司有自己的气库、火槽,市场信誉也不错,约占有30%的市场,其他几家公司没有气库。
此前,一液化气充装站曾被质监部门查处,该充装站在充装计上设置了20多个充装量,问其负责人:“明知道不充足气是在欺骗消费者,为什么还要这样呢?”该负责人苦笑说:“市场竞争激烈,我们不充也会有人充。有的公司经营户跑到我们气库充气,明确要求不充足,所以设置了不同的充装量。即使从气库出来的气是足量的,他们拿出去之后也会倒气。”
据记者了解,当地有的门市部表面上每瓶气会便宜几块钱,但若算上其中克扣,实际上比正规气站的还贵。克扣分量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灌装时要求少充点,或者自己回来倒气。再就是用残液冒充液化气,长期不抽残,瓶中的残液越来越多,用户得到的有效液化气越来越少。最后将几个钢瓶内的残液倒在一个瓶里,用倒空的钢瓶去灌装,为的是多充些好气回来,然后再将充好的气倒出来,将残液补充回去。为了不让用户发现,他们一般都免费送气上门,为了得到客户的好感,他们还免费帮客户修理、调试灶具等。
对于液化石油气缺秤少量问题,一些消费者感到无奈。一只15公斤装的钢瓶,充气后总重近30公斤,如需过秤得需要磅秤,消费者不可能在家里仅仅为了过秤液化气就购置一台磅秤。也有人建议说,由小区或物业公司统一向正规销售商购买,在送气上门前由小区物业公司过磅,但这其中又可能产生收费问题,消费者之间也难达成一致意见。
相应处罚条款缺位
今年3月,为确保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不久,又开展了“关注民生、计量惠民”行动,虽然液化气计量未列入此次行动重点,但各地质监部门还是在职能范围内加大了监管力度。
一个多月前,贵阳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例行巡查,现场查获某液化石油气公司黄金路门市部工作人员在倒气,同时查获倒气枪等非法倒气工具。但在随后的处理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难题。贵阳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门市部的倒气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给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埋下了极大隐患,在2004年及2005年的两年里,贵阳市曾发生过两起因倒气发生爆炸并致人死亡的恶性事故,但是,液化石油气门市部的经营权并不属质监部门管辖。因此,该局只能约请建设、城管等部门一道协商处理。
贵阳市黄金路街道狭窄,人口稠密,液化气门市部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按照质监、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想法,应建议建设部门取消该门市部的经营权。而贵阳市燃气治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他们对于燃气市场的治理依据是《贵州省燃气治理条例》,该条例没有这方面的条款,而且,取消经营权是“极刑”,亦不可轻易使用。
据了解,现行的《贵州省燃气治理条例》从2001年3月施行,该条例中对于倒灌瓶装气的行为可处500元~5000元罚款,但对缺秤少量行为的处罚条款则没有。因此,对于此种行为,需要质监或工商部门按照《标准化法》、《计量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理。
一液化石油气经销商认为,当前液化气缺秤少量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屡禁不止,与违法成本较低有一定关系。近年来,液化气数次涨价,近两年约涨了50%,从每吨5000多元涨至最高7600元,目前也在7000元上下,每公斤液化气零售价已到8元左右。贵阳市共有液化气销售门市部200个,日销售量60吨左右,平均每个门市部售气20瓶以上,只要每瓶扣1公斤气,哪怕每个月被查处罚款一次,仍有可观利润。
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不仅仅是液化气行业,在其他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行业也一样,如水、电、通信行业等,一旦质量、计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找到维护权益的法律依据。这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需要社会舆论加强监督,只有随着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些现象才能从市场上根本杜绝。
德州专项检查
液化石油气计量
据山东省德州市质监局发布的消息,近期,不断有群众举报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缺秤少量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德州市质监局德城区分局加大了对辖区内的液化气充装站、销售点的执法力度,开展了液化石油气计量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一是检查充装站、销售点是否充装过期未检气瓶;二是检查其气瓶净含量是否合格;三是检查其计量器具检定是否合格。
从检查情况看,液化石油气充装情况不容乐观,计量合格率不到50%,个别瓶装液化气销售点采用倒气枪的方式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空瓶内倒装,致使每罐液化气少量达1公斤以上。
执法人员对计量不合格的3家充装单位和10家销售点进行查处,扣押销售点倒装的瓶装液化气瓶10余个,并没收倒气枪两把。
佛山三液化气站
违规被查处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质监局顺德分局对全区9家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进行突击检查,对3家违规气站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查处是否存在充装过期瓶、非自有产权气瓶等违规行为;充装前验瓶工作是否落实,有无充装前验瓶记录;实瓶是否按规定粘贴充装合格标志和警示标签;液化气充装中是否混有二甲醚等化学物质,是否缺秤少量。
“顺德现有9家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这次检查中有3家发现问题。”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出现充装非自有瓶,定量包装不合格,合格标签和警示标签不齐全,充装前没有按规定检查气瓶等方面。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必须使用专用瓶,上面有气站标示和钢印、送气电话、充装合格标签和警示标签。现在的气瓶基本上属于气站所有,消费者可以对照一下自己是否在使用专用瓶,发现不合格的气瓶,可以要求气站更换。
泉州调整
液化气最高限价
受国际油价上涨影响,6月14日起,福建省泉州市物价局对市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进行今年以来首次调整,充装量为14.5±0.5公斤的液化气中准价为每瓶110元(自提价,含钢瓶检验费),最高限价由原来的110元/瓶调至121元/瓶。
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假如商家零售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出现缺秤少量的不正规充装现象,消费者可以向物价、质监、公用事业治理局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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