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质量技监局稽查支队执法打假侧记
打假打在关键处
——哈尔滨市质量技监局稽查支队执法打假侧记
4月6日至5月30日,黑龙江省质量技监系统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雷行动”,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开展农资打假,保护农民利益。4月29日,黑龙江省质量技监局通过黑龙江电视台发布了“春雷行动”第一号协查通报,进行跨地区执法打假联合办案,主办这一案件的,正是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这起伪造生产许可证标识及编号的案件,也成了黑龙江省今年最大的执法案件。
4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一大队会同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东莱街76号的办公室,还有道外区大方里小区209栋07号地下室仓库进行了查封,现场发现该公司雇佣的6名工人,正在向没有任何标识的编织袋内,装入印有艾迪尔(黑龙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登记证号:农肥临字206331,执行标准:QHJH01—2006,生产商:菊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生产许可证号、QS标识等的产品,同时还发现已装好两种品牌的化肥若干袋。
在执法现场,该单位未能提供任何生产许可证证书,两种品牌的产品后经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检验,均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中的有机质及腐殖酸为16%、13%,均低于明示指标)。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这是一起典型的伪造生产许可证及编号的案件: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2007年4月3日至4月11日,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从哈尔滨菊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3批共计200吨氨基酸颗粒肥为原料,在未添加任何其他成分的情况下,装入3种品牌的化肥,还在外包装袋上打印了伪造的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整个案件违法销售所得16670元,产品总货值145010元。
谈及这次执法打假行动,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于冶说:“执法打假工作,重要的原则是要围绕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哈尔滨市质量技监局领导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内和外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全局一盘棋,有利于资源的相互利用,也有利于执法打假工作把好钢用到刀刃上。”
1998年进入质量技监局稽查队伍的于冶经历了不少打假的经典案例,通过不断的工作积累,思考其中的经验得失,于冶和同事们一起,对执法打假工作多了更多的理性认识,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执法打假理念和方法。“在执法理念和方法上,应当改变单一的检查产品质量为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于冶说。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将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生产过程和生产结果,即最后的产品质量都不合格,如查获的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伪造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案件。一种是生产过程不合格,但有可能生产结果是合格的。“无论哪一种,都重在过程的全程监管,就像打蛇要打七寸,打假重在打全程监管。”于冶说。
于冶专门以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为例,阐述了全程监管的执法打假思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必须实行生产全程监管。现在很多食品,有可能最后的产品检查质量是合格的,但其生产过程不合格,如不合格的原材料,但生产出了合格的终端产品,这其中有工艺的原因,也有标准的原因,如有的生产设施卫生条件不合格,但变成终端产品以后,检测不出来,结果产品质量就变成合格了。对于这样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应当发放生产许可证呢?是否就不需要执法打假检查呢?”于冶加重了一些语气,像是在问自己,也像是在问记者,还没等记者搭腔,他又自问自答地说:“食品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应当注重过程,一旦生产过程中某一环节存在不合格,即使终端产品质量合格,同样应当认定为不合格,实行执法打假检查。”
今年“五一”期间,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在执法中,遇到一家专门生产速冻饺子的企业,按正常生产程序,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佩戴塑胶手套,但该企业七八十个工人佩戴的却是线手套。最后虽然生产的速冻饺子是符合标准的,但由于一道生产工艺的不规范,同样可能带来潜在的质量风险,于是,他们依法责令该生产企业调整生产工艺,给员工重新配套合格的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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