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开展建筑外窗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扶优治劣并举确保工程质量
山东招远开展建筑外窗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本报讯 (王文利 王维增)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外窗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全市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山东省招远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无证生产及安装使用无证建筑外窗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工作重点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和安装使用无证建筑外窗产品违法行为,目的是建立健全建筑外窗产品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局一方面组织召开了全市建筑外窗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认真向与会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进一步自觉依法经营。另一方面,加强与建设部门的联合,加大对建筑外窗产品的综合整治力度。质监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帮助全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筑外窗产品加工企业及时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建筑外窗产品登记备案证实的办理及监管建筑外窗产品的安装和验收。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各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使用、安装建筑外窗产品之前,必须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建筑外窗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实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经审查合格后开具安装通知单。无通知单的任何工程不得安装建筑外窗产品,否则,建设局不予进行节能建筑认定,不予竣工验收备案。质监部门将对建筑外窗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各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到目前为止,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检查生产建筑外窗产品企业20多家,对部分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帮助16家生产建筑外窗产品的企业履行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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