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局: 学规定 倡廉洁
时间: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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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定 倡廉洁
近日,沂源县质监局全体职工,根据市局党组纪检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学习深刻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执行《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每名干部职工澄清模糊认识,提高防范意识,筑牢反腐防线。为此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报告表》,对干部职工讲明白,这次自查自纠是党组织给予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的一次机会,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一定要珍惜和把握这次机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实讲明情况,党组织可考虑从宽处理。
通过这次学习贯彻《规定》,让广大干部职工清醒的认识到自身肩负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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