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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质监局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

时间:2008-08-12   来源:安徽省灵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刘军

灵璧质监局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

为加强对大桶水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桶装饮用水总体质量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奥运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日前,安徽省灵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集中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这个局已 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布桶装饮用水相关安全预警警示;举办了关于桶装饮用水市场准入必备条件知识、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检验人员进行检验能力培训。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局首先重点整治 循环用水桶情况,现场核查生产企业是否违反《定型包装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19304-2003 )的要求,使用非 PC 材料制成的循环用水桶;是否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是否有影响到水桶密封性能的破损。 其次重点整治检查加工用水源卫生情况。生产用原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 再者重点整治生产现场环节卫生状况。通过现场查看企业是否按要求使用和维护保养粗滤、精滤、杀菌、去离子净化等设施,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制度,是否正常使用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以保证空气洁净度的要求。 最后重点整治产品出厂检验情况,通过核验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是否有伪造检验数据行为,是否有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行为。 对发现的所有不合格企业,责令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更换不合格水桶。责令停产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帮助整改。在整改到位并复查合格前,一律不得生产。 同时 严格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加强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坚决铲除黑窝点。 对发现存在无证生产、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监管和帮扶,对无证生产企业坚决取缔,对已取证企业经指导帮扶后,仍不能持续满足生产必备条件的,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处。

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大桶水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遏制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大桶水的产品质量,确保大桶水饮用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截至目前。(刘军)

联系电话:1395685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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