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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设备定检率和检验质量

时间:2008-06-19   来源:泰安分院  作者:侯俊兰

为迎接省局将来我市检查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和奥运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市局提出的“三要求”要求,即:严禁超越承诺时限不去检验、严禁超越规定时限不出具报告、严禁超越合理时限不送达报告,泰安分院19日早上召开各室主任会议。

会议由袁延宏副院长主持召开,袁院长传达了省局通报的情况:我市设备的定检率持续走低,已落到全省中下游水平,形势非常严峻。为落实好省、市局要求,提高设备定检率和检验质量,袁院长强调如下:

一、催检通知要及时。坚持每周催检制度,即:周一向安全监察科报送逾期未报检的单位和设备,周五向临近检验周期的单位(超期预警设备)寄发催检通知单,并做好催检记录。各室站代为受检单位报检的,要及时将报检信息送业务大厅办理数据录入。

二、检验实施要及时。对企业已报检的设备,凡符合检验条件的,要集中力量施检;不符合检验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企业,并向县市区安全监察科报告。对检验结果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规则和细则要求,以联络单或意见书的形式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并按要求及时向安全监察科报送隐患情况。

三、记录整理要及时。检验结束的当日或次日,应将检验记录交业务大厅(新泰工作站交报告打印人员),切忌记录过多积攒,以免影响报告出具时间。620日前,各室站要对未出具报告的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并送交业务大厅及时办理报告打印。

四、报告打印要及时。业务大厅力争做好当日记录当日或次日完成报告打印和数据录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负责报告送校。

五、报告校核要及时。各室站要加强报告校核工作的管理,确保校核质量,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报告的校核和送审。

六、报告发放要及时。业务大厅负责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校核合格、审核手续完备的报告加盖印章和分类,及时通知受检单位领取报告,并在七日完成报告归档管理。对未领取的报告,实行每月集中发放(快递或挂号等邮寄方式)制度。对未缴纳检验费等不能发放报告的单位,各室站要提前书面通知业务大厅。

620日,将对今年以来未领取的定检报告进行集中邮寄处理,请各室站对受检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认真、详细地核对或补充,以确保邮寄到位。

会上,各室、站主任都纷纷表态一定会严格落实好省、市局要求,提高设备定检率和检验质量,改变定捡率持续走低的严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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