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健全八项体系强化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沂源县健全八项体系强化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为加快全县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扩大出口创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沂源县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业化学品控制、监测监控、重大突发事件防控、宣传培训、安全追溯、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八项体系,实现了出口农产品食品从种植到出口全过程标准化和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了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县质监局、外经贸局、农业局、畜牧局、蔬菜中心、果品产销服务中心、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协调。质监部门负责有关种植、养殖标准化的建立备案和标准化推广工作,负责加强对内销企业的质量技术监管,确保内销产品质量安全。其他相关部门分别按职责进行了分工。二是健全区域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体系。以出口农产品食品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带动,政府相关部门扶持推动,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优化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的种植养殖示范区域。三是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供给渠道,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开展清理整顿,对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进行严厉整治,依法取缔农业化学投入品非法经营网点,严防违禁农业化学投入品在辖区内生产、流通和使用,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模式和有效控制机制,为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用药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健全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检自控网络,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尽快建立健全用于原料和产成品自检自控的实验室,把好原料进厂关和产成品检测,确保把问题解决在生产加工过程。健全政府和行业部门的检测监控网络。农业、质监、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检测监控机构,加强对社会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检测监控。相关部门配合检验检疫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进口国标准对出口农产品食品检测监控,确保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五是建立健全疫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防控体系。农业、畜牧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疫病疫情发生,严防重大疫病疫情发生。在发生重大疫病疫情、检出农兽药残严重超标等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而被进口国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进,相关部门要迅速沟通磋商,协同研究应对措施。六是健全宣传和教育培训体系。县农业、质监等部门及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义、目的、政策、方法,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搞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迫切性。同时,加大农业劳动力培训力度,以讲座、现场指导等形式对标准化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培训、指导,使农民掌握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提高从事标准化农业生产的自觉性。七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信息平台,将农产品基地、种植养殖管理、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原料验收、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科学应用,实现对农产品从基地生产、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有效追溯。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能通过产品追溯体系实现有效追溯,做到往前追溯可以尽快查明原因,往后追溯可以及时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八是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体系。积极发展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对章程的制定、运作的方式等加以规范,充分发挥其上联加工企业和市场、下联农户的纽带作用,与农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签订种植、养殖、销售合同,按照合同或企业要求统一为农民提供物料、种苗和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民进入国际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通过实施出口农产品食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底达到以下目标:基地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有关标准,出口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通过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配方施肥技术,化学农药投入减少60%以上、化学肥料投入减少20%以上;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形成三级检测监控网络;建立完善出口农产品企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行产业化经营。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此处只显示部分留言 点击查看完整评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