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学的体制和机制 巩固提高活动效果
完善科学的体制和机制 巩固提高活动效果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第三阶段,县质监局完善了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了长效机制,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情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1 、首办负责制
对口业务办理,被联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完毕;部分属于本科室管理的,按程序将该部分办理完毕,再带领当事人到其他科室交接;上级部门管辖的,要详细介绍办理的程序;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告知当事人正确的办理程序、条件并告知咨询电话。除此以外,均为违反首办负责制的行为,按考核办法处理。
2 、首问负责制
联系业务工作,局内部职工首先被当事人问到时,属于自身业务职能的,按照首办负责制的情况办理,不属于自身业务职能的,要带领当事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并向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介绍,交接;如果不属于本局业务范围,了解主管部门的,要介绍该部门的地理位置行走路线;不知道主管部门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说明不属于本部门管辖。除此之外,均视为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行为,按考核办法处理。
3 、工作限期办结制
对来局办理标准登记备案、产品检验、计量检测、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等业务工作的,实行限期办结制度,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
4 、首查不罚制
对于到企业检查发现的首次产品标识不规范、监督检查的产品检验不合格、非强检性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等标识标注不规范的,帮助限期整改,不给予经济处罚。
5 、违诺追究制
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中出现违诺情况,服务超出规定时限一天者,对其提出批评;超出时限两天以上的,进行通报。受到投诉,一经查证属实,被投诉一次对其给予批评教育,被投诉两次者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连续三次违诺被投诉的,责令停职反省,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通过完善科学的体制和机制, 各个科室、各类不同的业务工作都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机关内部运行和服务企业工作更加有序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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