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认真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
时间: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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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认真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
今日,根据《山东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沂源县质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31家食品获证企业进行年度监督审查。
2008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进度安排: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制度是依法设立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是落实从源头抓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食品生产企业应该认真搞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条件、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建议有关部门撤销相关行政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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